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属于湖南那个市:诸子百家哪家的书用来为人处世最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10:53:47

“墨子”最好,如果人人都有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更美好的明天。

墨子,战国初期伟大的思想家,墨家学派的创始人。姓墨名翟,生卒年不详。

近代学者一般认为,墨子生于公元前476年左右,卒于公元前390年左右。墨子出生何地,也有争议。《史记·孟荀列传》说他是“宋之大夫”,《吕氏春秋·当染》认为他是鲁国人,也有的说他原为宋国人,后来长期住在鲁国。墨子自称“今翟上无君上之事,下无耕农之难”,似属当时的“士”阶层。但他又承认自己是“贱人”。他可能当过工匠或小手工业主,具有相当丰富的生产工艺技能。墨子“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长期奔走于各诸侯国之间,宣传他的政治主张。相传他曾止楚攻宋,实施兼爱、非攻的主张。他“南游使卫”,宣讲“蓄士”以备守御。又屡游楚国,献书楚惠王。他拒绝楚王赐地而去,晚年到齐国,企图劝止项子牛伐鲁,未成功。越王邀墨子作官,并许以五百里封地。他以“听吾言,用我道”为前往条件,而不计较封地与爵禄,目的是为了实现他的政治抱负和主张。

墨子哲学思想的主要贡献是在认识论方面。他以“耳目之实”的直接感觉经验为认识的唯一来源,他认为,判断事物的有与无,不能凭个人的臆想,而要以大家所看到的和所听到的为依据。墨子从这一朴素唯物主义经验论出发,提出了检验认识真伪的标准,即三表:“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墨子把“事”、“实”、“利”综合起来,以间接经验、直接经验和社会效果为准绳,努力排除个人的主观成见。在名实关系上,他提出“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的命题,主张以实正名,名副其实。墨子的认识论也有很大的局限性,他忽视理性认识的作用,片面强调感觉经验的真实性。他曾以有人“尝见鬼神之物,闻鬼神之声”为理由,得出“鬼神之有”的结论。墨子的世界观中存在着深刻的内在矛盾。一方面他强调“非命”、“尚力”,认为决定人们不同遭遇的不是“命”,而是“力”。他指出,“赖其力而生,不赖其力则不生”,充分肯定“人力”在社会生活与改造自然过程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墨子又肯定“天志”和“鬼”的作用。他把“天”说成是有意志的人格神,宣扬“顺天意者”,“必得赏”;“反天意者”,“必得罚”。他认为“兼相爱,交相利”就是“顺天意”,“别相恶,交相贼”就是“反天意”。他又认为,鬼神能“赏贤而罚暴”。他把天鬼的意志和百姓的利益说成是一回事,认为天鬼是专门为万民“兴利除害”的,这实际上成了墨子所操持的工具。墨子在政治上提出了“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等主张。“兼以易别”是他的社会政治思想的核心,“非攻”是其具体行动纲领。他认为只要大家“兼相爱,交相利”,社会上就没有强凌弱、贵傲贱、智诈愚和各国之间互相攻伐的现象了。他对统治者发动战争带来的祸害以及平常礼俗上的奢侈佚乐,都进行了尖锐的揭露和批判。在用人原则上,墨子主张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主张“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他还主张从天子、诸侯国君到各级正长,都要“选择天下之贤可者”来充当;而人民则要服从君上,做到“一同天下之义”。

墨子也是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的重要开拓者之一。在《墨子》一书中,他比较自觉地、大量地运用了逻辑推论的方法,以建立或论证自己的政治、伦理思想。墨子最早提出名实必须相符的思想。他还在中国逻辑史上第一次提出了辩、类、故等逻辑概念。在《耕柱篇》中,要求“能谈辩者谈辩”,并要求将“辩”作为一种专门知识来学习。他在反驳别人的观点时常说“子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也”,并把“无故从有故”,即没有理由的服从有理由的作为辩论的原则。墨子的“辩”虽然统指辩论技术,但却是建立在知类(事物之类)明故(根据、理由)基础上的,因而属于逻辑类推或论证的范畴。墨子所说的“三表”既是言谈的思想标准,也包含有推理论证的因素。墨子还善于运用类推的方法揭露论敌的自相矛盾。由于墨子的倡导和启蒙,墨家养成了重逻辑的传统,并由后期墨家建立了第一个中国古代逻辑学的体系。

