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f圣物和神器哪个好:(有关我家庭的房产问题)望懂的人或专业人事回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7 06:14:23
父母在世时,留有一套房子和些财产,在分配时因考虑到各子女间经济能力的差异,所以便把房子分给了我,但当时子女和父母都同意了并私下签了协议,都签字的.
但房子的户主仍是父母的,还没有过户给我,请问如果现在子女要闹矛盾的话,那张私下签的协议还会不会有法律效应????????
问题很紧迫,望懂的人或专业人事来赐教!谢谢咯~

个人理解,作以下简要分析:

你所说的协议有效与否,关键是看它属于一个什么样的性质,是一个遗嘱还是赠予合同.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涉及不动产的赠予合同,以办理公证为生效要件.而当事人合法立下的遗嘱,则是不必要办理公证,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

再来看看你的具体情况,只要你父母在那份协议中写明他们去世以后,将自己的房子留给你,即只要有<去世以后>或相类似的字眼,那么足以认定为这是一份遗嘱.只要符合继承法遗嘱条件(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那么就是有效的.

如果你们的协议并不符合上述条件,只是说你父母愿意将自己的房子送给你,并没有写明在什么时间(赠予合同与遗嘱的重要区别之一就是,赠予合同在生前赠予,而遗嘱分配的财产转移发生在生后).那么这个协议就很可能被认定为一个赠予合同,前面说过,涉及不动产的赠予合同,是必须要办理公证的.

最后,如果你现在清楚了你们的协议是遗嘱,那么,你凭这份遗嘱,房子的原房产证,你的身份证明,你与原房产权人的关系证明和原房产权人的死亡证明,就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了.

但是,如果你认为这是一份赠予合同.那么你不妨先拿着上述证明等到房屋管理部门试试看人家给不给你办理过户.如果人家说不是遗嘱,不给你办.那么在你和你的兄弟姐妹还没有发生不愉快以前,你请他们和你一起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一个他们自愿放弃继承房屋的公证.那么凭借这份公证书,一样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但愿你办的顺利.

既然有协议(多方签字同意,不违法的协议有效),那房屋就归你;有遗嘱按照遗嘱办理;其他财产平均分配。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协议仍然有效。

协议会有效,但法庭上其他子女会提出反对,比如意思表示不真实,所以不是板上钉钉,建议搜集当时其他证明材料,比如证人,如果父母尚在世,赶紧再立遗嘱确认,最好找律师见证,以后发生纠纷诉讼也比较方便。

有效,但为了避免以后的麻烦,最好公证或者找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