地下车库通道宽度规范:请问我怎么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8:53:14
本人未满16周岁,本人一伙8人和对方10多个人在网吧发生打斗.在打斗的时候本人没有动手,而且还劝阻,本人一伙没有带凶器,对方都带了凶器,本人后背也被对方扎伤.但在打斗的过程中本人一伙成员给对方的一成员造成重伤害,能否告对方?维护自身权利.本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首先我给你吃一颗定心丸,按照你以上的陈述,你不用付任何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至于是否要负行政责任?从理论上来说是不用的,但当时情况应该很混乱,究竟谁出手打人?对方伤势如何?究竟是谁造成的?不好确定,按照一般的规则应该是:有人承认,即罢.无人承认则付均等的赔偿责任.
你们可以去告那一伙人,因为他们已经构成了犯罪(究竟是否是重伤害还要法律部门进行认定)

用法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