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渣浆泵参数:养老保险金谁来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8 03:19:15
各位网友大家好:
十分感谢您的关注,因为我要为我的外婆讨个说法,希望大家都能帮我,也帮助我的外婆要回他应有的剩余价值,让老人不会对现在的社会寒心!
我的外婆今年已有65岁了,她所在的工厂是蓄产公司(省级单位),从1973年干到了1984(强迫停工),每天的活都很累,他们当年定的是内用合同,,每三月定一次合同,但是他们是被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停工休息,借口说有活再找他们,从此了无音训,可是老人家现在连最低社保都无法拿到,她曾多次去找有关单位,可他们却说,单位把原始合同丢失,故无法进入社保,最后给了3000元,作为补偿(按外用临时工算).我想问,合同是单位丢的(单位以不存在,由于兼并),为什么当年为社会作出贡献的老人无法得到社会最低保障,难道就以合同丢失为借口推脱了这一切吗?谁之过???请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知如何解答的,请给我一份同情心,能帮我解答的,请留下您宝贵的意见,我不胜感激
谢谢您!!

不知道如何回答,同情你。

哎,想想你外婆真是可怜,辛苦了一辈子了,老了落下这样的结局。看来人在年轻的时候一定要为自己的将来做好打算才行啊。

兼并后的新公司理应为原有职工负责.找他们据理力争。

自己付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