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林华府是好小区吗:新中国国防建设成就有哪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07:55:44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防和军队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人民解放军已经由单一军种的军队发展成为诸军兵种合成的强大军队。新中国成立时,人民解放军只是单一陆军,没有空军,没有海军。陆军也基本上是步兵,炮兵和装甲兵部队极为有限,军队武器装备基本上是在抗日战争和全国解放战争中缴获的日军和国民党军队的武器装备,性能落后,型号繁杂,威力弱小。经过多次精简整编和六十多年的现代化建设,人民解放军已经规模适度,结构明显优化,现代化水平和作战能力大为提高,形成了陆军、海军、空军、第二炮兵等诸军兵种合成的强大人民军队,最近国产航母的下水,更是彰显了国防力量,海洋大国之梦就在眼前。六十多年来,人民解放军全面履行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和平劳动的根本职能,胜利完成了保卫国防作战任务,严密守卫边防、海疆,依法履行香港、澳门防务职责,震慑、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的各种分裂、破坏活动,为国家繁荣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安全保障;参加抢险救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支援国家建设,有力支持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参加国际维和、反恐、公海护航活动,为维护世界和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建立了完整的国防科技和国防工业体系。新中国成立时,国防工业的基础也极为薄弱,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在革命战争年代创建并发展起来的根据地兵工厂,这些工厂条件简陋,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一般只能生产枪弹、手榴弹、地雷、中小口径迫击炮弹等,也生产少量枪械和小口径火炮;另一部分是接管的原国民党政府的军事工厂,这些企业的设备条件和人员的文化技术水平都比共产党自己创办的兵工厂要好,但中国的整个工业水平和技术水平低,这些企业也只能从事旧杂式武器装备的修配和小批量生产,不能生产坦克、大炮、飞机、舰艇等武器装备。新中国的国防工业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1964年10月至1970年4月,第一颗原子弹爆炸、首次导弹核武器发射、第一颗氢弹爆炸和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发射先后试验成功。改革开放后制定了“863”工程计划,军队信息化建设在指挥自动化建设基础上,已由分领域建设为主转为跨领域综合集成为主的全面建设,军事综合信息网已开通,一体化联合作战指挥控制系统建设取得进展。地地洲际导弹试验、潜地导弹发射成功,导弹核潜艇建成下水,通信卫星、实用通信广播卫星、气象卫星先后发射成功。从1999年12月1日神舟一号发射成功,到2008年9月25日,神舟五号、神舟六号和神舟七号载人飞船先后发射成功。2007年10月24日探月工程“嫦娥”一号发射成功。中国国防科技事业已经走在世界的前列。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获得圆满成功,这一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向世界宣告,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第三个独立掌握空间出舱关键技术的国家。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武器装备,除空军一部分飞机和海军一部分舰艇是购买的外,陆军和第二炮兵武器装备基本都是自行研制的,并正在制造航空母舰。
第三,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军事法规体系。新中国成立伊始,如何建设国家,如何建设国家军事,都没有经验,都是向苏联学习。从20世纪50年代末期开始,军事建设贯彻“以我为主”的方针,从中国国情、军情出发,编写制定自己的条令、规章。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军事法规建设明显加快,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等。至2005年底,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为龙头,15部专门规范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法律以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181件军事法规、88件军事行政法规、3000多件军事规章的法体系。
第四,全面展开了军事人才队伍建设。新中国成立时,人民解放军队伍中除有极少量知识分子和懂技术的干部外,总体文化素质很低。解放军队伍的文盲、半文盲占到大多数以上,从新中国成立初期起,全军即逐渐建立了正规的各级各类军事指挥院校和专业军事技术学校,培养军事指挥和专业军事技术干部。改革开放后,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此后军队各级领导班子的历次调整,严格按“四化”要求选配干部。进入20世纪90年代,建立了依托普通高等院校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21世纪以来,中央军委和总部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采取措施大力加强军事人才队伍建设,以建设指挥官队伍、参谋队伍、科学家队伍、技术专家队伍和士官队伍“五支队伍”为重点,造就大批适应信息化建设、胜任信息化条件下作战任务的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今天,人民解放军各级领导班子文化程度均在大专程度以上,硕士、博士学位的领导干部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五支队伍建设已初具规模。同时,采取措施鼓励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入伍当战士。我们建立起完整的国防科技和国防工业体系,国防实力不断增强。人民解放军走出了一条符合我国实际的军队建设道路,创造了适应我国国情的人民战争战略战术,优化了军队体制编制,提高了后勤和装备综合保障能力,形成了反映现代军事发展规律、体现人民军队性质和优良传统的军事法规体系,培养造就了一大批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所有这些,为人民解放军更好地履行职能使命提供了力量支持,为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国防建设成就

