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麻种子多少钱:王安亿的〈〈长恨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05:44:36
想知道有关这部小说的论文

王安忆谈《长恨歌》
[ 赵径文 ]
下午看《明报周刊》做的《长恨歌》专题。里面有王安忆的访谈,我录下几段话,但愿对理解《长恨歌》有帮助。

原著:王安忆

我并没有一心要为城市画像,把它画得像不像不是我的责任——我并没有考虑写上海,也不考虑如何写它写得真实。但我是一个写实主义的作家,很重视小说场景的可观性,以及它的合理性。上海提供给我的,是小说的舞台,我只能以自己生活过的地方做为背景,而上海是惟一。其实我也写过很多农村的故事,但我在那里生活很短,主要还是写上海的故事。在熟悉的地方,也比较有安全感。

最初我想写的其实只是有关八十年代的故事,就是王琦瑶和老克腊,和长脚。一老一少的感情关系,49年以前的部分,我只打算写成引子,但写着写着,发觉要交代的太多了。于是她成了曾经的上海小姐,她也要有一段初恋……这么多条件,仅仅作为引子是写不了了,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后来,一些文学评论家,却认为第一章弄堂写得最好,其实是没有预先设计的。

有关上海小姐的细节,都是由一位老先生提供的资料,这一章写来全凭搜集的资料,只能想当然了。但基本上,弄堂的生活没有很大的改变,人的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基本上都可以推想得到。
后来的上海热,第一章被人渲染得那么厉害,实在是我事先想不到的,不是我渲染上海,是他们渲染了我的小说。

60 年代一段是我写得最满意的一段,很多事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写的时候很茫然,但写出来之后就感觉完全不同了。60年代正好是我的成长期,我对那个年代是有感情的,年纪小,所以只能是感觉记忆,谈不上清醒的认识。但即使模糊也无所谓,因为想象是需要空间的,我也是后来才发现这一章是自己写得最好的。

结局是无情的,王被一个小混混扼死了。完全没有ROMANTIC的感觉。我就是要将它和那些通俗言情小说区别开来,言情小说已经太多了。
在我的小说中,这也是通俗成分最重的一个。对我来说也是一个例外。它是合乎大众口味的一个作品。它只是我写作当中某一个状态,并不是全部。

《长恨歌》之后,我的写作能力是进步了。这之后,我写的东西都要比它好,我再也没有写如此华丽繁复的作品,此后的作品都要比它从容,温和。《长恨歌》是我写作的过渡中期,年轻时总是无所顾忌吧。以前不怕写坏,现在却输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