墨子的哲学思想反映了从宗法奴隶制下解放出来的小生产者阶层的二重性,他的思想中的合理因素为后来的唯物主义思想家所继承和发展,其神秘主义的糟粕也为秦汉以后的神学目的论者所吸收和利用。墨子作为先秦墨家的创始人,在中国哲学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墨子在上说下教中,言行颇多,但无亲笔著作。今存《墨子》一书中的《尚贤》、《尚同》、《兼爱》、《非攻》、《节用》、《节葬》、《天志》、《明鬼》、《非乐》、《非命》等篇,都是其弟子或再传弟子对他的思想言论的记录。这是研究墨子思想的重要依据。

按照中国文化对“经”的理解,“经”有形而上与形而下两重含义。(《易》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道无形体,器有方所。道为不可见之超越性与神圣性,器为可感触之具体实物形态。)按照形而上的含义,“经”是“常理”“常道”,用今天的话来说,“经”是永恒不变的普遍真理,适应于人类历史的所有阶段与人类生活的所有领域。比如,《春秋经》的书法原则是“托事明义”,《春秋经》是孔子借鲁国史为人类历史所立的“万世义法”,《春秋经》所蕴涵的立元正始、尊王道黜霸道、崇仁义斥诈力等“义法”适应于人类历史的所有阶段与人类生活的所有领域。(以元之气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诸侯之即位,人类历史必须有一纯正的开始,故圣人作《春秋》,变一为元,立人元在天前,确立了人类历史的纯正开端,将无意义无价值的自然史转化为一有意义有价值的人类史,作为历史存在的人类生活从此有了意义。若历史无意义,人类将不堪在其中生活。故“立元正始”的“义法”是永恒不变的普遍真理。又、当今世界仍是一霸道的世界,国与国之间奉行的仍是社会达尔文主义规则,即弱肉强食的丛林规则,谁的拳头大谁就可以称霸世界,若不改变这一规则,人类历史将无希望。而《春秋》“尊王道黜霸道”的“义法”崇尚仁义贬斥诈力,以德服人而非以力服人,正是改变社会达尔文主义规则的万世法,即永恒不变的普遍真理。)又如,《诗经》“正夫妇之始”的“义法”,(如《周南》讲“文王之化”熏陶出“后妃之德”,而“后妃之德”又是“正道之始,王化之基”,人类一切良好的政治、历史、文化都必须建立在统治者夫妇关系符合“正道”上,夫妇关系一坏一切坏。这是因为统治者身居上位,为“风化之所出”,与民众的关系是“上风下草”的感应关系,统治者个人的道德若不符合“正道”,会直接败坏整个社会风气,古今中外因“夫妇不正”造成的政治灾祸史不绝书,而所谓“正道”就是人类必须遵守的普遍道德。所以,“正夫妇之始”的“义法”是永恒不变的普遍真理。)《书经》“天下非一姓所有,有德者有天下”的“义法”,《易经》“乾健坤顺阴阳合和”创生万物的“义法”、万物“各正性命,保合太和”的“义法”,都是“常理”“常道”,都是永恒而普遍的“万世法”,即都是“经”。也即是说,“经”中所说的道理是“天经地义”的,如日月经天,江河行地一样永远不会改变。如果改变了,就不复有“天理”了,不复有“天理”也就不复有“人理”了;“人理”源于“天理”,天不成其为天,人当然就不成其为人了。除“经”字具有“常理”“常道”之义外,“典”字也具有“常道”“准则”之义,(“经”是省称,“经典”是全称。)所以,我们说“经”或者说“经典”体现了永恒普遍的超越性与神圣性。

