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qq头像男生:纪检委和政法委的区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18:31:30

政法委: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司法机关的上级领导部门,不干涉司法机关的具体事务。
  1、主要职责。政法委是党负责政法工作的委员会,职责是指导督促政法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负责本地政法工作全面部署,其工作着重点是党务。
  2、与司法机关的关系。政法委职责是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不会干涉司法机关的具体事务;

纪委是纪律监察部门,不隶属于任何部门,但服从中共中央委员会领导;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面向对象和职责不同,但政法委会协助纪委的工作,两者有时候会有配合

  中共北京市通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监察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的党内法规,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行政监察法规及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检查区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行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负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完成区委、区政府关于反腐败的各项任务。
  (二) 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对区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区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领导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受理区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区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 {他人员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领导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三)检查和处理区委和区国家行政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及各公司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调查处理区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区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领导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必要时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四)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组织起草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地方性 [法规草案及规定。
  (五)对全区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好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委领导班子和各处级单位纪委主要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
  (七)负责区纪委、监察局向区委、区政府工作部门派出(驻)的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监察室

  调查研究室

  教育室

  案件审理室

  信访室

  案件检查室

  党风廉政办公室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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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法委的主要职责
  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县委政法委机关是县委政法委的办事机构;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综治委)是县委、县政府领导管理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综治办)是县综治委的办事机构,与县委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县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州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县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二)组织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三)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五)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党内监督。

  (七)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

  (八)指导检查乡(镇)及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管理下派挂职的政法副书记、副乡(镇)长。

  (九)办理省、州党委政法委、县委及县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根据中共永仁县委2002年2月23日永复字[2002]5号《关于对〈中共县委政法委员会、永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批复》的规定,“县委政法委机关与县综治办合署办公,属正科级单位,内设三个股所级机构:政工办、执法监督室、稳定办,核定行政编制3人,其中:领导职数一正二副,事业编制待事业单位改革时另行核定。”

  县编委2004年9月29日永编发[2004]12号《关于调整和核县公安局等机构及人员编制的通知》再次作了调整:“同意增加永仁县政法委工勤编制1名,核定总编制7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3名、工勤编制1名。”目前政法委机关设:政法办(内设政工办、执法监督室、稳定办)、综治办(内设护路办)2个正科级机构,政法办内设政工办、执法监督室、稳定办三个股所级机构;综治办内设护路办1个股所级机构。共有在职干部6名(含工勤人员1名),现有的人员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无法适应,特别是综治办人员编制严重不足,政工办、稳定办至今仍处于有机构无人员的状况,护路办甚至连机构都未予确定,诸如此类问题,严重影响了政法委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政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政法办)
  政法办是政法委处理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负责对外联系、综合协调、综合调研、检查督促、资产财务管理、机关内部事务管理、接待外事等工作。主要职责是:完成政法委确定的各项任务和交办的有关事宜;负责起草县委政法委综合性文件、报告,收集编发政法工作简报信息;机关公文、信函、档案、保密、图书资料、财务管理、电话、车辆等的管理;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对口联系州政法办并处理交办的有关工作;购置、发放和管理各种办公用品;负责党支部工作和工会工作;办理县委政法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政法办目前共有2人。
  政法办下设政工办、执法监督室、稳定办。其主要职责如下:

  1、政工办
  负责调查了解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状况,研究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和意见;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督促政法队伍中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领导干部的重大案件;检查督促政法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县委政法委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政工办目前尚无编制及人员。

  2、执法监督室
  负责县委案件查处协调领导小组和上级交办案件的督查处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和反馈案件查办信息;组织处理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落实和督促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指导和协调执法监督部门发挥党内监督体系的整体职能,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促进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负责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接待、调查和处理;办理县委政法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目前设执法监督室主任1名。

  3、稳定办
  按照中央和上级关于维护稳定的方针政策及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协调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及时掌握分析影响稳定的各种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在县委、政府领导下,协调处理重大群体性事件,协调、督促发生问题地区和单位落实工作措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总结维护稳定工作经验,推动工作开展;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目前稳定办尚无编制和人员。

  (二)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综治办)
  主要职责是:负责收集、掌握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信息和动态,研究提出工作思路、任务和对策建议;指导和组织检查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综治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的落实;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推广综治工作典型经验;加强与各乡(镇)综治办和县综治成员单位的联系;办理州综治委和县委、县政府、县综治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综治办目前共有2人。
  看两篇就知道了.

支持“哀家”!

哀家是个俗人,所以就用通俗一点的语言来讲一下哀家的理解。

纪委就是党内监督党员、干部的一个监督机构。
政法委所涉及的范围则不仅仅是党员干部了,而是整个辖区内的政法工作。

哀家诂妄说之,你就诂妄听之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