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宇是牺牲品:甲生产有毒的酒,乙送给丙,乙知道有毒,丙后来死了,乙犯了法吗?犯了什么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0:58:48
我提的是法律问题

故意杀人罪.直接故意
一,乙知道该酒有毒。
二,乙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可能发生丙喝酒中毒死亡的结果。
三,乙希望这个结果的发生。从乙把酒送给丙中可以得知。乙若不希望,他就不会把酒送给丙。因此,他送酒的目的就是丙喝酒中毒死亡。
而间接故意杀人是行为人放任该结果的发生。对阻碍危害结果发生的障碍不去排除,也不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而是听之任之,自觉听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因此,我认为乙是直接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是定了。但是我认为是否是直接故意还值得商榷。
甲生产的酒,是用来销售供人引用的,如果其明知所酿酒的毒性足以致人死亡,那他生产的就不是酒而是毒药了。
乙对甲生产酒的毒性不一定有科学的认识,他明知该酒有可能对引用者产生损害但是他不可能用试验的方法证明该酒对饮用者能够产生多么大的伤害。丙饮用的后果是乙不可预料的。
乙送酒给丙,但是丙不必然是饮用者。乙送酒的行为不必然给丙造成人身损害。
宗上,乙明知酒可能对丙造成伤害但是放任这种可能性发生,所以是间接故意。
如果是直接故意的话,乙应当确定酒一定能致人死亡。

明知,放任,故意

故意杀人

zaghiyang...你语无伦次啊..

既然触犯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罪名怎能是故意杀人?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对方死亡,却放任行为发生,这是间接故意...

或者明知酒有毒,却主动追求毒死的后果,这样是直接故意...

怎么看都是故意沙人.

1,甲生产有毒的酒行为涉及法条的竞合问题。

a,如果是未致人死亡的按刑法144条第一款或第二款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于行为犯。(由于本案已经致人死亡,所以不可能适用,而是适用下列两种可能)

b,如果是致人死亡的按按刑法第144条第三款的规定适用刑法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罪处罚。(因为后者法定最高刑是死刑,前者的最高刑只是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属于危险犯。

c,如果甲投放的毒物不是属于有毒或伪劣的食品添加剂,而是与生产食品无关的毒物,并致人死亡的。甲的行为就构成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第115条第一款的投毒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属于危险犯。

2,乙有几种可能:要根据细节,而不能仅仅你的几句就能确认。

A,故意杀人罪:主观方面属于直接故意,就是乙明知毒酒可以置于丙死地,又希望(法学上直接故意的希望)看见丙死亡的结果。而且丙又喝下后死亡,使乙的主观意图“希望”既遂。(本案可能属于这种情况,因为乙有送酒给丙的直接故意的行为才导致丙死亡的危害结果)

B,故意杀人罪:主观方面属于间接故意,就是乙明知毒酒可以置于丙死地,又放任(法学上间接故意的放任)丙死亡的结果。(如果丙主动拿过乙手中的毒酒,喝下时乙并没有阻止,那么乙就是属于间接故意)

C,故意伤害罪(结果加重犯):主观主观方面属于直接故意,就是乙明知毒酒可以置丙伤害(但没预料到丙会死),又希望(法学上直接故意的希望)看见丙伤害的结果。而且丙又喝下后伤害并导致死亡,使乙的主观意图“希望”既遂。(本案也可能属于这种情况,因为乙有送酒给丙的直接故意的行为才导致丙伤害致死死亡的危害结果,属于故意伤害致死,即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

3,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应当调查清楚乙的主观故意是什么状态,主观目的上是希望丙死亡还是希望丙伤害。如果公安机关无法证实乙是希望丙死亡(即使乙真希望),那么只能按故意伤害罪提起诉讼。

4,由于主观方面(内心)需要乙的客观方面的行为来证明,所以楼主给的事实客观行为太少,不能武断的决定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致死。

5,在现实生活中和司法实践中,不能简单用一句的话就确认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是犯此罪还是犯彼罪,是罪轻还是罪重。

比如:甲用刀划伤了乙,导致乙的死亡。在逻辑上、在法理上是有多种可能性的。

(1)甲是正当防卫(甚至是见义勇为),无罪甚至可以获得见义勇为基金会的金钱奖励。

(2)甲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致人死亡或重伤的结果)。即使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也分三种可能:

A.防卫过当的故意伤害罪,应当减轻(即降低法定刑的区间)或免除刑事处罚。
B.斗殴中的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与被害人双方都有过错,法官可以根据行为人的社会危害性在量刑上酌情在法定刑区间内从轻处罚。
C.行为人蓄意故意伤害无过错的被害人,法官可以在量刑上在法定刑区间内从重处罚。

(3)甲是故意杀人罪,还可以按照法理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法理上的分类,法条中并未规定)的不同情形:

A.直接故意杀人:希望乙死亡(略)
B.间接故意杀人:放任乙死亡(比如:甲在伤害乙后,乙流血不止,附近又没有人,甲离开乙时,乙并没有死,而甲明知乙可能会流血而死,却放任乙的死亡)

从事法律工作或提供法律意见必须考虑所有可能性进行逻辑分析,严谨和全面。

故意杀人罪
这属于间接故意

甲生产有毒的酒,乙送给丙,乙知道有毒,丙后来死了,乙犯了法吗?犯了什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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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乙使用该有毒食品送给丙,主观是希望丙死亡,客观是实施了谋害的行为,主体应当是年满14周岁的中国公民,客体是丙的生命权。我认为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触犯了我国刑法。至于主观上直接间接,不影响罪名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