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特产有哪些:我和女友要结婚拉,可是她没有户口本可以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14 04:42:55
按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79072,你和你女朋友结婚登记可以到你们两方中任一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县(市)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至于你女朋友没有户口本,可以在她原户口所在地开具一户籍证明也可以.办理时带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即可.一点都不麻烦.
怎样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一、结婚登记:
1、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即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
2、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男女双方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单位居(村)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镇外一方还须加盖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专用章)及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4、再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
5、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双人合影二寸相片3张(彩色或黑白均可)
6、申请结婚一方是港澳同胞、华侨、外籍华人、外国人的,在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书面申请同时,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其他有效证件。填写涉外婚姻登记申请表由市涉外婚姻机关出证。
二、离婚登记:
男女双方同意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
1、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双方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离婚申请书及协议书,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证明,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现役军人须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
3、双方单人一寸相片各2张<彩色或黑白均可>
4、双方自申请之日起30天内亲自到场办理离婚手续。
5、如在财产、子女抚养方面有争议的,由司法部门裁决。
三、复婚登记: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1、双方须持《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2、申请复婚登记手续与婚姻登记相同,可免婚前健康检查。
四、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登记
婚姻当事人遗失或损毁<结婚证>、<离婚证>的须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
1、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2、提供双人合影二寸相片3张、或单人一寸相片2张。
随便都行
你这情况办起来麻烦了啊,需要到你女朋友户口所在地办理证明.
可以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