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光明小学怎么样:所得税按季预缴,是怎样的明细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11:43:35
比如:1-3月是亏损,4-6是盈利,7-9是盈利,那么在3月的所得税科目上是为零,6月及9月的当月损益表的所得税上是其三个月的盈利总和,而汇总所得税时,好像金额不对?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季(月)预缴,年末汇算清缴”的征收方式。在按季预缴的方式下,应当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年初至当季季末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本年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所以题中:
  1.第一季度亏损,应交的企业所得税为零。
  2.第二季度盈利,应当按照上半年应税所得进行计算,不能仅按第二季度应税所得计算企业所得税。
  3.第三季度盈利,应当按照一至三季度累计应税所得计算出企业所得税额,减去已预交的上述二季度税款后,方为本季度应当预交的所得税额。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计算预交所得税的,在应付税款法下,按照本次应当预交的税款: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是不会出现题中所说的“金额不对”。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季(月)预缴,年末汇算清缴”的征收方式。在按季预缴的方式下,应当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年初至当季季末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本年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所以,题中:
1.第一季度亏损,应交的企业所得税为零。

2.第二季度盈利,应当按照上半年应税所得进行计算,不能仅按第二季度应税所得计算企业所得税。

3.第三季度盈利,应当按照一至三季度累计应税所得计算出企业所得税额,减去已预交的上述二季度税款后,方为本季度应当预交的所得税额。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计算预交所得税的,在应付税款法下,按照本次应当预交的税款: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是不会出现题中所说的“金额不对”。试着算一下吧。

反正总应纳所得税额乘相关税率后与你交的一样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