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铭牌上各参数意思:商场和个人有权力收缴伪钞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9 14:48:40
在一些商场和一些单位的窗口上都有发现假钞一律收缴,请问这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如有法律、银行和公安的朋友请指教一二,不甚感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及时上交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者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他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应当予以没收,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并登记造册;持有人对公安机关没收的人民币的真伪有异议的,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鉴定。
公安机关应当将没收的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解缴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第三十四条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数量较多、有新版的伪造人民币或者有其他制造贩卖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线索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数量较少的,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登记造册,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向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申请鉴定。对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收缴及鉴定的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将收缴的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解缴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他们没有权利!
只有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工、农、中、建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具有没收假币的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凡是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都可以收缴假币。

无权。只有银行、公安才可收缴

他们都无权收缴伪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