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颍上二中 刘令:克隆的好与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12 10:20:22
究竟克隆是好的呢?还是坏的呢?希望得到两方面的答案.
请尽快给出答案.麻烦大家了!!

自从克隆羊“多莉”问世以来,克隆人就成了牵动人心的话题。反对克隆人的舆论铺天盖地,给克隆人强加的罪名层出不穷;一些宗教势力强大的国家立法禁止克隆人研究,并利用它们在联合国的影响力推进世界性的反克隆人公约;官僚、神学家、人文学者、伦理学家、甚至一些科学家也纷纷表态反对克隆人的研究,对于一个尚不存在的事物结成如此广泛的统一战线,制造如此丰富的谣言,发出如此强大的攻势,在世界历史上也是前所未有的。如果能在这一片喧嚣之中静下心来想一想:克隆人是什么?我们就可以发现,从遗传学的角度看,克隆人只是年龄不同的同卵双胞胎,或者说,双胞胎是天然的克隆人,克隆人是“人造”的双胞胎。就是这么个自从人类存在就伴随着我们,任何人都司空见惯的事物,怎么会突然变成“危害人类”的妖魔鬼怪,实在是一件发人深省、值得仔细研究的社会现象。本来,每个人有权发表自己对任何事物的看法,这是言论自由,但是如今已经有人要立法禁止某项科学研究,企图制造一个恶劣的先例,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惕,给与充分的重视,剖析其中的利弊。

  用宗教干预科学,烧死布鲁诺,打击哥白尼、伽利略、达尔文,虽然已经是历史,但仍有现实意义。罗马教皇已经对伽利略认了错,但在美国仍然有人主张“神创论”和“进化论”的同等地位。用政治(意识形态)干预科学,在近代史上也留下了耻辱的一页,李森科打击孟德尔-摩尔根学说,倒霉的还是苏联人民(中国由于当时对苏联的盲从也深受其害)。中国自古以来宗教意识淡漠,近年来主流意识形态干预科学的现象也不再发生,但在反对克隆人的喧嚣中,一种改头换面的宗教意识形态干预科学的思潮正在形成。在这种思潮之中,宗教背景被小心的掩盖起来(虽然有时也不免露出“人类扮演上帝的角色”这样的马脚[2]),代之以“民主”、“法制”和“伦理”。例如伦理学家卢风教授就认为:“商业的诚实是非常有限的,因为它的诚实也服务于利润。科学家的良知在商业利润的诱惑之下会受到严重的腐蚀。如果科学依赖于科学家,科学理论又总有其社会政治背景,那么科学就不可能像一架知识发现机器一样自我纠错,科学之自我纠错依赖于科学家的良知。又因为科学家们不可能超越于社会的政治和商业活动之上,所以科学家不可能杜绝名利的诱惑。当科学家为名利所强烈诱惑时,他们便可能隐瞒真相、欺骗公众……。可见,科学活动也应该受民主法制规范的约束。就此而言,科学之自我纠错还依赖于民主,即单凭科学家的良知还不够,因为科学家的良知不可能绝对不受腐蚀。如果没有民主法制而让科学居于霸权话语地位,那么科学就可能像西方中世纪的宗教一样,压制其他言论,科学家就可能像神职人员一样为维护自己的特权地位而迫害持不同见解者。”[1]著名生命伦理学家邱仁宗教授则认为“人类必须充分认识现代科学和技术这把‘双刃剑’的正面和负面作用,运用伦理和法律的工具约束他们的发展和利用。”[2]北京大学干细胞研究中心主任李凌松进一步主张:“想克隆人的人无非是两种目的,一是科研人员存在强烈的好奇心,想以此获奖或者哗众取宠,另外就是投资人想以此追求丰厚的回报。一旦法律从这些方面破灭他们的幻想,就基本可以做到禁止克隆人。”在与中国联合探讨克隆人立法问题时,法国专家则进一步建议各国,明确将克隆人作为一种犯罪行为来对待,必要时用《刑法》对克隆人的行为加以约束和限制。[3]

  漫历旷世幻灭之人类似已冥冥醒悟,心灵已变得娇戚脆弱的他们曾经为虚妄的争斗与灭绝人性的掠夺付出沉痛的代价,到头来依旧创痕累累,痛伤不断。面对克隆人这一似喜似悲的技术的出现,人们变得彷徨不前,只得仓促间用道德伦理的法器兼克隆人自身的技术缺陷作暂时的挡遮,然而这些义正言辞‘文’露恐惧的威吓能具多大镇妖法力并寿命几何呢?

