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考驾照新规是:有个关于票据的小案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1:42:01
某鲜花店因出售大量的花篮,得到一张收款人为该鲜花店、票面额为15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汇票。该店背书转让了这张汇票。经过几次背书后,这张汇票最后流通到某公司,当该公司持票请求付款时,付款银行拒绝付款,理由是:一是票据从出票日起已经过了一个月;二是票据上的背书不连续。
问:有效的转让背书必须记载哪些事项?汇票从出票日起超过一个月的话,能否得到票款?

有效的背书必须在同一栏内,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人的签章,并且背书必须连续,即前一栏的被背书人名称,必须与后一栏背书人的签章名称一致。银行汇票从出票日起,超过一个月,就不能向银行解付,但可向出票人追索。

超过付款期限后只能要求出票行支付票款,代理付款行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