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禁忌种马肉戏小说:本来是告诉的案件,检察院提起了公诉,请问法院该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8:35:47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驳回公诉:

自诉案件之所以告诉才受理,就是因为某些罪名不涉及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而是涉及个人的利益,当受害人自己觉得受到侵害需要刑法救济的时候,受害人有权利提起控诉,这种控诉是一种受害人的权利,受害人可以选择放弃或使用,权利是可以放弃的....

公诉机关提起诉讼实际就是剥夺了受害人的诉权,是非法的.......公诉机关没有相对的义务就没有相对的权利.....

听取被害人的意见.

说清楚到底是什么罪名。
纯正的告诉才处理的只有那么四条:
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
侮辱诽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也是公诉的。
所以只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的提起了才是不当提起公诉,可以裁定不予受理的,受理的也裁定驳回起诉好了。
其余的罪名,都是检察院可以提起公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