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玩的三国手游2017:张爱玲的文学与《红楼梦》的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4:40:22

张爱玲形容自己考据《红楼梦》“是一种疯狂的情形,故得句“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红楼梦魇》是张爱玲十余年间对《红楼梦》的考据与研究。

  张爱玲评《红楼梦》续书之一:“天日无光”
  从1922年到1928年,张爱玲3岁—9岁的童幼时期,竟是在我的故乡天津生活长大的。我是郊区一名寒碜村童,她是市里的一位富家小姐。天津是“通商口岸”,有辱国丧权的外国“租界”,英、法、德、俄、日、意,一概俱全。“租界”有“治外法权”,有钱的寓公最多,清朝的逊位皇帝、遗老遗少,官宦世家豪商大户,聚于一方。那“生活”是纸醉金迷,花天酒地——我这村童连“想像的翅膀”也飞不到那种境界的外边缘,所以不敢妄置一词,假充内行。我提这,是由于想问几个疑点:
  一、张爱玲从小过的是超高级生活,绰阔得不得了—那时家有汽车、司机者简直“望若天人”。她父亲是个“阔少”,吃喝玩乐,声色马狗,嫖妓女,养姨太太……浪荡子行径。她物质享受一定可观,可是精神快活吗?二、天津是她小说事业的发祥地,这已清楚不过,除了她“本体”性情外,受了父母的影响吗?如受过,是些什么?三、据传记,生母黄氏早离走异乡了,父亲张廷重为之撰《摩登红楼梦》的回目,是历史事实,而且张廷重还是给她讲解《红楼梦》的启蒙老师。那么,她和父亲的“红学观”是一是二?如有异同,都是怎样的?四、张廷重已是“民国人”了,家学渊源,古学根底甚厚,又是因为任职为铁路局英文秘书,那么,他乃是当时的“新式”人物—这样,张爱玲自言受古文的毒太深,又日后精通英文,这岂不可证她带有父亲的影响吗?
  大凡一个人的“精神组成”是很复杂的,先天秉赋性灵,后天教养熏陶,亲友交往,社会环境……这是个“化学分析”难列出“方程式”的课题。——我这篇讲话,是想妄揣:她十四五岁开笔创写《摩登红楼梦》,假设她父亲的回目的语义风味没有歪曲她的本义的话,则我以为这不代表她——或不全代表她的思想见解、性情感受;那里面至少有她父亲的“世界”在混杂、左右着。
  因为,从那六回书的回目看,她虽然对高续不满,却也尚无多少高超、深刻的理解与理想——没离开一男一女的“爱情中心”思想模式,只加入了些当时当地(津、沪)“十里洋场”的某些社会现象,编织出这一本小小的书文。
  这样说,我绝无轻薄、贬低这位天才少女作家的意思——而且这也只是我大胆的推测。我的一句重要话是:她自己与父亲的“红学观”不尽相同,她对《红楼梦》原著80回以后的“部分”,本能地觉察、感受到了一种异样的“不对劲儿”!
  她自云:从十二三岁时看《红楼梦》,看到80回以下,只觉得“天日无光,百般无味”!真真令我震惊,不禁暗自叫绝,数十年来,第一次目中映出这么样的八个大字!八个字给高鹗伪续“后40回”断了案,定了谳。
  很多实例表明,相当数量的人辨不出原著80回与伪续40回有什么差别,他们公开称言,前后120回是个“整体”,赞之为“天衣无缝”。也有的说大体“一致”,个别细末或有不及,云云。
  这就不是“口舌”之争了,也不是“考证”的什么理据之分歧。“笔墨官司”是打不了这种案情的。所以,至今仍有人称120回是“原著”。持这类观点的,不少是文艺专家、名流,声名赫奕。他们的知识广阔,理论渊博,讲起来头头是道,而且不时发出为高氏伪续颇为不平的声音。但是,他们无法、也不屑去认真考虑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学生的惊诧与震动,更无意去解释那是一种什么现象——“各说各的话”,成了永恒的针锋相对的并驾齐驱的“双体真理”。
  这样,科学否?张爱玲这种感受,毕生未变,而且用词愈来愈严厉,不留情面,没有调和的余地。要讲张爱玲的红学观,必须由这儿开始。
  张爱玲评《红楼梦》续书之二:“百般无味”
