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 评审:一个房产权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2:35:20
甲父母近日亡故,于乡下留下一平房,五层,已经盖了多年。但是甲自从考上大学后户口已经迁到外省城里, 而家乡平房的房产权是父亲的,请问这个平房是属于甲的,还是由项政府没收

属于甲,甲以第一顺序继承人身份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房屋所有权是绝对权,它是可以继承的,并不需要拥有当地户口,所以你是合法继承人,房屋产权归你所有。

房屋的所有权肯定是属于甲的!但是该块土地的所有权肯定是农村集体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