按照“经”的形而下含义,“经”是特定历史文化中的产物,“经”本身就是特定的历史文化形态,“经”是在特定的历史文化中来体现永恒普遍的真理,即体现“常理”“常道”。具体就中国文化的经典来说,《易经》、《书经》、《诗经》、《礼经》体现的就是中国文化的形态与精神,比如说,《易经》源于伏羲画卦,开创了中华文明的独特形态与精神(《易》以阴阳爻变的方式说理,为中国所独有之文明形态,其所说之理则体现了中华文明的独特精神。《易》即象说理,通过观察物象的变化来说理;希腊哲学则是离象说理,即抽象说理,纯粹从脱离物象的概念来说理。二者的形态与精神不同如此。以下类推。);《书经》始于《尧典》终于《秦誓》,体现了唐、虞、夏、商、周时期中华文明的独特形态与精神;《诗经》始于《周南》终于《商颂》,体现了商周时期中华文明的独特形态与精神;《礼经》则记录了中国古代社会的各种礼仪习俗,体现了中华民族重礼的生活方式与“和为贵”的中庸精神。至于《春秋》、《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则体现了孔子从中国古代文明中提升出来的历史观法、人生价值与伦理精神。此外,中国历史上公认的大儒的著述都是阐发经义,体现的都是“经”中的“常理”“常道”,被后人当作经典来看待,所以也是广义的经典。如《荀子》阐发《礼》的精神,《春秋繁露》阐发《春秋经》的精神,《中说》阐发“王道”的精神,濂、洛、关、闽、阳明阐发的是诸经典中涉及到“天道性理”与“心性良知”的精神,表达的都是“常理”“常道”。这些著述都可以称作广义的“经”或经典。另外,历史上著名大儒的言论选本也是阐发经义,也可以称为“经”或经典,如《近思录》、《传习录》。中国文化中永恒普遍的真理都是通过这些历史中逐渐形成的经典体现出来的,离开了这些具体历史文化中特定的“经”或经典,我们就不能了解永恒普遍的真理;离开了中国历史文化中的“经”或经典,也就不能了解中国文化中所体现的义理价值与精神,即不能理解“寓普遍于特殊”的“常理”“常道”。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所谓“经”,就是中国历史文化中逐渐形成的历代中国人所公认的各种儒家经典。(此区别于希腊哲学从普遍见普遍,也区别于基督教以神的历史而非人的历史见普遍。神的历史也是普遍的,人的历史则是特殊的。)

另外,在中国历史上,“经”还有人生教育学上的含义。我们知道,“经”的内容非常丰富,用今天的术语来说,“经”包含着宗教学、哲学、政治学、法律学、经济学、伦理学、文学、艺术学、音乐学、仪式学等方面的内容。比如,《诗经》中的“风”主要由文学与音乐组成,但“雅”“颂”则包含着许多宗教、政治、历史、仪式、祭乐等内容。《书经》中的《洪范》既包含着哲学、政治、道德的内容,也包含着经济、宗教、天文方面的内容,《吕刑》则涉及到宗教和法律方面的内容。《春秋》司马迁说是“礼义之大宗”,包含着历史学、宗教学、哲学、政治学、法律学、经济学、伦理学、仪式学、外交学、国际关系学等方面的内容。《易经》、《论》、《孟》、《学》、《庸》,除包含上述诸多内容外,还包含许多宇宙哲理与人生理想方面的内容。孔子整理古代各种文献的目的,是用古代文献中蕴含的宇宙哲理、人生理想、政治智慧、历史教训来教育学生,把学生教育培养成具有高度文化教养的可用人才,即培养出具有士君子精神修养与人格风范的理想人才。所以,孔子说:“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絜jié 通洁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zhǔ 辞比事,《春秋》教也” 。(《诗》美刺委婉,讽喻规谏,不指切事情,又可歌咏以陶冶性情,故教育出来的人具有温柔敦厚的性格;《书》记上古二帝三王之事,其事疏阔遥远,故教育出来的人具有通达深远的性格;《乐》的特征是和同,能功是潜移默化,故教育出来的人具有心怀宽容易于从善的性格;《易》洗心藏密而贞固守正,穷理尽性而探赜zé深奥索隐,故教育出来的人具有清洁安静思想精细的性格;《礼》以恭逊、节俭、庄重、诚敬为本,故教育出来的人具有恭俭庄敬的性格;《春秋》道名分,以书法条例作为治世义法,即把历史中许多相同的事件聚合在一个统一的语辞下,如聚合在讥贬绝、日月时、三科九旨之类的书法条例下,此即是“属辞”这些书法条例实际上就是统一的道德标准,属是聚合义,辞是书法条例义,然后依此“辞”书法条例来推比、衡量、判别历史事件中的是非善恶,此即是“比事”故《春秋》教育出来的人具有以统一的道德标准判别是非善恶的能力。)从上述可见,“经”“六经”最初就是孔子删述编定的课本教材,是孔子培养理想人格的教育学典籍。所以,“六经”在古时候又叫“六籍”,是六种课本书籍,即今天所谓教材。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所谓“经”,就是包含着宗教学、哲学、政治学、法律学、经济学、伦理学、文学、艺术学、音乐学、仪式学等内容、以其中蕴含的宇宙哲理、人生理想、政治智慧、历史教训来教育学生的人生教育学典籍,或者说课本教材。具体来说,“六经”是孔子时代及汉以后教育学生的课本教材,《四书》则是元以后政府学校教育学生的课本教材,《近思录》、《传习录》则是宋、明民间书院教育学生的课本教材。所以,“经”是中国历史两千多年来在教育学上最有权威的课本教材,在中国教育史上没有一部课本教材能超过“经”在教育学上的权威性。正是因为“经”有教育学上的意义与功能,按照《汉书•艺文志》的学术分类,“六经”又叫“六艺”。言“经”,是指其本体为“常理”“常道”;言“艺”,是指其功能为培养教育。“艺”的本义是“树艺”,即种植培育植物,即今语“园艺”之“艺”,后来引申为培养塑造之义。从“六经”又名“六艺”一词来看,“经”具有人生教育学上的意义与功能,“经”本身就是中国历史上培养、教育、塑造学生的最权威的课本教材。职是之故,“经”最有理由在今天中国的学校中成为教育学生的权威课本教材。遗憾的是,现在中国的学校教育离此尚远。不过,已开始有转机,教育部决定2004年在高中开《中国文化经典课》课程,必修课,36学时,算学分,要考试,本人已应约编定教材交教育部。这是一今人鼓舞的好现象。

