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轮毂代理:风险抵押金合法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5:11:29
第1,风险抵押金。
押了我4年了,虽然不多才600。不但一直不退。并且现在已经一年有余已经不发工资了。需要钱花都是跟公司借的零花钱并且汇报是用来做什么。

第2,年终奖。
在01年来公司时有年终奖(是每年春节时多发一个月的工资),可现在没了。并且是在上个月我问他时,他才说取消了。说因为公司效益不好,所以就没了。

以上两点请高手指点迷津。

第一、对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约定风险抵押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二、年终奖。

年终奖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支付的金额以及支付的形式,否则,年终奖并不属于法定的工资报酬范围,没有合同约定,一般很难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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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取“风险抵押金”合法吗?

文章出处:发布时间:2005-03-31

这个问题,在我国劳动部下发的有关文件中作了规定。其主要内容是:企业不得在招收职工时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或“风险金”,对擅自收取抵押金的,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职工本人。至于一些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按照职工本人的自愿原则向职工收取“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全员入股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则不属违反规定的行为。但是,用人单位不能以解除劳动关系等为由强制职工缴纳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入股。否则,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处理。据此,企业对职工在入厂时,收取风险抵押金是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制止;但如果企业出于职工自愿向职工收取风险抵押金或股金则不违反有关规定;如企业强行要求职工缴纳,则职工可提请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