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天宇全球后援会:一审判决是否生效?为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12:59:14
甲市的王某与乙市的张某因合同纠纷协商未果,而形成诉讼。1996年4月20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并于4月26日向王某送达了判决书。王某通过邮局于5月11日上午向一审法院邮寄了上诉状,法院于5月25日收到上诉状。

十五日后,以最晚收到的一方收到日期为准,过了15天,文书就生效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上诉期限是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15日。
第七十五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所以开始计算的时间是27日开始,11日正好是这个期限最后一日。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所以一审未生效

期间与送达在邮寄这一点上有区别。
对于当事人来讲在期间内交邮就不算过期;
而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则以回执上的签收时间为送达时间。

同意楼上的观点,补充几点:你的诉状时间一定要落款在上诉期满前;第二,你一定要看到邮局确实盖的邮戳没有过期;第三,最好通知法院说明情况。

回答都很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