国防建设是国家为提高国防能力而进行的各方面的建设。主要包括:武装力量建设,边防、海防、空防、人防及战场建设,国防科技与国防工业建设,国防法规与动员体制建设,国防教育,以及与国防相关的交通运输、邮电、能源、水利、气象、航天等方面的建设。

重视国防和军队建设,是党的三代领导核心的一贯思想。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中央、中央军委的领导下,国防和军队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党的三代领导核心高度重视国防和军队建设,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国防的强弱与国家的安危存亡、兴衰荣辱紧密相关。当前,在新世纪的征途上,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努力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更好地担负起保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神圣使命,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一) 建立和完善了有中国特色的武装力量领导体制

我国的武装力量领导体制,是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中央人民政府1949年10月19日的命令,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作为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机关。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统帅全国武装力量,并决定设立国防委员会和国防部,由国家主席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与此同时,取消了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在同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决定在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之下成立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其他武装力量。军委下设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作为军委的工作机关。为加强我军武器装备建设,1998年,中央军委增设了总装备部。 在中央军委的领导下,还设有负责各军种组织建设、军事训练和战备作战的海军、空军、第二炮兵指挥机关,此外,直接隶属中央军委的还有军事科学院和国防大学等单位,以及负责指挥驻在各大战略区范围内的陆、海、空军部队和民兵的大军区领导机关。

1982年起,党和国家共同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同年12月召开的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国的武装力量。国家的中央军委设立后,中共中央军委同时存在,为避免机构重叠,中共中央决定,国家军委与党的军委是“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其组成人员完全相同,而且全体军委委员都由共产党员担任。党的中央军委与国家中央军委并存,同时向中央和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负责。这种体制,既贯彻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又适应我军已成为国家主要成分的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国家武装力量的领导体制,体现了党领导军队与国家领导军队的一致性。这种领导体制,便于运用国家机器来加强武装力量的建设,可以使党中央对军事工作的决策、指示具有法律效力,成为国家意志;可以保证军队的最高领导权、指挥权高度集中统一。这种领导体制,也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军情,坚持了党领导军队的传统,体现了四项基本原则这个立国之本的要求,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惟一的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领导地位和作用。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代化、正规化和革命化建设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在毛泽东关于建设现代化革命武装力量的战略思想和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的指引下,不断向现代化、正规化和革命化迈进。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防实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尤其是军队的建设,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

1949年10月1日,当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经过长期考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也迈开了建设诸军兵种构成的合成军队的坚实步伐。当时的人民解放军基本是一支单一的以普通步兵为主的陆军,海军、空军仅仅刚具雏形,而陆军中的炮兵、装甲兵等技术兵种所占比例非常小。经过50多年的艰苦努力,人民解放军实现了由单一陆军向诸军兵种合成军队的发展。不仅掌握着种类比较齐全的常规武器装备,而且拥有了具有一定威慑力的原子弹 、氢弹等尖端武器装备。