  不应忘记,因对着财富的渴望而发狂的人类曾向自己的同类发起了惨绝人寰的“探险”历程;更不应忘记,叫嚣着“超人意志”的纳粹狂徒以及头脑里漂浮着日不落幻梦的大日本野蛮人所挑起的二战最终招致了广岛上空的绝世一响。战争的以及一切为了攫取丰巨利益的手段在给人类带来奇世罕有之灾难的同时,竟也大大的推进了滚滚历史卷轴的前行和人类文明跨越性的进步。这些,道德的并上宗教力量的总和除了在一旁颤微着嗫嚅外还做过什么值得永世纪念的善事呢?这样的质问并不是要泯灭我们自生而来的善心,相反是在提醒执迷不悟的人类:是利益的魔鬼而不是任何保守的道德的法杖攥握着世界的命运。

  应该看到,道德的以及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仅仅是维系社会及至全世界稳定的强力基石,确保每一种人类行为趋于合理的契约,然而它们惟独缺乏的是超越既定现实的创造力、对生生不息的人之本性的探索精神。因此并不存在这样一种体系,它能够成功协调克隆人与其他各种利益间的冲突,也不存在这样一种标准,它能够判断克隆人的对与错、好与坏。克隆人的成功是不可避免的,它将以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最进步的伟丽光辉普照每一处为愚昧和无知所蒙蔽的阴暗角落。而人类也将怀着复杂而矛盾的心情步入克隆时代。

  在不久的将来,真正的问题——怎样促进克隆人技术的不断成熟,以减少对人类后世的不利影响;怎样确立新的道德标准和社会秩序;怎样防止别有用心的人抢先利用克隆技术;怎样限制商业行为的介入,使克隆技术主要应用于医学事业——将暴露出来,而不是现在的是否应克隆人。

  但是所有这些辩辞并不应成为中国支持克隆人理所当然的理由。我国长久积累下的道德习惯心理将因为克隆人的出现而造成不必要的社会动荡和引致国际阴谋势力的纠缠。为此,中国应保持必要的克制与冷静,至少不首先克隆人。同时,为时刻防止某些国家利用克隆人技术对我实施种种阴谋,中国应做好成功克隆人之前的各种技术准备。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中国已成功地提防了核讹诈,更要做好提防来自克隆人的政治讹诈的准备。所以,中国在绝对保密的条件下研究克隆人是十分必要的。

  我们完全可以相信,善良的人类“即使在他的黑暗的冲动中,也会觉悟到正确的道路”。人对自身的成功复制将对人类社会产生自人类诞生以来最伟大的变革,它将实现人类思维史上最惊人的进化。