  我们假设,应该乐观,随着时代前进,人们文化水平提高,自会有愈来愈多的人具有了这个重要而“无形”的第六官,那就会将原著80回与伪续40回分得更清了。然而,张爱玲所说的那“光”那“味”,又毕竟是指什么?艺术?思想?情怀?哲理?或是更有其它的方面?作者的气质、气味?他的精神境界?他的文采风流,才华丰韵?他的“已通”的“灵性”?
  张爱玲只管摆出看法说法,她不管讲解理由——这就是我说她只说“半截话”的意思。我相信她不是讲解的口才不足。她是认为这根本无须乎费话。聪慧者不言自明,愚笨者讲也无济。还是她秉性洒脱,不喜唠唠叨叨,多言不如少语?
  不是古人也说过吗:“味在酸咸之外。”所谓“味外味”、“弦外音”,恐怕先贤往哲早都用“第六官”领略到高境界了。《红楼梦》作者自己提出了一个“其中味”。读者张爱玲又提出了一个“百般无味”。字则一也,旨又不同。
  有人以为,张女士不过是说后40回的情节故事不再让她感到趣味了,有甚深义可言?若如此,她又何必仿作(或补作)出6回书,而其中又怎样胜过高先生的妙文“掉包计”呢?“掉包计”不是大有“趣味”,而“焚稿”、“哭灵”不是更“震撼心灵”“催人泪下”吗?怎么就落了一个“无光”“无味”之委屈万分的评价呢?
  张爱玲不凡,超迈绝伦,正在于她仅仅十岁刚过,就忍受不了既无光又无味的假货色了。其差异之巨,虽万言也不过限于有迹可循、有例可举的地方罢了;光和味都不是可以具体实物为比的美学、文化学的要义,古人赞文,也说“光景常新”。80回真文即是如此。百读不厌,读一回有一回新的感受,新的发现,新的光华韵味。
  这儿有个“质”。伪续后40回没了这个“质”,好比珍珠有光有韵,十分可爱。忽然换上了死鱼眼睛,冒充珍珠串在一条丝线上。张爱玲眼见不是一回事,无光无味,区别甚大。可是你硬说这儿没有两种质,其“光”其“味”全然一致,甚者有教授宣称死鱼眼睛才是真珍珠,可贵可贵……
  张爱玲一字不提这些。无意“争执”。这是她的高超处。“问余何事栖碧山?笑而不答心自闲。”也许,在她看来,那笑也是浪费而多余吧。
  《金瓶梅》的旁证
  张爱玲的“第六官能”是否古今无二,世界惟一?不能这么说话。但若在十二三岁的女孩中找几个一眼能感到《红楼》原著与伪续的极大区别的实例,恐怕也不会“俯拾即是”。她的天赋是高层次的,“官能”是个直感性的,是重要的“本领”,从事文学艺术,没有这本领,是不会有什么创造或研究上的业绩的。张爱玲以作家的身份名扬寰宇,除她在直感官能上的优胜条件之外,更有思想家与治学者的特长。人才的难能可贵,大抵是以“多才多艺”、“不拘一格”的兼美者为最不易逢。
  张爱玲从“直感”始,却以“治学”终——我是说她晚期的学术性很强的著述,即《红楼梦魇》。
  她重直感,但也重学术研究,不像那种浅薄的无识者不知考证为何事而开口讥贬之,反对之。比如,她对直感也仍以研究为佐助,这个例子就正是她为“天日无光”寻找佐证。她说:“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迷惑。游东京,送歌童,送十五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
  这例子,像“故事”,有趣得很,却也意义重大,可以给某些狂妄的下士(《老子》语)敲一下警钟:你读《金瓶梅》到这几回,有那个感觉和疑问吗?如无,“病痛”是在你身上?还是在张爱玲那边?
  所以,我佩服这位女作家,实异凡品说出几句话,入木三分,针针见血——但又不掰瓜露籽,“大嚼无复余味”。
  无庸讳言,现今(以至将来),仍有很多人,包括名流,停留在那“黑胡同”里,而一点儿也觉察不出那条死胡同之黑——即“天日无光”之“味”,令人难堪难忍。
  最坏的亚东本
  张爱玲的红学,严格说来,应自1973年定居洛杉矶之后方为正式的开始。如果以为这样说太“严”了,那么可以说从那时起即进入了一个飞跃的时期。
  这个关键,她从此才看到了“脂本”,即《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从这一点来说,她是个“红学后进”,因为她得见脂本太晚了。那么,在此以前,她看的《红楼梦》又是什么本子呢?这方面有无资料记载,愧无所知。如今试作若干推测,也许“虽不中而不远”,则何其幸也。据可查知的年月行踪来看,她1920年生于上海,到3岁时迁居到天津,时为1922年。她住天津一直到9岁时(1928)方又返回上海。在这小学生时期,她已喜读小说《红楼梦》和《三国演义》。
