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火车站房产网:数因何存在.哥德巴赫猜想最终证明的数与数的关系是否是数的本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1:00:50
哥德巴赫猜想只是数学问题.但如果与树的存在本源相关就是哲学问题了.请认真回答!

窥看哥德巴赫猜想中的某些哲学问题--胡桢

  自哥德巴赫先生提出他的猜想以来,两个半世纪的时间过去了,迄今为止,尚未获解。尽管有不少的业余爱好者都在宣称,自己已解出了哥德巴赫猜想,但由于不为专家所认可,而宣传的舆论工具又不掌握在业余爱好者的手中,所以,纵然是哥德巴赫猜想已经获解,也无法让此一真谛发扬光大。鉴于如今的那些专家们都认为以现有的数学理论是无法解出哥德巴赫猜想的错误认知,我想,有必要对哥德巴赫猜想中所存在的哲学问题,予以探讨,以批判那些专家在对待哥德巴赫猜想时所存在的谬误。毋庸讳言,在刚接触哥德巴赫猜想之时,鄙人连什么是数论都不知道,因为对此不感兴趣。自获知这世界上尚有这么一个哥德巴赫猜想之命题,首先,鄙人是从哲学的范畴上予以思考的。并非是自夸,由于找到了如何认清哥德巴赫猜想的实质性问题,鄙人仅化了两个月的时间,就将这所谓的世纪级的难题解决了;发现,这所谓的难题,其实,最多只是一道中学生的课外习题而已。为使属于真谛的东西发扬光大,鄙人作一下尝试,以探哥德巴赫猜想中所存在的哲学问题,以飨网友。由于水平有限,贻笑大方之处,在所难免,望多多包涵。

  探讨哥德巴赫猜想,首先,应该确定其主体是什么?如果对所研究的对象究竟是什么,尚且不知,岂不是在无的放矢,尽作无用之功。根据哥德巴赫猜想的命题,无疑,它应该是加法关系中的一道习题。根据其命题之一“每一个大于4的偶数都可以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中可知,其应该是赋值语句M=a+b中的习题,而不是加法语句a+b=M中的。因为,加法语句a+b=M只是说明了两个奇素数相加等于一个偶数,并不能证明每一个大于4的偶数都可以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唯有在赋值语句M=a+b中,于全域的筛选中寻找答案。由于当确定了欲考察的偶数M,赋值语句M=a+b就会赋于M以:
  M=1+(M-1)=2+(M-2)=…=M/2+M/2
  这样的集合G。所以,研究哥德巴赫猜想,必须是在赋值语句M=a+b的基础上,予以探索。
  显然,若用素数或合数的性质赋予加法关系M=a+b,则有:素数加素数、素数加合数、合数加合数。在这三种情况之中,素数加素数乃是哥德巴赫猜想所欲寻求的。我们知道,逻辑学中的内涵与外延是成反比的,内涵越多,则外延越小;当在加法关系M=a+b的内涵中增添了“素数加素数”时,则其外延必然地要缩小。其缩小了的外延乃是在赋值语句M=a+b中排除了“素数加合数、合数加合数”这二种的情况。由于我们无法直接从素数的相加中获得哥德巴赫猜想之解,故而,只能仍在加法关系M=a+b中求解;换言之,欲解哥德巴赫猜想,必须先否定了并无规则可言的“素数加素数”之情况,从内涵较少、外延较大的且有一定规则的赋值语句M=a+b中,研究与素数加素数相对立的“素数加合数、合数加合数”这二种元素的出现情况。由于合数的出现是有一定规则可言的,待等理性地知晓了这些具有合数性质的元素之出现情况后,再予以否定;这在数学中被称之为容斥原理,若用哲学中的语言来讲,就是否定之否定法则。
  如此,就要求我们知晓究竟有哪些a+b元素是属于具有合数性质的?设在加法关系M=a+b中,集合A是区间(1,M/2]中由合数所归纳的a+b元素之集合,集合B是区间[M/2,M)中由合数所归纳的a+b元素之集合;那么,并集A∪B也就是所有具有合数性质的a+b元素之集合。显然,否定并集A∪B,也就是在集合G中求与并集A∪B的差集:p(1,1)=G-A∪B;此式乃是著名的摩根定律:A~∩B~=(A∪B)~应用于哥德巴赫猜想中的表达式。由此可知,对哥德巴赫猜想之研究,其主体乃是应用摩根定律于加法关系M=a+b中。