  科学靠事实、靠证据说话。科学家做出成果,只需写成论文,寄给相应专业的学术刊物,自有公正评价,无需炒作,无需公关,可以坐等诺贝尔奖从天而降。“话语霸权”对科学而言有害无益。非科学和反科学的东西没有公认的是非标准,只能靠人多势众,此时大众传媒就是继文艺作品之后最重要的宣传工具。大众传媒操纵民众的效果有目共睹,一些毫无益处的保健品之所以肯花天文数字的费用在电视上做广告就是明证。西方国家信教者众,媒体反科学不足为怪,在中国这样具有几千年“不语怪力乱神”深厚文化传统的国家,大众传媒追随西方宗教反科学势力,为之制造话语霸权的现象就值得深思了。究其根源,问题出在我们文理分科的教育制度和考试制度。由于文科高考免去了物理、化学、生物,文科生在高中阶段完全放弃了对科学的关注,在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隔绝了应有的科学熏陶,使得大众传媒工作者普遍科学素养低下。同为记者的碧声的文章《记者一下笔,科学家就发笑》就是这种现状的真实写照。加之科学的东西实实在在,不够耸人听闻,难获传媒青睐,传媒为伪科学和反科学思潮推波助澜就成了定势。当反科学思潮汹涌而来时,传媒经常拒绝发表反映科学精神的意见,形成“一边倒”的局面,构筑起反科学或伪科学的“话语霸权”。
  5,生物学家为什么“窝囊”
  在反克隆人的喧嚣之中,生物学家的声音特别受到重视,而其中几乎是异口同声的对克隆人进行声讨,成为“克隆人现象”的一大景观。而敢于站出来反对“反克隆人”的都不是学生物的。对此何祚庥院士的观感是“我们的生物学家太窝囊!”[9]。“窝囊”只是表面现象,生物学家为什么“窝囊”倒是很值得研究。造成生物学家反克隆人的第一个原因是,这些生物学家很多都是“海归派”,长期受西方教育,有些则是与西方学界接触紧密,这些人对于西方宗教反科学势力的强大有切身感受,而对于“子不语怪力乱神”的中华传统文化缺乏了解。第二个原因是这些人是生物学的专家,对伦理学并无研究,按照一般科学家的习惯,对于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可以直接采纳该领域专家的意见,但这些人不明白的是,伦理学并不是一个科学领域,达不到科学同等的可靠性,对于“伦理学家”的说法没有盲从的理由。第三个原因是最根本的,那就是在一个错误思潮取得“话语霸权”,形成舆论的“道德法西斯”状态时,个人要想站在其“靶标”位置进行反对将被迫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在现代史中可以找出不少这样的例子,离我们很近的例子是20世纪60年代中国“血统论”流行的时期,敢于站出来说“血统论不符合党的阶级政策”的大多是“红五类”,而那些“黑五类”则不得不及时与父母“划清界限”,甚至有亲手将父母打死的。当然也有少数“不识时务”者,例如遇罗克,为此丢了性命。如今生物学家的处境类似于当时“黑五类”的处境,及时与“克隆人”划清界限是他们唯一的生路,少数“不识时务者”必遭灭顶之灾,被铺天盖地的舆论骂成“疯子”、“狂人”,被停止科研经费,甚至被迫背井离乡,即使保住性命,学术生命肯定是断送了。所以与其说生物学家“窝囊”,不如说是“理性的选择”。因此质疑“反克隆人”的任务就历史性地落在“站着说话不腰疼”的非生物学领域的人身上。
  6,克隆人的未来
  科学能够克服重重阻力,由个别人和少数人的思想发展到如今的规模,原因就在于事实胜于雄辩,也胜过话语霸权。联合国禁止克隆人公约未能取得各国一致意见,终于流产。估计公约的分歧将来也难以克服,极端派认为应该连治疗性克隆一并禁止,温和派则认为只应禁止生殖性克隆,不能禁止治疗性克隆,这两种意见不大可能妥协。因为从禁止克隆人的立场出发,如果不禁止治疗性克隆,那么克隆人胚胎的技术会很快成熟起来,此时只要把胚胎殖入子宫(早已在试管婴儿中成熟的技术),生殖性克隆就是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事,而且这个过程是容易保密而难以监督的。反之禁止治疗性克隆将使人类丧失具有灿烂前景的医学进展,这又是医学界所难以承受的。即使极端派和温和派终于妥协,公约得以通过,各国的立法依然困难重重。从见诸报端的文章看,法学家们思维相当致密严谨,对于按照“科幻恐怖片”立法恐怕难以接受,法学家未必愿意拿自己的学术声誉作赌注。根据立法原则,法律只能落后于实践,没有事实证据不能乱立法,尤其是刑法。即使世界上所有国家都立法禁止克隆人,并且有《刑法》助阵,克隆人的出现还是难以抗拒。哥白尼、达尔文生活在更加严酷的时代,科学仍然没有停下自己的脚步。

  [1]庐峰,《可言科学之好与坏吗?》,中国图书商报,2001.12.13,15版
  [2]邱仁宗,《做人还是做“上帝”》(双螺旋丛书序言),中国图书商报,2001.12.13,15版
  [3]增伟,《克隆人在与法律赛跑》,北京青年报,2002.4.8,第5版
  [4]John Maynard Smith,EVOLUTION AND THE THEORY OF GAME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9
  [5]钱钟书,《写在人生边上》,辽宁人民出版社,辽海出版社,2000(4)
  [6]方舟子,《达尔文晚年忏悔了吗?》,科学世界,2002年第8期。
  [7]Paul Kurtz,《反科学思潮的增长》,潘涛译自Science 1995年第2期
  [8]邱仁宗,《“人类生命的十字路口:生命伦理学的回应”学术报告综述》,张之锋整理,北京大学应用伦理学中心简报第2期,2002.1.16
  [9]朴抱一,《 反对“反克隆人运动”》,南方周末,2002.5千百年来,人类一直在科学技术与社会伦理的融合与撞击中寻求发展。而伦理的撞击对于科学的发展有时是正确的引导,有时却是前进的阻滞。在人类基因研究的过程中,这些仍旧是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8月7日,支持与反对克隆人的科学家们在美国科学院进行了有史以来科学界第一次就人类克隆问题的直面交锋,争论异常激烈,却没有结果。面对基因研究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我们是应该尊重人类社会的伦理准则,还是甘冒难以预想的风险勇于人类前沿技术的探索呢?