  在天津,那时流行的《红楼梦》是什么本子?依我个人的追忆而言,大约是两种:一是旧式坊间本,即所谓“绣像增评”的“程甲本”支系的翻刻、翻印本,称名《石头记》、《红楼梦》、《金玉缘》,不尽一致;又分为石印本、铅印本,形式繁多。二是“新式”铅字排印本,即“亚东图书馆”所印,卷前有陈独秀序和胡适的《红楼梦考证》,以“标点分段”款式为“新式”之特点。此本后来压倒了旧坊本,带有“垄断性”影响,文化人、学生,大抵看的是“亚东本”。
  “亚东本”的特点,除了“新式标点”等之外,最“重要”的是它首次以“程乙本”为底本(加上不规范的杂校变动),从此“打破”了“程甲天下”。
  我猜想:如果张??(爱玲本名)小时候看这部书,在津有可能还是先接触旧坊本;到了上海,那地方是从清末光绪年间就是个“大印红楼”的热闹市,数不清的书局都在印,年年有新版——换汤不换药,一概“程甲”系苗裔(刊刻者略有字句歧异小变动)。然而“亚东”也同样出于上海。这就是说,张爱玲在小学、初中之际,恐怕这两种“旧”“新”之书都已看过了,而且看得不知已达多少遍,两者字句的歧异处,她熟悉得很。
  这样,她的“红学”也是从“版本学”开始的——因为她似不曾深入考究作者雪芹的事情,知识限于一般性范围。
  “亚东本”是个天下最坏最糟糕的“新”本!可“怜”:直到1973年,她卜居洛杉矶后,才有机缘目见“脂本”——她已然是53岁的半老之人了。她看了“脂本”,是怎么想的?说了写了些什么?
  事关重大,岂可无言。
  一篇自序大方家
  《红楼梦魇》是张爱玲留下的一本红学著作,所以就成为我的评论主体,掖蛩愦铀?囊黄?孕蛩灯稹?/p>
  这篇序很重要,代表着她十年的红学收获和治学心情,是了解她的文心的一把钥匙。这篇序代表了她的文笔风格。其特色是很平实,不玩弄笔花,扭捏一些“文艺性语言”。真正的“白话”,朴素的心音。
  但更让我读来舒适的是不摆“学术”架子,不写“学院派论文”,更无洋八股土八股气味。
  这是上智上慧与常智常慧之间的差距和“冲突”。我希望这个“缺点”不至于阻碍有些人的阅读愿望或阅读兴致。需要细心,需要“培训”自己的阅读习惯,不要只喜“文从字顺”、死死板板的“课堂作业”的一切摆在浮面、缺少深度丰盈的肤浅单薄文字。
  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参悟”能力——你别太“省力”,也得费点儿神思去思忖、玩索、寻味,主动去契合著述者的语音心意。
  其实,这岂止是张爱玲的文章特点,就是读曹雪芹的原书,又何尝不是如此?作者与读者不应是“冤家对头”,而该是“知己莫逆”才行。
  “一篇《锦瑟》解人难”。诗人不多,解诗人更稀罕。曹雪芹,张爱玲,与其定位于作家,不如归根于诗人。诗人的散文,“白话”,论文,书札……也都有诗质诗境,诗情诗韵。理解曹、张,这一方面是忽略不得的。
  斥伪返本
  从张爱玲的第一篇“红学”文章,喜获她对伪续40回的一条总评语:“因为后四十回乌烟瘴气,读者看下去不过是想看诸人结局,对这些旁枝情节,既不感兴趣,又毫无印象,甚至于故事未完或颠倒,驴头不对马嘴,却没人注意,这是后四十回又一特征。在我国旧小说或任何小说里都罕见。”
  在惜墨如金、字比笆斗大的张女士来说,能这么清楚明白地评议,已然十足珍贵了。尽管还有些“嗜痂”者还抱着后40回大声喝彩,更多的人正如她之所云,包括我知道的高中青年俊才。一点不差,“看不下去”!
  像“流水账”,拙劣地砌凑“情节”,人没了灵魂丰致,话没了神情意趣,事没了寄托寓义,一片无情无味的堆垛。说这是“文学”,并且还“精彩”、“伟大”,岂非糟蹋我们自己的文化辉煌?
  “乌烟瘴气”当道,自然“天日无光”了。《红楼梦》未完——“完”的是这个。哀哉!
  她努力寻找续书的线索,也提到了“萃文书屋”,即程高120回活字摆印者。但没得出结果。这是由于她还不知俄国汉学家卡缅斯基已在一部程高本上注明:宫廷印刷的!昔时在京的外国教士知道的内幕消息比中国人要多。
  这“宫廷”指乾隆的“武英殿修书处”,专用木活字印书(主要为《四库全书》而设)。我已考明:120回“全本”乃和团所主持炮制,他指使“修书处”以劣等木活字(不堪用剔出的)摆印此书,当然不能公然暴露实情,皇家岂能印小说?故挂出“萃文”之假名——“萃文”者,正是清代活字版,雅称“集锦”、“聚珍”的又一变词也。
