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梨牌破壁料理机:我能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8:54:33
我从小跟爷爷奶奶住,他们的三个子女(包括我父亲)都在外自己拥有住房,并不在老人身边,现在两位老人都八十多岁了,遗产问题不得不考虑了。爷爷奶奶现在有一套住房,属于公房。两位老人的意思希望我在他们过世后,能继续住那套房子。但我不太清楚我能继承吗?需要他们立一个遗嘱并且公正吗?
但是这房子并不是单位的福利房子,我家以前的房子是私房,后来锦江区政府占用就重新给分的房子,重新分的房子后来被拆迁,陪了现在的房子。不知道怎么了就成公房了。

孙辈不是法定继承人,如果不是遗嘱继承或代位继承,是不能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的。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中,没有孙辈的,因而孙辈不是法定继承人,是不能继承爷爷奶奶的 遗产的。
如果爷爷奶奶立有遗嘱,明确房产留给孙辈,则按照遗嘱继承。
如果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由父亲的子女(即孙辈)代位继承。

属于你爷爷奶奶的的遗产和民事权利的,百年之后,由他们的继承人继承,不属于遗产或可以处分的民事权利的,就不能继承.
你需要看你爷爷奶奶对这个房子有怎样的权利,如果有产权证,那么继承人可以继承;如果只在租赁凭证,那么不能继承,你爷爷奶奶百年之后,这所房子要按照当地政策处理,比如上海规定在本处有常住户口的同住人可以继续租赁;如果房子没有上述凭证,但是有其它合同约定的权利的,要视合同的内容而定。
如果属于可以继承的范围,他们想让你继承的,应当订立遗嘱,遗嘱只要内容合法有效就可以了。但为确保其合法有效,他们可以要求律师予以见证或请公证处公证(目的是由他们负责监督和证明遗嘱的合法有效及真实性)。

需要遗嘱。

如果爷爷奶奶过失,那么第一顺序继承人将是他们的三个孩子,而你只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但是这只是在法定继承的前提下,如果立有遗嘱,按照遗嘱规定继承。
而且继承房产,关系重大,公正虽然不是必需的,但是我建议你做个遗嘱公证,花不了多少钱。因为如果没有公证,遗嘱的效力难保会发生变化,特指不确定因素。

这是公房,老人家没有产权的?那就不行了,老人过世后国家会收回的。立遗嘱也不行,因为人无权处置不属于自己财产。除非你和老人家是同一户籍且无其它住房的。但你父亲有所以不太可能。

公房??那意思就是这房子不是你爷爷奶奶名下的财产了?那你们家谁也没权利继承的。按照规定,单位的公房提供给本单位的职工,其死亡后,房子由单位收回的。你爷爷奶奶如果遗嘱上处分了这房子了,这个行为是无效的。
如果房子是你爷爷奶奶自己的房子,就是说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他们的。干脆就别弄啥遗嘱了,直接去房管局过户给你好了。
因为老人有三个子女,他们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你爷爷奶奶百年后,继承人是你父辈那三个人。你无权继承。但是,如果老人有个遗嘱,把他们的遗产遗赠给你,你按照遗赠的规定,可以获得遗产。记得在他们过世后要及时声明愿意获得遗赠哈。
至于遗嘱公证,不是必须的。但是公证了的遗嘱法律效力高些,但是要交点公证费。

公房的产权属于国家,你爷爷奶奶只是承租人,并不享有公房的产权,所以公房不属于被继承的遗产范围之内。

最好的办法是立遗嘱,并且经过公证。
否则他的子女才有继承权。
也可以选择现在就让他们把房产过户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