  现在,全世界都在争论不休的就是基因研究引发的伦理话题,全世界出现最频繁的词汇就是“基因研究”、“克隆”和“干细胞”。然而,究竟什么是“基因研究”、“克隆”和“干细胞”呢?

  ■ 基因治疗

  基因治疗是通过特定的载体将靶基因转移到接受治疗者需要的细胞内,使功能缺陷的基因恢复正常功能,以达到治病的目的。

  ■ 干细胞

  干细胞是指尚未分化的细胞,存在于早期胚胎、骨髓、脐带、胎盘和部分成年人细胞中,胚胎干细胞能够转换成各种细胞,可用于克隆细胞、组织或器官,对治疗癌症和其他多种恶性疾病具有重要意义,为糖尿病患者、早老性痴呆症患者、帕金森氏症患者和脊髓受损患者等带来希望。

  ■ 克隆

  基因技术中的克隆是指,从一个体细胞产生出遗传结构与供体完全相同的个体。人的生殖克隆是指克隆出一个与已经生活在地球上的遗传特性相同的人,即通常意义上的“克隆人”。

  科学与伦理是复杂的互动双体,我们在讨论、思索此两者间的关系之前,应该了解它们的分歧究竟在哪里?
  中国科学院遗传研究所人类基因组中心 牛宇欣——
  人类基因没有优劣之分

  人们在享受科学技术给人类带来的高度文明的同时,也不能否认科学给人类社会发展和文明带来的负面影响。科学的发展证明,科学本身是一把双刃剑。基因的研究成为人们探索生命本质,攻克重大疾病,提高生命质量的一把钥匙。但同时,我们也必须面对基因技术带来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

  基因治疗

  人们在憧憬基因治疗的美好前景时,同时也必须面对与之相关的社会问题。首先,基因诊疗作为一项全新的医疗技术,可能给患者带来不可预料的伤害。这是临床应用基因治疗之前必须解决的问题,但谈何容易。其次,基因技术研究的高投入必将带来昂贵的临床应用费用。

  干细胞研究

  关于胚胎干细胞研究尚存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人类胚胎的伦理地位问题,即关于胚胎是不是一个“人”的争论。随之而来的诸多问题,如是否可以制造、操纵、毁掉胚胎?什么时期的胚胎可以用于以上的研究应用?用什么样的胚胎?在运用干细胞进行研究应用时,这些问题必须得到解决。
  现在国际公认,可以用干细胞来治疗目前尚无法治疗的重大疾病,但必须使用“多余的”、“没有可能发育成个体的”、“不是特定用来得到干细胞的”早期胚细胞。但是,干细胞坚决不能用于生殖和克隆人研究。

  克隆人

  面对克隆人,首先要考虑克隆人的社会定位:克隆人是不是人?是否可以为治疗某些疾病,以克隆人作为组织或器官的供体?其次要解决克隆人与供体的伦理法律关系:克隆人作为人的社会地位一旦被确认后,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确定他 ?她 ?与供体间的伦理、法律地位,也就是克隆人与供体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兄弟姐妹?还是父母子女?所有这些问题至今仍争论不休。从无性繁殖进化发展到两性繁殖是生物发展史上的一个划阶段的重大突破和进步,是人类在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中抵御各种灾难的重要条件,也是人类社会多姿多彩文化生活的源泉。自然生育被看作是天经地义和不可违背的,自有人类以来,人们一直遵循生物进化法则繁衍后代。克隆人违反大自然的发展规律,如果克隆人可行,我们必须面对由科学技术控制的进化给人类生存带来各种可能的后果。