  是故,文献称程高活字本为“殿板”的证据——“殿”者,即卡氏所云“宫廷”同一意义也。张爱玲也注解了高鹗的那首七言绝句,什么“老去风情减昔年,万花丛里日高眠。昨宵偶抱嫦娥月,悟得光明自在禅。”是说他既已“蟾宫折桂”,中了进士,心情舒畅,就不再去弄那“万花丛”(红楼群芳万艳)了。这解甚确,比别人之解高明得多。
  为了斥伪返本,她却先为伪而耗此心血,值不值得?可以有不同评说;但不能不为她的苦心痴意而感动、感激。如果说到这个现象的实质,却要悟知:这正是《红楼梦》一书的大悲剧。张爱玲仿佛是一尊菩萨,为了曹雪芹其人其书,发大慈大悲心愿,为观者众生说法。
  张爱玲评《红楼梦》续书之三:“惯杀风景”
  在一次评论伪续书时,张爱玲又说了一句:“惯杀风景”。
  杀风景,话不新鲜,久为人用;如今要讲的则是她用在《红楼》续书上,又当何解?或者主要指什么?可以说得“具体”些吗?以往的比喻,焚琴鹤是典型的杀了风景。有人疑问:花,可称风景;琴和鹤,是物,与风景何干?这就是不懂:所说的“风景”,是诗,诗的气质境界。粗鄙庸俗,鲁莽愚蠢,无情丑恶……都破坏那种非物质、属性灵的场合、情景、韵味——高雅文化教养的言语行动,都是杀了风景。杀风景令人痛惜,令人憾恨,也令人悲哀。
  《红楼梦》是中华文化的高级结晶品,在在处处,有诗的美,给人以文化审美的高度感受与享受。
  然而,伪续则杀了这一切珍贵异常的“风景”。在伪续中,一切变模变相、变质变味了。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行为下流,心地丑恶。什么都来了,代替了诗,代替了美。人,只是一个空姓名,没有性格,更无灵魂。所以,杀尽风景。
  有问者:照原著,不是“家亡人散各奔腾”吗?难道那不杀风景?
  世界上,人类文学,有悲剧的特殊审美,这是共识。悲剧可以悲壮美,也可以哀艳美。但都与庸鄙丑恶不相涉,与杀风景是两回事。不要找“理由”、“借口”而为杀风景的货色作辩护,寻遁脱。
  张爱玲是说原著的诗境,原文的大美,是不许妄人坏人加之毁损破坏的。“风花雪月”,貌雅而被人弄俗了,似“风景”而变质成了“俗套”,杀一杀,不算大不了的。但《红楼梦》不是一般俗套的风花雪月。破坏了她,是莫大的罪恶,是文化犯罪,这儿没有赦条。
  张爱玲是《红楼梦》的理想译者
  我曾与友人谈起,如果将《红楼梦》译成英文,张爱玲才是首选的理想译者,别家都不行,包括有的中外译本在内。
  我又说过:她译《海上花》,应即是为译《红楼梦》作一番试笔。她亦将《海上花》的全部“吴语”译为“国语”文体(当时全国通用的标准“普通话”白话语文,叫做国语)。
  无独有偶,林语堂似乎早有英译《红楼》的雄心壮志,却先写了一本MomentinPeking,中文译作“京华烟云”者(四个平声字,全不通汉字声律),有意效颦雪芹之书。此两家英文造诣都深,尚且不敢轻易从事,可知其难了。
  提起《海上花》,我在燕京大学时就与同窗许政扬(后为南开大学教授)说:清晚期小说,几乎都模仿《红楼》,但笔法风格最像的,只有《海上花》得其三分肖似。后见张爱玲亦恰有是语。叹为“英雄所见略同”。
  回首前尘,《海上花》是纯吴语对白,而我不懂吴语,就向许兄学——他是海宁硖石村人,但生长在上海,这就行了。我很快学会,能通读《海上花》,认为一大快事。
  举这个趣事,是想说明,对雪芹文笔特色的感受,也是需要一种“第六官”能力的。那些说高鹗伪续是“原著”,除了其它原因,也由于缺乏这种感受能力。我纳闷她为何放弃了英译《红楼》的事业。这是中西文化交流上的莫大的损失和遗憾!
  比如,译家把平儿这名字译为Patience,我真是莫测高深他是怎么“想”的?又如Hauks(霍克思)将“霍启”悍然译为Calamity,更是骇人听闻。清代官宦人家会给仆人取这个名字吗?我总想向高明人讨教。
  我以为,“意译”书中人名是荒唐的做法。最好的办法是“音译”,然后加footnotes,注明本义何意,双关谐音等巧妙处又何在,方能使外国读者爽然了然,尝到一点儿中华汉字语文的特殊滋味。
  如今张女士已不在人间,国内兼通红学与英文的又稀如星凤,我又向谁去商量这些话题呢?