进人20世纪90年代以来,人民解放军继续向着更高级的阶段迈进。根据高技术战争的特点和影响,人民解放军开始把军事斗争准备的立足点放在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上面,军队建设逐步实现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的转变;在发展武器装备方面,人民解放军根据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需要,努力发展高技术“撒手锏”;在改革调整体制编制方面,人民解放军进一步压缩了军队规模,优化诸军兵种比例结构,完善合成体制,使军队体制编制更加适应现代合同作战和联合作战的需要;在改革教育训练方面,为培养掌握现代科技知识和战争知识,精通现代军事科学理论的高层次指挥人才,指挥院校增设了硕士、博士生教育,部队训练加大了实战力度。1999年10月1日,在国庆五十周年阅兵大典上,中国人民解放军受阅部队,浩浩荡荡通过天安门广场,接受祖国和人民的检阅。装备着新式武器的受阅部队,以空前的阵容和世界一流的训练水平,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巨大成就,展示了人民军队威武之师、文明之师、胜利之师的崭新风貌,展示了共和国钢铁长城维护祖国安全与统一、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坚强决心和强大力量。

走进21世纪的人民解放军将按照江泽民主席提出的“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继续优化体制编制,更新教育训练内容和手段,改善武器装备,加强军队的质量建设,提高诸军兵种的合成化水平,向精兵、合成、高效的方向发展。可以预见,人民解放军将以新的面貌勇敢地面对任何挑战而不辱使命。

(三)形成了门类齐全、综合配套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

国防科技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国防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关怀和领导下,经过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的国防科技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落后到先进,建立起了包括电子、船舶、兵器、航空、航天和核能等门类齐全、综合配套的科研实验生产体系,取得了一大批具有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为我军现代化建设和切实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军用电子方面,逐步发展成为具有相当规模,门类齐全的新兴工业部门,特别是在指挥自动化、情报侦察、预警探测、电子对抗和通信等方面,为我军提供了各种新式装备和产品,进一步增强了部队侦察、通信、指挥和作战能力;在船舶工业方面,先后自行研制建造了核动力潜艇、常规潜艇、导弹驱逐舰、导弹护卫舰、导弹快艇等作战舰艇,以及各种辅助船舶和新型鱼雷、水雷、反水雷等新装备;在兵器工业方面,研制生产了一大批具有先进性能的装甲车辆、火炮、弹药、轻武器、军用光电器材和综合火控、指挥系统等新型武器装备,为我军现代化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航空工业方面,已能够生产歼击机、歼击轰炸机、轰炸机、直升机、运输机、教练机等,基本满足了海空军作战和飞行训练的需要;在航天科技工业方面,已拥有地地、地空、海空和空空导弹武器系统,运载火箭、各种应用卫星的研制和实验能力以及各种应用卫星的发射能力,在世界高技术领域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在核工业方面,我国不仅可以生产制造原子弹、氢弹,还掌握了核潜艇技术,形成了我国的核威慑力量,在和平利用核能方面,我国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四)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我们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我国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形成了一整套制度和优良作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尤其是从1985年,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明确提出“精干的常备军和强大的后备力量相结合,是建设现代化国防的必由之路”这一基本指导方针之后,作为一支伟大战略力量的我国国防后备力量,越来越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并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个各级地方党政领导关心后备力量建设,各级军事机关狠抓后备力量建设,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后备力量建设的可喜局面。我国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经过一系列的调整改革,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一是实现了指导思想的战略性转变,走上了相对和平时期稳步发展的轨道。当前,民兵工作要以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相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为指针。二是确立并实行了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防后备力量体系。并下大力重点狠抓了基干民兵队伍建设和预备役部队建设,加强了训练,改进了武器装备,使我国后备兵员的整体素质较之过去有了明显的提高。三是注重宏观指导,合理布局,边海防,大中城市和重点地区的民兵工作得到加强。四是民兵、预备役部队在参战支前、保卫边疆、发展生产、扶贫帮困、抢险救灾、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国家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五是健全了国防动员机构,为了保证国家在一旦发生战争的情况下,能很快由平时状态转人战时状态,调动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应付战争的需要,我国于1995年成立了战争动员委员会,下设兵员动员、经济动员等4个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全国的后备力量建设和动员工作。军队从总部机关到各军区、集团军、师、团均设有动员机构或动员军官。省军区、军分区、人武部既是同级党委的军事部门,又是政府的兵役机关,是兼后备力量建设与动员工作于一体的机构。六是加强了国防教育,恢复并加强了对大学、高中(含相当于高中)在校学生的军训工作,使国防教育正逐步纳入到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之中,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不知道对这个回答是不是满意?呵呵)