由于“经”是“常道”“常理”,具有培养教育人的伟大功能,历代儒者对“经”的作用推崇备至,赞叹不已。荀子在《劝学篇》中说:“《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间者毕也。”近代大儒马一浮先生说:“盈天地间皆六艺也。”依荀子与马先生之意,“经”包含了人类的所有文化与学问,“经”的价值与功能范围人生宇宙,人类以及万物都沐浴在“经”的光泽中。马先生进而曰:“‘六艺’之道,条理灿然。圣人之知行在是,天下之事理在是;万物之聚散、一心之体用,悉具于是。吾人欲究事物当然之极则,尽自心义理之大全,舍是末由也。圣人用是以为教,吾人依是以为学。教者教此,学者学此。外乎此者,教之所由废,学之所由失也。”由这些赞叹之语可见“经”充满天地间的伟大功能了。

此外,还要强调一点,古代文献未经孔子删削编定之前,不得称为“经”,只有经过孔子删削编定才能称为“经”。孔子所谓“删削编定”,不象后世的“选学家”,更不象现在的出版社编辑,他们只是按分类标题将选材汇集成书,其中并没有深刻的思想。孔子所谓“删削编定”,则寓予了孔子的“王心圣意”,孔子通过对古代文献的选择编定来表达孔子心中的“微言大义”。孔子所谓“述而不作”,是通过删述古代文献来表现孔子的人生、社会、政治、教育等理想,实际上“述而不作” 就是“以述代作”。当然,《春秋经》除外,《春秋经》是孔子唯一所作的“经”。所以,我们今天所说的“经”,就是体现了孔子“王心圣意”与“微言大义”的“经”,是表达了孔子人生理想、社会理想、政治理想、教育理想的“经”。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说“经”体现了“常理”“常道”。由于孔子是上达天德而立人极的至圣先师,孔子删《诗》《书》、订《礼》《乐》、赞《易》道、作《春秋》所寓予的“王心圣意”与“微言大义”就是“常理”“常道”,就是永恒不变的普遍真理。我们想一想,除孔子外,历史上哪一个人选编的古代文献能体现“常理”“常道”,能称得上“经”的?没有!

此外,不祖述孔子,不阐发儒家经义的个人撰著,按照我们上述对“经”的理解,都不应该称为经。如将文学作品称为《离骚经》,将兵书称为《虎钤经》、《太白阴经》,将权谋书称为《长短经》、《握奇经》,将修炼书称为《黄庭经》、《清静经》,以及将识字书称为《三字经》,将法律书称为《法经》(春秋时李悝)、将医书称为《内经》、将种茶品茶书称为《茶经》等等,都不符合传统经典教育与少儿读经对“经”字的理解,我们在这里必须加以厘正。我们在这里只是不得已随顺世俗如此称呼,这个“经”字仅仅指某一方面的重要书籍而已,不具备上述“经”的含义与功能,二者不可混淆。

综合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给“经”下一个定义了:所谓“经”,就是最初由孔子整理编定的、继而由诸大儒阐发撰述的、在中国历史文化中逐渐形成的、体现“常理”“常道”的、被历代中国人公认享有神圣性与权威性的、具有人生理想教育功能并在中国历史上长期作为课本教材的儒家诸经典。上面讲了什么叫“经”,下面讲什么叫“读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