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二十四周胎儿图:谁能解释一下君主立宪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5:10:30

君主立宪制(又称立宪君主制,constitutional monarchy),是相对于君主独裁制的一种国家体制。君主立宪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实上的共和政体。君主立宪制限制了古代的帝王独裁,变成了“王在议会,王在法下。”的主流观点。
  在宪政体制下由一个世袭或选出的君主作为元首的政体。经济基础:17世纪,英国资本主义发展。限制王权的传统。广义上的君主立宪制分为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和二元制君主立宪制(这个更常被称为立宪君主制)君主立宪制的特点是国家元首是一位君主(皇帝、国王、大公等等,教皇有时也被看做是一个君主)。
  与其他国家元首不同的是,一般君主是终身制的,君主的地位从定义上就已经高于国家的其他公民(这是君主与一些其他元首如独裁者的一个区别,一般独裁者将自己定义为公民的一员,但出于客观需要他必须掌权为国家服务),往往君主属于一个特别的阶层(贵族),此外世袭制也往往是君主的一个特点(不过在这一点上也有例外)。
  君主虽然是国家元首(head of state),但君主的产生方式与权力范围,会依各个国家的制度而不同;纵使是同一个国家,往往在不同时期,君主的产生方式与权力范围也各不相同。
  君主立宪制与一个国家的国情和文化传统有着密切关系,它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同时也有一定的妥协性,落后性,局限性。英国在革命后首先确定。

君主立宪制,又称有限君主制。

在实行此种制度的国家中,君主名义上为国家元首,执掌国家的最高权力,实际上君主的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政府等机关的限制。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确立君主立宪制的国家,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是英国“光荣革命”后建立起来的。大约在13世纪中期,贵族在同英王亨利三世的斗争中获胜,成立议会。13世纪末以后,议会经常召开,议员由贵族、市民和骑士组成,由于各个阶层的利益不同,常常不在一起开会,14世纪以后,议会逐渐分成上下两院。此后,下院的权力不断扩大,15世纪末,下院已经有提出财政议案和法律议案的权力。但是,这一时期议会仍然是封建性质的等级代议机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后,议会成为资产阶级同代表封建势力的斯图亚特王朝斗争的政治中心。光荣革命以后,议会相继通过《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从法律上确认“议会主权”原则,进一步限制王权。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擅自批准法律、废除法律或中止法律的实施;并规定,国王必须信奉英国国教,天主教徒或同天主教徒结婚者不得继承王位。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初步确立

1.国王(女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2.议会成为国家权力中心。

3. 国王必须信奉英国国教(即是新教徒),天主教徒或同天主教徒结婚者不得继承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