  人口优生

  人类基因组计划研究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除了看到可以通过基因治疗手段治病,更希望通过基因技术改造自己。对此,我们首先应该弄清楚:基因有没有优劣之分?当我们说某个基因引起疾病或一个不良的性状时,就称它为“致病基因”或“有害基因”。但有时这种“有害基因”在一定情况下会对机体起保护作用。中科院遗传所人类基因组中心主任杨焕明教授说:“人类的所有基因都是有用的,这是基因多样性所决定的。人类只有一个基因组,基因绝对没有好坏之分,也没有正常基因组与疾病基因组之分。那些我们认为的‘坏基因’,都是我们人类身上不可缺少的。”国际人类基因组伦理委员会委员邱仁宗教授也认为:“如果基因研究成果用于改良人种,这无异于当年希特勒绝种族的‘优生’。”

  我们提倡科学伦理,但不是阻碍科学技术的发展,而是要最大限度地减少科学技术给人类带来的伤害。在科学技术的发展过程中,科学家应该同时考虑与技术相关的社会、伦理和法律问题,而他们及其研究亦需要民众的了解和支持。

  社会伦理是社会文明的基础,人类社会之所以需要一个伦理架构,是因为我们的思想和行为都需要一个依托。而在社会学家眼中,科学发展的无止境很可能将打破我们赖以生存的这个依托。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夏学銮——科技发展要考虑伦理后果

  科学社会学的一个基本命题是科学和社会的互动关系。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科学技术不是价值中立的,不仅在一个科研项目的立项动机和其科技成果的实际应用上它不是价值中立的,而且现在连科技过程本身也深深地卷入到社会价值和伦理的争论之中。
  生命科学的发展,特别是“克隆”技术把复杂的生命过程变得机械、简单,从而使生命本身失去了独立价值和意义。当科学技术要对人类生命自身进行“操纵”和“复制”的时候,科技也许就触摸到了它的发展底线,人类限制科技发展的时代已经真正到来。认识不到基因“克隆”技术将会给人类社会带来无穷的潜在危害,认识不到人类社会对科学技术的发展有一种引导和限制的责任,这是人类可能要犯的一个最危险的错误。
  科学技术在任何时候都只是工具和手段,它的功能发挥取决于掌握它的人。而人在社会中则是有善恶等差的,如果人类对某种科学技术管理不严,不小心让它落到大恶之人的手中,那么它对人类社会所产生的危害将是灾难性的。因此,在发展任何一项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前,必须考虑它的伦理学后果和其对人类社会的冲击。有时候最先进的技术不一定是最好的技术,最好的技术是那种与一定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伦理相适应的适当技术。
  科技和伦理的互动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互动。在科技和伦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作为万物主宰的人类,一定不要为自己的创造物所主宰。看不到这种危险而听任科学技术无限扩张和膨胀的人类是可悲的。
  马克思曾经说过,任何人类的进步同时也意味着人类的退步,人类文明的光辉只能在其黑暗的背景上闪烁。科学技术的发展亦当如是观。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铲除了愚昧,同时也割断了人类之间的感情联系;它创造了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但是却夺走了大批产业工人的饭碗。科技在真正成为全人类的仆人以前,它始终是有产阶级的统治工具。“为科学而科学”只能是一些科学家的天真梦想,科技从来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和政治制度服务的。

  现代社会,好与坏、善与恶似乎就在一线之间,而法律作为最基本的道德准则,作用就是将这种模糊的界限明确,以禁止和惩戒对人类的危害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梁慧星——绝对原则不可超越