  我们知道,摩根定律是集合论中一个著名的定律,且其中A~∩B~=(A∪B)~的表达式又是如此明显地阐述了p(1,1)=G-A∪B之问题,缘何长期以来一直不能获得重视呢?显然,这与解析数论囿于所谓的素数定理的束缚有关。在专家的眼中,凡是对素数问题的研究,皆需要用所谓的素数定理来剖析,否则,就是低级的。前段时日,被舆论界渲染得沸沸扬扬的欲骑自行车上月亮之比喻,就是因为业余爱好者不是用这所谓的素数定理来解哥德巴赫猜想,从而被扣上了这样的一顶具有讥讽意义式样的帽子。然而,真正无知的应该是那些专家们,因为,这所谓的素数定理实乃是错误认知的产物。
  诚然,对自然数列中素数之分布情况的研究,由于π(x)函数中的不断地取整之步骤,使得计算显得十分繁杂,当x→∞时,根本就无法计算。高斯先生提议以Lix(x)函数来替代π(x)函数,乃是一个十分明智的举措;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用Lix(x)函数应用于所有的素数问题上。因为,替代品毕竟是替代品,在Lix(x)函数中,并无任何的素数分布之规律可言;若是用来计算一下自然数列中的素数分布之近似值尚可,又焉能到处滥用。但数论学家对于这所谓的素数定理,情有独锺,不仅要用其来计算自然数列中素数分布情况的近似值,而且,还要用于对哥德巴赫猜想问题的计算。显然,这已充分暴露了那些专家们的无知,不懂得由量变到质变的辩证法则。
  我们知道,在运用筛法时,厄多斯先生说过这样的话:【如果n个等差数列没有覆盖住自然数列,那么必存在0<m<2n,m不属于上述任何一个等差数列。】著名的埃拉托色尼筛法就是以不大于√x的素数为筛子,筛掉了由这些筛子而构成的n个等差数列,从而获得了大于√x至x之间的素数。在加法关系M=a+b中,集合G中的a+b元素仅仅是将自然数列于M/2处打了个转折所组成,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与自然数列并无二样;但埃拉托色尼筛法解不出哥德巴赫猜想。这是因为,在自然数列中,筛掉任何的一个自然数,并不影响其它的自然数之存在;但在加法关系M=a+b中则不然,筛掉了其中任何的一个自然数,势必会影响到另一个与其相加的自然数之存在。
  鄙人曾询问了邻居家正在读小学的小孩子。我的题目是:如果有10个球,5个红的,5个黑的;若将黑的全拿掉,还剩几个?答曰:5个。再问:如果将它们排成两行,也是将黑的全拿掉,还剩几个?答曰:5个。显然,小孩子懂得这样的一个道理,总共就这些东西,而且拿掉的又是一样的,那么,无论其排成几行,答案都是一样的。然后,我又出题问之:排成了两行之后,在拿掉了黑球的同时,必须将与之排成同一列的红球也拿走,还剩几个?小孩子茫然了。因为,这5个红的和5个黑的,排成两行,红的与黑的组合并非只有一种;可以全部拿走,一个也不剩;也可以仅拿走6个,剩下4个。
  对于哥德巴赫猜想而言,由于其是加法关系M=a+b中的一道习题,所以,筛掉了其中任何的一个自然数,则与之相加的另一个自然数也就不复存在;显然,这与鄙人问小孩子中的最后的那个问题相类似。若用哲学上的语言来讲,此乃是由量变到质变。既然是量已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不能再用π(x)函数中的数据来计算,必须以新的数据来计算加法关系M=a+b中的两个奇素数之和的值。
  但专家们在用解析数论对哥德巴赫猜想作研究时,却是与鄙人所提问的第二种问题相类似。因为,若仅是对素数定理中的等价函数o(x)之值作修正,算来算去,仍旧是自然数列中的素数之分布情况。
  也许有人会说,在陈氏定理中是添加了一个Ω函数的,所以,已不再是单纯地对自然数列中的素数之分布情况作计算。尽管如此,也不足以说明其已摆脱了素数定理的束缚。让我们考察一下,用来研究p(1,2)的主体是什么?在陈景润先生的论文之最初部份,言道:【命P_x(1,2)为适合下列条件的素数p的个数:
  x-p=p_1或x-p=(p_2)*(p_3)
  其中p_1, p_2 , p_3都是素数。
  用x表一充分大的偶数。
  命Cx={∏p|x,p>2}(p-1)/(p-2){∏p>2}(1-1/(p-1)^2 )
  对于任意给定的偶数h及充分大的x,用xh(1,2)表示满足下面条件的素数p的个数:
  p≤x,p+h=p_1或h+p=(p_2)*(p_3),
  其中p_1,p_2,p_3都是素数。
  本文的目的在于证明并改进作者在文献〔10〕内所提及的全部结果,现在详述如下。 】显然,陈景润先生研究哥德巴赫猜想的前提是减法关系x-p而不是加法关系M=a+b。但是,对于减法关系x-p而言,由于素数p是无法确定的,所以,谁也不知道x-p究竟是由哪些自然数所组成。不得已,数论学家只好借助于等差数列i+kn,说什么:【对等差数列中素数分布的研究是一个十分困难但又非常重要的问题,它是研究哥德巴赫猜测的基本工具。若我们用π(x;k,i)表示在等差数列i+kn中不超过x的素数个数,则现在已经证明了下面的定理:
  定理3.3:若klog^(20)x,则有
  π(x;k,i)=Lix/ψ(k)+o(xe^{-c_2*√logx}
  这里ψ(k)为欧拉函数,c_2为一正常数。
  定理3.3是解析数论中一个重要的定理,它是经过了许多数学家的努力才得到的,是我们研究哥德巴猜测的基本定理。】如果将这所谓的工具中的素数定理还原为π(x)函数,显然是:π(x)/ψ(k);无非是将对自然数列中的素数之分布情况转移到了等差数列i+kn,仅此而已。无疑,陈景润先生所研究的对象是等差数列i+kn而不是加法关系M=a+b。所以,无论陈景润先生如何地修正等式右边的等价函数o(x),也只是在对自然数列中的素数之分布情况作研究,而不是在研究哥德巴赫猜想。因为,所谓的等差数列i+kn仅仅是对自然数列中的元素以k为模的简化剩余类之分割而已。
  由于以往的解析数论从未真正的对哥德巴赫猜想之p(1,1)作研究,故而,其以等差数列i+kn为研究主体的谬误不易被觉察。然而,当研究即将步入p(1,1)之时,以等差数列i+kn中的素数之分布情况为研究对象与加法关系M=a+b中两个奇素数之和的实际情况之相悖也就暴露无遗了。因为,在加法关系M=a+b中,如果设M之值为奇数,则其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的个数为零;但在初等数论中,早已有定理证明了形似等差数列i+kn中的素数之个数无限。如此巨大的差异迫使解析数论不得不宣布其在研究哥德巴赫猜想问题上的失败。因为,陈氏定理中的Ω函数:
  Ω≤3.9404xCx/(logx)^2
  只是一个单调递升的函数,随着x之值的增大其值也趋大,根本就无法反映出x处于奇数时的p(1,1)=0的情况。
  这一切,显然是由于所谓的素数定理之性质所造成的;因为,Lix(x)函数所替代的是π(x)函数,而π(x)函数所反映的是自然数列中素数的分布情况,具有单调递升的性质。所以,无论怎样地修正素数定理中的等价函数,也改变不了其单调递升之性质。

