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11 最好的兵种:试述汉穆拉比法典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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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年12月,由法国人和伊朗人组成的一支考古队,在伊朗西南部一个名叫苏撒
的古城旧址上,进行发掘工作。一天,他们发现了一块黑色玄武石,几天以后又发现了两
块,将三块拼合起来,恰好是一个椭圆柱形的石碑。
这块石碑高2.25米,底部圆周1.9米,顶部圆周1.65米。在石碑上半段那幅
精致的浮雕中,古巴比伦人崇拜的太阳神沙马什,端坐在宝坐上,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穆拉
比,恭谨地站在它的面前,沙马什正在将一把象征帝王权力标志的权标,授予汉穆拉比。石
碑的下半段,刻着汉穆拉比制定的一部法典,是用楔形文字书写的。其中有少数文字已被磨
光。这个石碑就是著名的“汉穆拉比法典”,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比较系统的法典。它把
我们带到了近4000年前的古巴比伦社会。
古巴比伦王国位于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域,大体相当于今天的伊拉克。公元前1
792年,汉穆拉比成为古巴比伦国王。汉穆拉比是一位很有才干的国王。他勤于朝政,关
心农业、商业和畜牧业的发展。他也关心税收,处理各种案件。他在位40年,使巴比伦成
了一个强盛的国家。
汉穆拉比每天要处理的申诉案件太多,简直应付不了。他就让臣下把过去的一些法律条
文收集起来,再加上社会上已形成的习惯,编成了一部法典。汉穆拉比命令把法典刻在石柱
上,竖立在巴比伦马都克大神殿里。
这部法典一共有282条,刻在圆柱上共52栏4000行,约8000字。圆柱挖掘
出来的时候,正面7栏(35条)已经损坏,其余的基本完整。上面的字迹优美,是一种只
有王室才使用的楔形字体。
汉穆拉比法典分为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正文共有282条,其中包括诉讼手续、
盗窃处理、租佃、雇佣、商业高利贷和债务、婚姻、遗产继承、奴隶地位等条文。汉穆拉比
法典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情况。
在巴比伦社会中,除了奴隶主和奴隶,还有自由民。这部法典的很多条文是用来处理自
由民的内部关系的。处理的原则就是“以牙抵牙,以眼还眼”。比如,两个自由民打架,一
个人被打瞎了一只眼睛,对方就要同样被打瞎一只眼睛作为赔偿;被人打断了腿,也要把对
方的腿打断;被人打掉牙齿,就要敲掉对方的牙齿。甚至有这样的规定:如果房屋倒塌,压
死了房主的儿子。那末,建造这所房屋的人得拿自己的儿子抵命。
汉穆拉比法典对奴隶主、自由民、奴隶有着不同的规定:如果奴隶主把一个自由民的眼
睛弄瞎,只要拿出一定数量的银子就可了事。如果被弄瞎眼睛的是奴隶,就不用任何赔偿。
奴隶如果不承认他的主人,只要主人拿出他是自己奴隶的证明,这个奴隶就要被割去双耳。
法典甚至规定奴隶打了自由民的嘴巴也要处以割耳的刑法。属于自由民的医生给奴隶主治
病,也是胆战心惊的。因为,如果奴隶主在开刀的时候死了,医生就要被剁掉双手。
为了巩固奴隶主的统治,法典还规定了一些更严厉的条款:逃避兵役的人一律处死;破
坏桥梁水利的人将受到严厉处罚直到处死;帮助奴隶逃跑或藏匿逃亡奴隶,都要处死;如果
违法的人在酒店进行密谋,店主如果不把这些人捉起来,卖酒人也要被处死。