  法律的使命是让人们平等地享有生命、自由和尊严,它是维护社会道德的最基本准则。
  科学技术的发展给法律带来一次又一次的困惑和冲击,从心脏移植、试管婴儿,到安乐死等。而基因研究中的克隆技术则使人类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挑战。
  随着基因技术的飞速发展,克隆人的诞生似乎离我们已不再遥远,可由此产生的伦理与法律上的问题却还未着手解决。我们应该尽快将基因研究立法提上议事日程。
  人类法律制度最根本的基础,就是关于权利主体和权利客体的划分。人类本身属于权利主体。凡是人类所加工、制作、创造的一切都属于权利客体,即所谓“物”。若进行人类生殖克隆,即所谓“克隆人”,那它是“人”还是“物”?是主体还是客体?
  在哲学上,马克思讲到有两种生产:一是物质财富的生产,即通过劳动创造“物”、产品或财富,亦即创造权利客体;一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人类的繁衍。人类的繁衍是一个自然的过程,需要男女两性的结合。即使是试管婴儿,仍然是男性的精子与女性的卵子的结合,其自然繁衍的本质并没有改变。而克隆人却把人类自身的繁衍变成了技术性的、机械化的工业生产过程。人类不能生产自身,人类所生产的只能是“物”。这是最基本的自然法原则。因此,所谓“克隆人”,实际上不是人,不是权利主体,只能是“物”、是产品、是权利客体,必然成为加工合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知无论在法律上,还是伦理上,总有一些绝对的原则不可超越,比如人和物的界限,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等。
  为了保障人类社会正常有序的发展,对于基因研究,我们应从法律政策上做一个基本的判断,什么可以研究,什么可以有条件地研究,什么应绝对禁止研究,以及严格规定研究者的法律资格、研究须遵循的法律程序和法律准则,及对违反者的制裁措施。由于基因研究所引发的问题涉及范围广,这就需要生命科学、伦理学、法律学等各方面的专业人士寻求基本的共同点,作出政策判断,作为立法的基础并尽快制定法律,以确保基因研究符合其造福人类的初衷。

  基因研究引发的伦理问题成为世界范围内争论的焦点,或激烈地反对,或由衷地赞赏,下面就是我们从媒体中撷取的点滴声音。

  媒体采撷

  ●广州中山医科大学陈系古教授将皮肤与兔子卵母细胞结合,成功克隆出100个人胚。对由此引发的争论,他表示:伦理法律应随科技发展而发展,不应成为科技发展的羁绊。判断一个法律或者伦理是否合理,是要看对人类有没有好处。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提高了生存质量,进而会改变人类的伦理观念。他说,尽管他一直反对也绝对不会去克隆人,但他不敢保证50年或者100年后,克隆人不会被接受。

  ●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伦理研究中心邱仁宗教授称,治疗性克隆是可被接受的,但生殖性克隆?克隆人?则应明令禁止。因为克隆人属于无性生殖,是一种低级生殖方式,易发生程序差错和缺失,对克隆人造成伤害。而目前克隆技术不过关,新生克隆人可能会出现严重残疾。

  ●据法新社报道,美国科学家扎沃斯8月19日宣布,他的科学小组将在2个月内克隆出人类胚胎。而意大利医生安蒂诺里,已经宣布将为200名妇女植入克隆胚胎。扎沃斯说:“克隆人的安全率将会像试管婴儿一样高。23年前,试管婴儿同样是被禁止的。但是现在,试管婴儿就像切面包一样正常”。
  ●北京大学干细胞研究应用中心的负责人之一李凌松教授说,从应用角度上说,克隆人不如在人体外克隆某一个器官更有意义。因为克隆出的器官可以直接移植到患者身上,为人治病,伦理道德上简单得多,容易得到人们的理解。

  伦理观念根植于社会生活,社会生活产生于社会大众。大众对此的看法或许不够深刻,却朴素而真实。

  八面来风

  曙光里 陈起:辩证法告诉人们,科学与伦理是一对与时俱进的产物。科学的发展,必然会带动伦理观念的更新。人们现在还是少些争论,多些研究,相信“人正则事业直”。

  中国建设建材工会 孙理:任何与科学技术的抗争,都是徒劳无益。因为先进取代落后,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不是哪个国家或哪个个人能阻止得了的。想当初,外国人曾送给慈禧太后一辆汽车,因为得坐在司机身后,使得慈禧太后很不高兴。但是,谁阻止得了汽车的普及和发展呢?

  东单三条 徐文慧:人类发明了汽车,自此有了交通事故;近代制造了计算机,而后各种病毒的侵入给我们造成巨大损失。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人类始终要进取,对于任何新生事物给予利弊权衡,其结果只要是利大于弊,就可实施推广,向前发展。

  南礼士路 陈静芷:我个人反对进行人类克隆,但我们无法阻止它的进程。虽然各国的反对声浪高涨,但仍有一意孤行的科学家进行实验。我相信,克隆人终究会诞生的,这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我们现在应该做的是思考如何解决随之而来的法律和伦理问题。

enjoy樱灵:
好佩服你有 so much time!

我认为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