  根据哥德巴赫猜想之命题,可知,其是集无穷多个集合G于一身的一道习题;所以,如果仅仅是对某些具体的偶数作研究,只能是对局部的现象作研究,并不具有一般性。为了使研究适用于所有的偶数,必须用代数予以叙述。由于赋值语句M=a+b具有代数之性质,一旦设定了M之值,就会有相应的集合G,故而,对加法关系M=a+b作研究具有一般性之意义。
  既然加法关系M=a+b是具有一般性意义上的式子,那么,剖析其中所存在的情况也必须是用具有一般性意义的式子。根据摩根定律,可以获得,p(1,1)=G-A∪B这样的式子,其中,集合G是设定的M之值所赋予的,故而,我们只须对具有合数性质的并集A∪B中之情况予以探索。对此,有两个古老的加法公式:
  M=np=(n-m)p+mp和M=nq+r=(n-m)q+mq+r
  给予了明确的答复。在这两个公式中,除了m=1时存在着素数外,其余的自然数均为合数。而且,M被素数所除,只存在着能被除尽和不能被除尽这两种情况,并无第三种情况;所以,上述的两个公式穷尽了加法关系M=a+b中所有具有合数性质的a+b元素。
  公式M=np=(n-m)p+mp与公式M=nq+r=(n-m)q+mq+r的区别在于:(n-m)p与mp总是相加于同一个a+b元素中,因此,每隔p个a+b元素在M=a+b中会出现一个具有素约数p的合数相加;但(n-m)q与mq由于有位差r,所以,总是不能相加于同一个a+b元素中,因此,每隔q个a+b元素在M=a+b中会出现二个具有素约数q的合数,并不相加。正是由于具有这样的区别,所以,在计算的数值上就存在着差异。显然,与π(x)函数相比较,所谓的质之变化,乃是在于这公式M=nq+r=(n-m)q+mq+r中;因为,在π(x)函数中,并无这样的数据。
  公式M=np=(n-m)p+mp是根据唯一分解定理而来,由于不同的M之值具有不同的素约数p,而这又是影响着被筛的a+b元素之计算的数值。因此,不同的M之值有其各自不同的特殊性。由此可知,对于哥德巴赫猜想中的p(1,1)之值,具有无穷多个解。我们知道,若M为奇数时,其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的个数为零:p(1,1)=0;那么,当M为偶数时,其情况又将是如何呢?这就需要在这无穷多个特殊之解中,寻找出当M为偶数时的最小之值。如果这最小值时的p(1,1)=0,则哥德巴赫猜想为假;如果这最小值时的p(1,1)>0,则哥德巴赫猜想为真。

