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渚博物馆在哪里:南京条约内容是什么 他的签定国是那些 在多少年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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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是英国政府与中国清政府在公元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于南京签署的一个条约。是第一次鸦片战争清政府战败的结果。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公元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英国代表璞鼎查,清廷代表钦差大臣耆英在南京江面上的英国“汉华丽”战舰上签署了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规定的内容主要有:

割让香港岛;

赔偿白银2100万圆,分四年交清;

中国向英国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英国商人进出口货物的关税,中方须同英方商定。

之后中英方面还签订了南京条约的两个附件:《五口通商章程》与《虎门条约》。取得如下新的特权:

领事裁判权

片面最惠国待遇

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及永久居住的权利。

作为英国意欲打开中国市场而发动的战争,其战争的根本目的就体现在《南京条约》的“五口通商”这一条款上,而并不是常见的“维护贸易”这一幌子。

南京条约主要内容为:1.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2.五口通商。清朝政府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3.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元,其中600万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元。4.割地。清朝政府将香港割让给英国。5.另订关税则例。清朝政府将以公平的原则颁布一部新的关税则例,以便英商按例交纳。6.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签定国有中国和英国
是在1842年8月29日(道光22年7月24日)签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