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岁纹眉那种型好看:这种情况,原告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5:50:39
被告欠原告5000元钱,经法院调解,被告分三个阶段还清,在第一个阶段应该还钱之前,被告在没有还钱,也没有与原告打招呼的情况下就逃走了,这种情况,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找到他,强制执行;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调解协议一经各方签署生效,即具有法律强制力,在一方不执行调解协议时,对方可以持调解协议申请强制执行。这个规定可以有效的遏制一些当事人利用民事调解程序,恶意拖延诉讼进程,影响法院的审判效率的行为。

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在实践中,如当事人失踪,法律经常无可奈何。作为原告要做好两点,一是在法定期限内申情强制执行;二是及时发现被告行踪向法院提供,以便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