  毋庸置疑,呈现在人们眼前的偶数,必然地都是一些有限之值。但哥德巴赫猜想所要求的,乃是直至无穷大处是否都存在着偶数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有限的偶数中,寻找出可以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的规律性,而不是纠缠于个数之中。但公式M=nq+r=(n-m)q+mq+r所给予的是一些不能整除M的素数,通常在有限值时,计算这样的元素,必须是具有取整之步骤。然而,若拘泥于这取整之步骤,势必会陷入如π(x)函数同样的命运,不可自拔。君不见,真正反映着自然数列中素数分布情况的π(x)函数,已被专家们打入了冷宫,受宠幸的却是并无任何素数分布规律可言的素数定理。为避免这般悲惨的命运,必须在考察有限值的偶数表为两个自然数的情况时视之为是在考察无穷大处的情况,取消这取整之步骤。因为,在无穷大处,作为分母的M被任何的一个自然数除,其商都是无穷大,根本就无法取整。视有限为无限,以比例替代个数,将思惟从有限处拓展于无穷处,那么,哥德巴赫猜之解的规律也就呈现在人们的眼前。
  譬如,设M=2^n,其用公式M=np=(n-m)p+mp所归纳的a+b元素只有2的倍数,其余的素数之倍数均为公式M=nq+r=(n-m)q+mq+所归纳。根据概率论中的乘法定理,凡已然发生过的事件之概率乃为可乘函数,由此可知,欲计算互素的系数都是可乘积的。无疑,凡具有M=2^n这样形式的偶数均有如此的特征:与2互素的系数为1-1/2,与其它的素数互素的系数均为1-2/q。
  再如,设M=(2^n)(3^m),其用公式M=np=(n-m)p+mp所归纳的a+b元素只有2和3的倍数,其余的素数之倍均为公式M=nq+r=(n-m)q+mq+r所归纳。无疑,与M=2^n时的情况一样,凡具有M=(2^n)(3^m)这样形式的偶数均有如此的特征:与2互素的系数为1-1/2,与3互素的系数为1-1/3,而与其它的素数互素的系数均为1-2/q。
  以此类推,我们可以获得以唯一分解定理所给予的一系列的轨迹,从最初由公式M=np=(n-m)p+mp所赋予的情况开始,然而,再沿着公式M=nq+r=(n-m)q+mq+r所给予的系数一直延伸至无穷大。这告诉了我们,凡具有某一特征的集合G,计算其p(1,1)数值的系数均位于同一的轨道上,鄙人将其叫做轨率。由于按唯一分解定理所确定的自然数有无穷多种,故而,这样的轨率也有无穷多个。如果我们不要求细分出一个个的轨率,那么,哥德巴赫猜想就有一般之解:
  p(1,1)/(M/2)=∏(1-1/p)∏(1-2/q) p|M q⊥M
  符号“⊥”表示不整除。
  从这一般之解中,我们可以看出,当M为奇数时,由于在特征中没有素数2,故而系数中存在有零因子:1-2/2=0,其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的个数为零。当M为偶数时,系数中不存在零因子,故而,我们只要求出其中的最小之值,也就可知晓这哥德巴赫猜想之真伪。
  对于偶数而言,最小之值的轨率位于M=2^n处,因为,此时的系数除了1-1/2之外,其余的均为1-2/q。将后一因式中的分子与前一因式中的分母相约,保留所谓的最后一因式的分母,则有:
  p(1,1)≥(M/2)*(1/2)*(1/q_n)>M/4(√M)=√M/4
  当M→∞时,有√M/4→∞。哥德巴赫猜想为真。
  之所以要进行约分,乃是为了将等于符号向大于符号转移,从而就可以确定p(1,1)的值域不会小于其所表达的数据。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无论是自然数列中的素数分布问题,还是加法关系M=a+b中的素数分布问题,只是整体素数分布问题中的局部问题,都有着其各自的特殊性;但是,在这些特殊的问题上,彼此间有联系。例如,若于π(x)函数中取消了取整之步骤,我们可以获得无穷乘积∏(1-1/p)这样的系数;与加法关系M=a+b中的系数相比较,仅仅是其中的一个系数,只不过,不存在1-2/q这样的数据而已,都具有循序渐进的性质。显然,这些数据并非是实数集R中的数值可以定位的,因为都没有固定之值,属于超限数。数论,作为研究素数问题的主要学科,本应该是发掘这样的超限数之主体,为集合的基数奠定基础。但是,由于解析数论囿于素数定理的束缚,非但不是从规律性中来解决素数分布的问题,反而千方百计地要为解析数论之立足寻找藉口,不惜藉谬误的推论来否定素数的出现概率之存在。试问,如果素数的出现概率为零,那么,其后的类似于哥德巴赫猜想这样的问题有存在之必要吗?因为,大偶数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的个数肯定是比素数的个数少。须知,所谓的素数定理所等价的是π(x)函数,而π(x)函数所计算的是素数之个数,这所谓的素数之密率1/logx难道不是从素数的个数与自然数集N的比值中而来?一方面否定素数的出现概率,另一方面又用这所谓的密率来计算,这自相矛盾的作法,解析数论从未作过正面的回答,因为是难以自圆其说也。

