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风x6为什么停产:1、为职工买商业保险和为职工按工作时间存钱,来代替解除合同时企业应发的补偿金,请问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5:21:49
2、我和公司曾签过一份协议,协议规定如果是职工原因造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商业保险和存的钱都不付给职工,请问合法吗?

我的见解:
  1。不合法。因为该做法有悖劳动法的规定具体参照下列条款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2.合法。因为该协议属双方自主平等协商,且商业保险和存的钱是公司基于一定条件额外给付,违反该条件公司则可根据双方约定不予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