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开挖水沟定额单价:企业名称申请表在哪里拿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9 13:05:50
要不要带证件地
还是过去拿来就可以了
我帮老板拿的

去工商局拿.

申请摊位
Q:我的公司有申请广交会摊位的资格吗?

A:广交会设立参展企业准入资质标准,企业必须达到资质标准方可申请参展。
(一)依法进行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
(二)具有所参展展区的管理商会或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员资格。
(三)上年度出口金额(以网络管理系统中海关代码所对应的海关统计金额为准)须达到以下标准:
广交会参展企业最低出口金额要求:

地区 企业类型 参展类别/展区
工业类(化工及矿产展区除外),医药保健类,纺织服装类 日用消费品类,礼品类,工业类的化工及矿产展区

沿海地区省市(含联合、五菱、新时代、大连交易团)
流通型企业 300万美元 200万美元
非流通型企业 200万美元 100万美元
中部及东北地区省市(含海南) 流通型企业 200万美元 100万美元
非流通型企业 100万美元 50万美元
西部地区省市 流通型企业 100万美元 50万美元
非流通型企业 50万美元 20万美元

Q:我的公司满足参展条件,应该怎样申请参展?

A:无论申请何种展位,企业均应按所在行政区域或系统首先向相关交易团提出申请(领取及填写规定格式的参展申请表并提交有关企业和展品情况的资料)

http://www.cantonfair.org.cn/cn/exhibitor/application/index.htm

给你的参考资料里面有申请表格的下载!!

企业名称预登记

受理部门: 省局注册分局、市局企业注册处及各分局企业注册科(处)

受理时限: 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的,工商管理机关当场对申请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受理类型: (1)内资企业
①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②非公司企业法人
(2)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投资资格的自然人
(3)外资企业:外方为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中方为公司、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4)营业登记,个体户

受理手续: 所有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文件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申请人授权委托意见》;
3、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 预先核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应提交以下文件
①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向工商局申领,原件)。
② 全体投资人共同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原件)。
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企业的名称(可以载明备选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投资人名称或者姓名及出资额等内容。
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应在申请书上签字。签字应工整清晰。
投资人是企业或其他法人的,应在申请书上盖章。印章应清晰。
③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
代表或者代理人应是自然人投资人本人,或者企业、其他法人投资人的工作人员,或者具有企业登记代理资格的人员。
④ 代表或者代理人的资格证明。
一般是指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企业登记代理人员还应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指派书、企业登记代理资格证书、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 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
投资人是企业的,提交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资人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加盖本单位印章的编制部门批件复印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投资人是社会团体法人的,提交加盖本单位印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投资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2) 预先核准非公司企业法人名称应提交以下文件
①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向工商局申领,原件)。
② 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原件)。
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企业的名称(可以载明备选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注册资金、投资人名称等内容)。
投资人应在申请书上盖章。印章应清晰。
③ 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
代表或者代理人应是投资人的工作人员,或者具有企业登记代理资格的人员。
④ 代表或者代理人的资格证明。
一般是指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企业登记代理人员还应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指派书、企业登记代理资格证书、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 投资人的资格证明。
投资人是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提交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资人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加盖本单位印章的编制部门批件复印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投资人是社会团体法人的,提交加盖本单位印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受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发名称核准单

受理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991年7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7号令发布)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7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10号令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