作者简介:

张爱玲,现代文学史上重要作家,生于上海,原籍河北丰润。1921年生于上海,1995年离去于美国洛杉叽,当时身边没有一个人,恰逢中国的团圆节日---“中秋节”。

说张爱玲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异数”当不为过。文字在她的笔下,才真正的有了生命,直钻进你的心里去。喜欢张爱玲的人对她的书真是喜欢,阅读的本身就能给读书的人莫大的快感。阅读的快乐只有在她那里才可以得到,至少对我是这样。读别的书你或许能知道道理,了解知识,得到震撼,但是只有读张爱玲的文章你才是快乐的。即便是有点悲剧意味的《十八春》依然如此!

张爱玲是世俗的,但是世俗的如此精致却除此之外别无第二人可以相比。读她的作品你会发现她对人生的乐趣的观照真是绝妙!张爱玲的才情在于她发现了,写下来告诉你,让你自己感觉到!她告诉你,但是她不炫耀! 张爱玲最有名的一本集子取名叫《传奇》其实用传奇来形容张爱玲的一生是最恰当不过了。张爱玲有显赫的家世,但是到她这一代已经是最后的绝响了,张爱玲的童年是不快乐的父母离婚,父亲一度又扬言要杀死她,而她逃出父亲的家去母亲那里,母亲不久就又去了英国,她本来考上了伦敦大学,却因为赶上了太平洋战争,只得去读香港大学,要毕业了,香港又沦陷,只得回到上海来。她与胡兰成的婚姻也是一个大的不幸。本来在文坛成名是件好事,可是这在解放后居然成了罪状,最后只得远走它乡!