  胡桢写于0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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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德巴赫猜想为什么是一个哲学问题?

  (转自哥德巴赫猜想哲学论坛)

  一位哲学工作者在1995年第一期《社会科学战线》上撰写了一篇论文,题目是《哲学: 怎样才是有用的》。文章这样写道:任何一个有价值的哲学问题都是某一个具有实际意义的思想领域所产生的问题,这种问题特别之处在于它本来不是一个哲学问题,但由于它不能在实际的领域中被解决,因此转变为一个哲学问题,所以确切地说,所谓“哲学问题”其实指的是必须在哲学中被解决或者说只能以哲学的方式去解决的实际问题。

  我认为,这位哲学工作者说得非常正确。哥德巴赫猜想就是一个只能以哲学的方式论证的问题。它与四色猜想,以及其他数学猜想不同。哲学分析与证明是哥德巴赫猜想的唯一出路。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哥德巴赫猜想需要解决的对象是偶数与奇数之间的关系。在可以感知的层面上,偶数=奇数+奇数,这个关系式无疑是成立的,它可以用数学方法论证出来。进入到理性层面上,或者说上升到本质的高度,问题的性质便产生了变化,它从有序的数量关系进入到无序的本质关系。从偶数=奇数+奇数前进到偶数=素数+素数。

  1+1这个关系式涉及的是本质之间的关系。什么是本质之间的关系呢?所谓本质,就是同量的大小无关,它是全部偶数具有的特点。由于数学规定的限制,才使偶数为两个素数之和具有了前提条件,即不小于6的一切偶数具有的特点。这个限制条件是数学概念导致出来的结果,它与偶数的本质无关。也就是说,偶数的本质具有这样的特点,不仅可以分解为两个奇数之和,而且这两个奇数在表现形式上还可以取得一致,都通过素数形式表现出来。这就是偶数的特点。

