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受益匪浅的意思:本案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X县法院、沙河区法院以及武县法院对案件的移送是否正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2:53:41
张丽(女)与胡水华于1986年结婚。1991年5月,张以缺乏夫妻感情为由,向江城市市中区法院起诉,要求与胡离婚。市中区法院受理后,查明原告张丽的住家、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沙河区。被告胡水华虽然婚前探亲住在市中区父母处,但其工作单位和户口均在湖北X县,他与张丽结婚后家安在沙河区。因此,市中区认为此案不属自己管辖,遂将案件移送沙河区法院处理。
沙河区法院受理后,认为原、被告结婚后家虽安在沙河区,但被告的工作单位和户口都在湖北X县,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湖北X县法院审理。
湖北X县法院接到此案后不久,给沙河区法院复函称:“我院受理后,经两次传胡水华谈话,认为此案主要事实难于查清,胡水华本人亦要求回原籍处理,同时,被告单位已迁至湖北武县,因此,特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你院查办。“
沙河区法院以:被告单位既已从你县迁至河北武县,则应由你院直接将案件移送武县法院审理”为由,又将案件退回湖北X县法院。不久,湖北武县法院以胡水华已回江城市法病为由,将案件退回江城市沙河区法院。沙河区法院以胡水华一直在市中区父母处为由,又将案件转市中区法院审理。

1.移送管辖以一次为限。
本案就是市中区认为此案不属自己管辖,遂将案件移送沙河区法院处理。这个是合法的(尽管沙河也是无管辖权的,但是市中区法院的移送是可以的)。
以后所有的再次移送的,都是不合法的。民诉法规定是受移送的法院认为不归自己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指定,不得再行移送。
2.其实是很简单的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湖北X县管辖。

你没说清楚本案中双方是否由经常居住地,只好按照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地的原则的确定管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