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魂之刃宫本武藏教学:我这样犯强奸罪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15:52:50
我想寻找刺激,利用我老婆上晚班下班的时候劫持她到偏僻的地方进行强奸,我这样做构成犯罪吗?

算强奸,在实施“强奸”行为时,你老婆并不知道加害人是你,强奸罪名成立。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简单地说,强奸罪就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对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和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精神病患者,只要与其发生性关系即视为强奸.与犯罪人身份无关.

您的"案子"里,如果当时您老婆明确表示不愿意与您发生性关系,即使知道是你也仍然不愿意,而您又强迫与其发生性关系,那么的确是成立强奸罪.

但实践中这种夫妇之间的案子一般不立案由检察院公诉,多半是不了了之.除非您老婆强烈要求报案并自行起诉.

理论上是
但实践中通常不立案的

构成强奸既遂,因为强奸是一个行为犯,只要完成行为,就是既遂。这样的情况是有相关案例的,这个和平时说的婚内强奸是不一样的,后者不构成强奸。

理论上说属于,但在我国婚内强奸很难得到救济的

哈哈,笑死我了,二楼的,在您眼里,所谓既遂未遂就在于被害人是否知情?司法机关是否查处?不知情就未遂,知情就既遂?呵呵,先回去看看书吧。

原则上讲,三楼是正解。

如果你这样做了,你老婆又不知情,事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话,构成强奸罪(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