张爱玲的性格中聚集了一大堆矛盾: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悲天怜人,时时洞见芸芸众生“可笑”背后的“可怜”,但实际生活中却显得冷漠寡情;她通达人情世故,但她自己无论待人穿衣均是我行我素,独标孤高。她在文章里同读者拉家常,但却始终保持着距离,不让外人窥测她的内心;她在四十年代的上海大红大紫,一时无二,然而几十年后,她在美国又深居浅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以至有人说:“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

现代女作家有以机智聪慧见长者,有以抒发情感著称者,但是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在作品中既深深进入有保持超脱的,张爱玲之外再无第二人。张爱玲既写纯文艺作品,也写言情小说,《金锁记》《秧歌》等令行家击节称赏,《十八春》则能让读者大众如醉如痴,这样身跨两界,亦雅亦俗的作家,一时无二;她受的是西洋学堂的教育,但她却钟情于中国小说艺术,在创作中自觉师承《红楼梦》、《金瓶梅》的传统,新文学作家中,走这条路子的人少而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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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五年中秋夜,曾经瞩目中国文学界的才女张爱玲卒於洛杉矶一公寓内,享年七十五岁。

她的逝世使她的名字在文坛上再一次复苏。这位沉没了多年的作家一夜间又浮上水面来,而且 是前所未有的美。那刻的美是永恒的,因为张爱玲孤独的一生走完了,留下的一片苍凉与无尽叹息化成玻璃灵柩,守护著她过去的灿烂。隔著空间和时间的玻璃墙望回去,越光辉的成就也 越凄凉。

张爱玲系出名门,祖父张佩伦乃满清大官李鸿章之女婿。不过她的童年是黑暗的,生母流浪欧 洲,剩下她和弟弟在父亲和后娘的监管中成长(详见《私语》)。或许这是导致张后来的作品充满悲观跟势利的主要原因。她笔下的女性是实实在在的:自私、城府,经得起时间 考验。就是这些近人情的角色的永恒性加重了她文字裏苍凉的味道,反复地提醒著我们所有现今的文明终会消逝,只有人性的弱点得以长存於人间。至於她本人亦是斤斤计较的小女人 :摸得到,捉得住的物质远较抽象的理想重要。

中学时期的张爱玲已被视为天才,并且通过了伦敦大学的入学试。后来战乱逼使她放弃远赴伦敦 的机会而选择了香港大学。在那裏她一直名列前茅,无奈毕业前夕香港却沦陷了。关於她的一切文件纪录尽数被烧毁。对於这件事,她轻轻地说了几句话:“ 那一类的努力,即使有成就,也 是注定了要被打翻的罢?......我应当有数。”大有一种奈若何的惋惜。

此后张爱玲返回上海,因为经济关系,她以唯一的生存工具-写作,来渡过难关。《第一炉香》和《第二炉香》却成为她的成名作,替张爱玲向上海文坛宣布了一颗夺目的新星的来临。继之而来的《红玫瑰 与白玫瑰》、《倾城之恋》、《金锁记》等等更奠下她在中国现代文学重要的地位。就在她被认定是上海首屈一指的女作家,事业如日中天的同时,她却恋爱了。偏偏令她神魂颠倒的 是为大汉奸汪精卫政府文化部服务的胡兰成。

张爱玲为这段恋情拼命地付出。她不介意胡兰成已婚,不管他汉奸的身份。战后人民反日情绪 高涨如昔,全力捕捉汉奸。胡兰成潜逃温州,因而结识新欢范秀美。当张爱玲得悉胡兰成藏身之处,千里迢迢觅到他的时候,他对她的爱早已烧完了。张爱玲没能力改变什麼,她告诉胡兰 成她自将萎谢了。然而,凋谢的不只是张爱玲的心,她惊世骇俗的写作才华亦随之而逝。往后的日子纵然漫长,她始终没再写出像《金锁记》般凄美的文章。

简介:

原名张煐
出生於一九二零年八月十九日
出生地点上海
九岁前入读黄氏小学,改名张爱玲
十岁后就读圣玛利亚女校,母亲赴法国
在十六岁那年、从初秋至春节前,被父亲软禁
春节前逃出父亲家,与母亲同住
十八岁考取伦敦大学,但因战争转入香港大学文学专业
一九四一年香港沦陷,停战曾当临时看护
卌二年回上海,进圣约翰大学,不久退学
廿三岁认识胡兰成
廿六岁诀别胡兰成
卅一岁时曾任美国驻香港新闻处翻译
一九五五年远赴美国
五六年夏,和浦德南‧赖雅结婚
一九九五年卒於洛杉矶,享年七十五岁

只听过《红楼梦魇》这个

《红楼梦魇》

红楼梦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