  偶数具有的这个特点是怎样得来的呢?通过观察、分解、利用计算机编制程序不断地验证,人们始终没有发现一个大偶数不能分解成1+1形式的。从1978年时提出的3亿3千万到1998年分解到400万亿,当然,今后还会继续验证下去。哲学强调的就是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既然人们260多年来一直没有找到不能分解为1+1的偶数,这一事实说明1+1是成立的。现在的问题是怎样从逻辑理论上推论它的成立。

  数学方法只能解决偶数=奇数+奇数的论证,进入到本质之后,问题的性质发生了改变,由量的关系变成了与量的大小无关的质的关系。也就是说,无论偶数值是大是小,也无论偶数值大到何种程度,都具有这样的性质,可以用两个素数之和的形式来表示。

  在这里,如何从素数+积数前进到素数+素数呢?或者说,如何从1+2前进到1+1呢?需要通过量的变化实现积数向素数的转化。对此,黑格尔曾有过明确的论述:数学……直到现在还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即从数学上来证明那些以这种转化(从某数到某数的转化)为基础的运算,因为这种转化不是数学性质的。《哲学笔记》P225

  什么方法能够实现从1+2向1+1的过渡呢?只有辩证法,才能完成从1+2向1+1的转化,这是黑格尔提出的观点,我们则按照这样的观点给出了哲学证明。

  就像数学爱好者采用“筛法”,“解析法”进行推论一样,哲学采用辩证法给出了一个逻辑证明。它是建立在哲学分析的基础上,但是,在推论出从1+2向1+1过渡的形式之后,遇到了麻烦。因为作为偶数分解为两个奇数之和的本质式,有多种形式,1+1只是其中的一个。为什么通过辩证运算一定能够得到1+1的结论,这个问题逻辑推论不出来,只能说1+2通过辩证运算可以转化为1+1的形式,却不能得到 1+1成立的结论。这个事实说明,逻辑推理无法论证1+1的成立,只能把偶数分解为两个奇数之和的客观规律找到。理论证明只能得到这样的结果,它在1+1为什么成立这一问题面前无能为力了。事实说明,理论具有局限性,无法论证1+1的成立问题。这就是哲学理论给出的答案。

  我认为19世纪的哲学家黑格尔给出的结论是正确的,所以才断定哥德巴赫猜想是哲学问题。如果您认为它是一个数学问题,也不必在这个问题上纠缠,您按照数学思维方式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了。没必要在这个问题上争论。数学论坛上有很多数学谜在努力拼搏着,这是每个人的认识有所不同罢了。

  总之,偶数=奇数+奇数这是数学问题,它的高级形式:偶数=素数+素数这是哲学问题。这就是我们的认识,我们在论证1+1时就是从偶数=奇数+奇数这个已知条件出发的,通过辩证运算这种形式得到了偶数=素数+素数的结论。我们在哲学讲坛中给出的哲学分析、证明,解释,答疑,共同构成了对哥德巴赫猜想的完整认识,它们是具有真理性。因为这些结论都体现了主观和客观的统一,经得起实践的考验。

  (转自哥德巴赫猜想哲学论坛)

哥德巴赫猜想是一个纯粹的数学问题。它久攻不下的原因,一是现有素数理论的欠缺,无法直接表示全体素数,二是中心对称剩余点定理确实难以由实践角度总结发现,三是人们受传统数学理论的束缚太深。
现有的数学理论不能证明哥德巴赫猜想。
哥德巴赫猜想确实是由初等方法证明的。但它不是现有的数学理论。
第一步,建立素数的代数理论取代艾氏筛法 。因为筛法无法表示素数的无限大条件。新理论叫迭加因数剩余素数理论。判定素数的方法叫模根剩余法,它用条件通式表示素数,它解决了素数的表示问题。
有了这个理论为前提,猜想的关系可写为:2N=p+q (这里N = 3、4、5 … p,q适合于全体素数 )
这样一来就把哥德巴赫猜想问题变成了偶数不定方程素数不定解的判解问题。问题的实质是以偶数的 二分之一的N值为中心对称分布两个素数。
第二步,证明中心对称分布剩余点定理。
第三步,利用中心对称分布剩余点定理,给出偶数不定方程素数不定解数量的计算公式。即 偶数表为两个素数之和时表法数的计算法则。
庄严

我的妈呀!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