巴比伦社会里自由民还包括租种土地的小农。他们也受着奴隶主的沉重剥削,他们每年
要把收获量的三分之一,甚至是二分之一缴给出租土地的奴隶主。法典中还规定:债务奴隶
劳动3年可以恢复自由。但这仅仅是给自由民的一点小恩小惠。奴隶主逼迫一些还不起债的
自由民成为债务奴隶,反过来又用这种规定来笼络他们。
有个名叫乌巴尔.沙马什的小农,租种奴隶主义鲁姆.巴尼一小块土地,全家人累死累
活地干了一年,好不容易盼到了秋收。但是,粮食刚收上来,义鲁姆·巴尼就瞪着血红的眼
睛上门逼租了。富商伊兴杜姆也上门索取乌巴尔·沙马什这年春天向他借的500斤粮食。
乌巴尔·沙马什交了租,还了债再交完了各种苛捐杂税,一年的劳动成果全部付诸东流。乌
巴尔·沙马什只得把子女卖为奴隶,他本人也沦为债务奴隶。
正是依靠这部法典,汉穆拉比时代的巴比伦社会,成为古代东方奴隶制国家中,统治最
严密的国家。
那么这部石柱法典是怎样从巴比伦“跑到”苏撒的呢?原来苏撒也是一座5000年前
的古代都城。公元前3000多年前,在今天伊朗迪兹富尔西南的苏撒盆地有一个强大的奴
隶制王国,叫埃兰(又译“依兰”)。古城苏撒就是埃兰王国的首都。公元前1163年,
埃兰人攻占了巴比伦之后,便把刻着汉穆拉比法典的石柱作为战利品带回到了苏撒。埃兰王
国后来被波斯灭亡。公元前6世纪时,波斯帝国国王大流士上台后,又把波斯帝国的首都定
在苏撒。这个石柱法典便又落到了波斯人手中。
那么发掘出来的圆柱正面7栏已被损坏,又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埃兰国王打算在圆柱
正面刻上自己的功绩。可是,在毁去原来的字迹后,不知为什么并没有刻上新字。
这件希世珍宝现在还收藏在巴黎的卢浮宫博物馆。圆柱上被涂毁的7栏文字,可以根据
后来发现的汉漠拉比法典的泥版文书进行校补。所以,“石柱法典”仍是世界上现存的一部
最古老最完整的法典。

《汉穆拉比法典》的内容比较详尽,广泛,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A肯定和维护巴比伦王国的君主专制制度。法典宣布国王是最高统治者,集行政,立法,司法,军事和祭祀大权于一身。为了证明国王权力的至高无上,法典贯彻君权神授思想,将君权和神权结合起来,以神权维护君权,法典序言把这一思想充分加以表现,宣布汉穆拉比是授命于神的巴比伦的太阳。
B充分保护私有财产权和奴隶主对奴隶的所有权。法典的许多条文针对各种盗窃行为予以相应的严厉惩罚,如盗窃神庙或宫廷财产处死刑;犯强盗罪而被捕者亦处死刑。法典肯定了奴隶制,视奴隶为主人的财产,可以任意买卖和出租,甚至可以杀死奴隶,伤害他人奴隶的后果和伤害他人牲畜的后果相同。法典对盗窃他人奴隶,特别是盗窃宫廷和穆什凯努的奴隶,进行严厉制裁。
C反映和维护自由民内部的等级不平等。古巴比伦自由民内部划分为两个等级,即阿维鲁和穆什凯努,它们的地位是公开不平等的,法典反映了这一事实,并维护着这种不平等关系。阿维鲁是享有完全权利的臣民,包括僧侣贵族,高级官吏和独立的劳动者,法典有许多条款保护他们的人身和财产权利,穆什开努是不完全权利的臣民,虽然自身权利也受到保护,但与阿维鲁处于不平等地位,如两者的身体受到同样的伤害,后果是不同的,伤害阿维鲁实行同态复仇,伤害穆什开努只交罚金。
D包含着大量调整手工业和商业的规范。法典颁布时古巴比 商业手工业已相当发达,所以,法典调整商业手工业的规范占很大比重,在商业方面规定了各种契约形式,如买卖,借贷,租赁,保管,合伙,人身雇佣等,订立契约的手续已经简化。在手工业方面,规定了工匠每天应得的工资等。E保留了若干原始公社时期习惯的残余。古巴比伦社会是从原始社会脱胎出来的,不可避免会具有这一特点,表现很多,如保留土地的公社占有制,血亲复仇和同态复仇盛行,宣誓和神明裁判是最重要的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