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东风中路支行:老师打学生,学生还手,算正当防卫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15 01:18:13
老师打学生,学生还手,算正当防卫吗?
老师因为学生讲理由啦~犟嘴啦~把学生打一巴掌或踢一脚~这时候学生还手,算不??

看一下下面我给你找的材料吧。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于不法侵害的行为人采取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以防防止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遭侵害的有限度的行为。由此可见,正当防卫有四个条件:一,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二,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三,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四是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说明: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法律提倡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成立正当防卫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对合法行为不能实施防卫。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假想的。没有不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有不法侵害发生而实施所谓的防卫,称为假想防卫。假想防卫,则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罪过而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3、不法侵害行为通常应是人的不法行为。
(二)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 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如果不符合这个时间条件的防卫,称为防卫不适时。防卫不适时,有两种: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就实施防卫,叫事前防卫;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实施的防卫,叫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属于故意犯罪。
(三)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如果对第三者实施,属于故意犯罪。
(四)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防卫意图。即行为人必须有正当的防卫意图,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权益,而决意制不法侵害。 如果没有防卫意图的防卫挑拨、互相斗殴、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行的防卫都不是正当防卫。但在特殊情况下,应允许互相斗殴的一方实施正当防卫。
(五)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 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老师打学生纵然不对,但我想他打必定有他的理由,比如说你不尊重他、骂他、顶嘴等等。但我想,你能提出这样的问题一定是一个学生。任何事情都是双面的,老师有不对,你也一定有不对的地方。他打你,是想管好你,恨铁不成钢,如果等到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管你的时候,那就可悲了。
可以试着和他沟通一下,我想你会解决好这个问题的。
千万不要为了讨厌某个老师而不学他教的课啊!我就曾经有过....后悔啊!

  是否正当防卫,要看你给对方造成的伤害是否超过必要的限度。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尽量先挡着吧 别还手 出了事一般学校不会站在你这边 除非是事情闹得很大

不算,正当防卫是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做出的保护个人生命财产的防卫.这个不算,当然老师打学生学声也不能干挺着不是.现在的老师就是禽兽,什么坏事都做.叫学生家长去投诉老师.

这要分具体情况而言。
老师本身没有体罚学生的权利,只是批评劝导即可。
一旦老师责打学生,学生有权要求老师停止责打并赔礼道歉,严重者要民事赔偿。
如果老师打学生出于恶意且出手狠重,已达到足以伤害学生人身的程度,学生可以防卫,应视为正当防卫。但防卫也要在情况紧急,涉及到人身伤害的情况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