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17新商场招商:如何申请与办理旅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2:27:51
一直到旅馆营业,中间应该办理哪些业务,应该到哪个相关部门去办理,大概需要多少投资(开一家普通的)?
各位朋友如果有知道的,请告之,越详细越好,有这方面的网站也跟我说一下,谢。
感谢“阿冷阳”和“兼职临时工”的回答,但是,这两种回答,我不是很满意(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知道的,没有介绍,但是,我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问),请各位朋友多多帮忙吧
谢谢

开旅馆,开办条件:
1、房屋建筑质量符合国家商业用户质量标准;
2、以每只床位实际使用面积4平方米以上,总床位30只以上;
3、旅馆业的住宿登记、计算机信息管理、会客登记、旅馆贵重物品寄存保管等安全管理制度;
4、达到环保要求:楼上没有居民居住,且距离周边居民住宅20米。
所需手续:
1、带好身份证到所在地工商分局办理名称预核准登记;
2、到公安局(区)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旅馆业;
3、到卫生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4、凭旅馆名称核准通知书到消防支队办理消防许可证;
5、持以上手续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房子租赁合同签订后,你有了法定经营地址,去工商申请名称,去办特种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
所有手续合法了,你开始装修——装修结束工程验收合格——消防、卫生等办许可-没有通过,经整改再通过——试营业。

  这是北京的,不过也适用全国各地区(除部分项目外)

  开办旅店业

  审批项目依据:
  1、《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1987年9月23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11月10日公安部发布)第4条。
  2、北京市实施《旅店业治安管理办法》细则(1990年9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0年10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改)第4条。
  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15个工作日,批准后2个工作日制作许可证
  审批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申办单位或个人的申请书;
  2、申办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无上级的除外);
  3、法人代表任命书、简历、身份证和学历证明复印件(三资企业的外方代表需持北京市居留证复印件,非本市户口需提交暂住证、务工证复印件);
  4、属地派出所出具的法人代表政审材料;
  5、经营用房的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协议、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屋质量鉴定书(区县局房屋质量鉴定站出具);
  6、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审查意见书》;
  7、方位图、平面图;
  8、申请登记表一式四份;
  9、治保会或治保小组登记表,从业人员名单;
  10、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分、县局治安处(科)审批组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即时受理,填写审批流程表,给予申办人受理回执单,将申办材料移交复审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将需要补充的材料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之申办人。申办人补充材料完毕后,经查验合格,转入复审程序。
  时限:即时。
  二、审核
  标准:
  1、在军事禁区、重要仓库和要害部门200米范围内不得开办旅店业;
  2、房屋建筑牢固,楼层服务台设置合理,具备必要的安全防盗设施;
  3、具备相应的防火设施,涉外旅店业须有烟感报警装置;
  4、客房内床柜摆放合理,通道不得小于120厘米,床柜间距不得小于70厘米。门锁一律用暗锁,并有防插片开启装置;
  5、出入道(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20厘米。安全出口具有明显标识,安全门向外开启,配置必要的应急照明设备;
  6、利用人防工程和地下室开办旅馆业不得设置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须设两个以上出口,距出入通道最远客房不得超过60米,人防工程按照《人民防空法》办理;
  7、财务室、行李室等重点部位门窗须设“三铁”防护,并设专人负责;
  8、须配置电话、传真机、计算机,并使用特种行业管理专用软件;
  9、250张以上床位须设专门保卫机构,250张以下床位须设专门保卫人员;
  10、客房区须与办公区、文化娱乐设施分离,或设专人把守。
  本岗位负责人:分、县局治安处(科)审批组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复审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对现场进行检查。
  对符合复审标准的,提出同意批准的审核意见,填写行业审批检查表,将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转交审定人员。
  不符合复审标准的,中止审核,在行业审批检查表上签署本项申请“中止审核”的意见和理由后,转审定程序。
  时限:5个工作日。
  三、复审
  标准:同复审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分、县局治安处(科)主管处(科)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定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符合审定标准的,填写行业审批检查表,提出审定意见,转审核程序。
  时限:5个工作日。
  四、审定
  标准:同审定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分、县局主管局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核程序查验申办材料。
  对符合审核标准的,签署意见。
  时限:3个工作日。
  五、告知
  岗位责任人:分、县局治安处(科)审批组人员。
  工作标准: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
  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岗位职责及权限:
  待市局审批完结后,按工作标准制作许可证,并通知申办人领取。
  时限:2个工作日。
  六、监督措施:
  1、审核情况每月向上级报告一次,年度总结报告。
  2、建立投诉制度,每个单位要对外公布投诉电话。
  3、对投诉处理由分县局的纪检、监察部门受理。
  4、对投诉案件,要做到件件有回音。
  5、纳入内部执法办案质量考评。

  具体费用视乎所处地理位置,规模等而定.

  希望帮到你.

到公安局的治安科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安装警眼5000元
其他的就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