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火车站服务电话:欠款的诉讼期和货款的诉讼期分别都是几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2:27:33
我有一个欠条,欠条的内容为:
XX人欠XXX人海参货款13万元,.................立此字据!
日期:2003年12月21日
马上就要过诉讼期了,这个人还没有还钱,人也找不到了,我很急,咨询了几个顾问,可他们的说法不一,有的说要是欠款,诉讼期为两年,现在就必须马上起诉该人;有的说这算货款,没有诉讼期限制.各种说法让我不知道怎么办,所以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欠款(含欠货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两年的时间,从约定的欠款归还之日起计算。没有约定归还时间的,从债权人要求支付而债务人拒不支付之日起开始计算。约定分期支付的,从各期到期之日起开始分别计算。

你好,这个问题既然出现争执,建议自己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催款函、律师函等措施。
我倾向于从签字之日起,诉讼时效为两年。
理由:这个问题其实就是一个法律事实认定解释问题:
依次为,字意解释--体系解释--交易目的解释--商业惯例解释等等。因此,它就是债权,从签字之日起,诉讼时效为两年。

你的这种情况就是借款。
适用于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的,为两年。
诉讼时效一般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应该从到期时起算。
如果没有约定,就从签订日期时起算。
如果你在这期间主张了权利(但是需要你自己提供证据可以证明),则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从新起算。
像这种你找不到债务人的情况,无法主张债权。
依你提供的借条内容也没有规定还款期限,那么就应该快到期了,请尽快提起诉讼。
否则你的胜诉权将灭失。

赶快起诉!不然过时效了,找不到人没关系!可以公告送达,不过必须要有欠款人的详细住址!

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自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