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三中南区地址:当过房东的请进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1:13:11
有人要租我的房子,11月25日给我200月押金,他说过两天就搬过来住,可今天12月6号了他还没搬来,我要的租金他说还没住交什么租金
如果在过几天他来租了,我可以和他算这十几天的租金吗?

我做过 我告诉你
首先我告诉你什么叫押金,是他看好你的房子了,又不能马上住,为了留住你的房子不被你再租出去,因此留的200元就是押金也可以叫定金.这个房子经你们协商可以给他留多少时间让他搬过来,搬过来之后你要把这200退给他,必须退.这是正常的规矩.但是,他交完押金,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住进来,你可以继续再找人看房子,正常出租,没有问题,而且钱不用给他.
如果是他要来住,1,你可以选择不租给他押金留下.2,和他继续续租,并且和他算这10几天的房租.

当初怎么定的,如果以当时以11月25日为租赁合同生效,就应该要他的房租。
否则没有办法要。

别搭理他!继续找人住 凭什么把房子空着等者他啊?原来我妈就是这样 一个女的要住 一直拖着 后来我妈把房子租给别人了 然后那女的又来闹 闹P啊!后来还不是走了 钱就退给他!谁让他不来的!

你现在就可以通知他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始算房租,如果同意就没什么问题,若不同意,你就可以另外把房在租给别人了。

遇到这种事情 你只能吸取教训了 当初没有什么合同方面的东西 所以现在不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