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的笔画顺序怎么写:工程硕士有建筑方面的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5:50:51
我是学暖通工程的,刚毕业,想学工程硕士,有和我专业相关的吗?比如建筑工程硕士之类的?我看网上好像都是软件工程的。

工程硕士有建筑方面的。
  工程硕士分为全日制工程硕士和GCT工程硕士。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在招收对象、培养方式和知识结构与能力等方面,与工学硕士学位有不同的特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当然有
给你个资料: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硕士
学位研究生教育评估标准
Ⅰ.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硕士研究生教育评估指标体系:
一、教育质量
1、德育标准
2、智育标准
2.1建筑设计理论
2、2建筑技术
2.3建筑设计与实践
2、4工程项目全过程
2.5科研能力
2、6外国语能力
2.7计算机辅助建筑设计(CAAD)
3、体育标准
二、教育过程 1、政治思想工作
2、教学管理与实施
2.1培养方案与教学文件
2.2教学管理
2.3课程教学实施
2.4职业实践
2.5学位论文(工程设计或论文)
三、教学条件1、师资条件
1.l导师及任课教师人数与结构
1.2导师学术水平
2、图书资料
2.1书刊
2.2音像资料
2.3交流资料
3、实验室条件
3.1实验室
3.2设备
3.3计算机
4、经费条件

Ⅱ.指标内容
一、 教育质量
本项内容包括德、智、体三方面的评价,是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必须达到的基本质量要求。
1、德育标准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有关德育要求。
2.智育标准
2.l建筑设计理论——掌握建筑设计方法和理论,现代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理论,理解有关的建筑理论、美学理论、人的心理、生理、行为与建筑内外环境的相关性理论。
2.2建筑技术——掌握建筑结构、建筑设备、建筑安全和建筑材料等建筑技术方面的知识以及相关的建筑设计标准与规范,熟悉有关建筑经济知识和现行法规。
2.3建筑设计与实践——具有从事中等复杂程度实际工程的建筑设计能力;具备组织与协调各工种的基本能力。
2.4工程项目全过程——了解我国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以及从工程立项到设计、施工的全过程。了解建筑项目可行性研究及施工管理、工程监理的有关知识。
2.5科研能力——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本专业主要是应用研究方面的论文或从事工程设计方面的专题论文。
2.6外语能力——硕士研究生的第一外国语应按教育部规定的标准要求考试通过。
2.7 CAAD--掌握CAAD知识,具有计算机辅助建筑设计的应用与操作技能。
3、体育标准
坚持体育运动,保持身体健康.

二、教育过程
本项内容包括两方面:政治思想工作、教学管理与实施。
l、政治思想工作
按照全国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关条例并结合建筑学专业的特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2、教学管理与实施
本项内容包括:(1)培养方案与教学文件;(2)教学管理;(3)课程教学实施;(4)职业实践;(5)学位论文(工程设计或论文),计14项条款。
2.1培养方案与教学文件
(l)培养方案具有科学性、合理性与完整性;
(2)能根据实际情况及上次评估建议更新培养方案;
(3)各种教学文件,包括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培养计划、选题报告、学位论文答辩资料齐全。
2.2教学管理
(4)能基本执行培养方案。
(5)保证教学质量的各种规章制度完备,并能贯彻执行;
(6)硕士研究生学习档案齐全,管理良好。
(7)各教学环节考核制度完备,并严格执行。
2.3课程教学实施
(8)能根据培养方案,选用或自编合适的教材和指定参考用书等;
(9)课程内容充实,教学环节安排合理,并能联系实际,反映社会需要及学科发展:
(10)教学方法多样化,具有启发性和开拓性,注重培养研究生的独立工作和综合运用各种知识的能力;
(11)教学资料、设施能充分利用。
2.4职业实践
(12)导师应能组织研究生的设计实践环节,并有严格明确的教学要求。
(13)结合专业的特点,组织研究生参加职业实践环节的训练,以提高其参加实践与参与组织实践的能力。
2.5学位论文(工程设计或论文)
(14)论文选题内容,宜是与实际相结合的研究课题,或选择中等复杂程度的实际工程。并能综合运用各学科的理论基础,解决生产实践中的问题。

三、教学条件
本项内容是达到办学要求,保证教学质量的必要前提,包括对人员条件及物质条件的评价。
1、师资条件
本项内容包括:(l)导师及任课教师人数与结构;(2)导师学术水平。
1.1导师与任课教师队伍人数应满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硕士点的要求,年龄结构及专业结构合理;
1.2导师必须具有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并能够胜任教学工作,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并取得一定的生产、科研成果。
2、图书资料
本项内容包括:(1)书刊;(2)音像资料;(3)交流资料。
各项均能满足教学要求,种类较齐全,质量较好。
3、实验室条件
本项内容包括:(1)实验室;(2)设备:(3)计算机。
各项均能满足教学基本要求。
4、经费条件
教学经费应能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试办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试点院校有

建筑学专业学位的设置,与我国建筑师注册制度一起构成了建筑行业人才培养及开发使用制度的配套体系。这项改革,有利于我国培养高层次的建筑人才直接通向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有利于我国建筑行业以更高的起点和崭新的姿态打入国际建筑市场;有利于国内建筑学高等教育和学位制度的改革;也有利于我国建筑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试办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试点院校有:

清华大学 重庆建筑大学 天津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同济大学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东南大学 浙江大学

哈尔滨建筑大学 湖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其招生选拔办法是全国统考或试点单位的在职人员单独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的时间相同,报考条件、考试科目等详见各试办院校的招生简章或向试办院校研招办咨询。

不明白你为什么不上网自己其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