  新中国国防建设的主要成就

  (一)   建立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的武装力量领导体制  我国的武装力量领导体制,是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并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深入而日渐完善。  1982年,党和国家共同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同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国的武装力量。党的中央军委和国家中央军委并存,同时向中央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这种体制,既贯彻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又适应我军已成为国家主要成份的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国家武装力量的领导体制。  军委下设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和总装备部作为军委的工作机关。在中央军委的领导下,还设有负责各军种组织建设、军事训练和战备作战的陆军、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指挥机关。此外,直接隶属中央军委的还有军事科学院和国防大学等单位,以及负责指挥驻在各大战略区范围内的陆、海、空军部队和民兵的大军区领导机关。   (二)   进一步发展和健全了“三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  武装力量是国家的正规军和其他武装组织的总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规定,我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包括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实行“三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  1.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骨干,是抵抗侵略、保卫祖国、打击恐怖主义、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主要力量。它由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组成。现役部队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部队组成。  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武警部队的基本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卫国家重要目标,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战时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行防卫作战。  3.中国民兵  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人民解放军的后备力量,是进行现代条件下人民战争的基础。   (三)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代化、正规化和革命化建设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在毛泽东关于建设现代化革命武装力量的战略思想和邓小平关于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的指引下,不断向现代化、正规化和革命化迈进,并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进入90年代以来,根据高技术战争的特点和影响以及江泽民主席提出的“五句话”总要求,人民解放军开始把军事斗争准备的立足点放在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上面,军队建设正逐步实现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的转变;在发展武器装备方面,人民解放军努力发展高技术“撒手锏”;在改革调整体制编制方面,人民解放军在进一步压缩军队规模,优化诸军兵种比例结构,完善合成体制,使军队体制编制更能适应现代合同作战和联合作战的需要;在改革教育训练方面,为培养掌握现代科技知识和战争知识,精通现代军事科学理论的高层次指挥人才,指挥院校增设了硕士、博士生教育,部队训练加大了实战力度。  总之,面向21世纪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将继续优化体制编制,更新教育训练内容和手段,改善武器装备,加强军队的质量建设,提高诸军兵种的合成化水平,向精兵、合成、高效的方向发展。   (四)   形成了门类齐全、综合配套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  国防科技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国防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建国50多年来,我国的国防科技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落后到先进,建立起了包括电子、船舶、兵器、航空、航天和核能等门类齐全、综合配套的科研实验生产体系,取得了一大批具有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为我军现代化建设和切实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军事电子方面,逐步发展在为具有相当规模、门类齐全的新兴工业部门,特别在指挥自动化、情报侦察、预警探测、电子对抗和通信等方面,为我军提供了各种新式装备和产品,进一步增强了部队的作战能力;  在船舶工作方面,先后自行研制和建造了核动力潜艇、常规动力潜艇、导弹驱逐舰、导弹护卫舰、导弹快艇及各种辅助船舶和新型鱼雷、水雷、反水雷等新装备;  在兵器工业方面,研制生产了一大批具有先进性能的坦克、装甲车辆、火炮、弹药、轻武器、军用光电器材和综合火控、指挥系统等新型武器装备;  在航空工业方面,已能够生产歼击机、轰炸机、直升机、运输机、教练机等,基本满足了海空军作战和飞行训练的需要;  在航天科技工业方面,已拥有地地、地空、海空和空空导弹武器系统,运载火箭、各种应用卫星的研制和实验能力以及发射能力,在世界高技术领域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在核工业方面,我国不仅可以生产制造原子弹、氢弹,还掌握了核潜艇技术,形成了我国的核威慑力量,在和平利用核能方面,我国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五)   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我国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形成了一整套制度和优良作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85年,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明确提出:“精干的常备军和强大的后备力量相结合,是建设现代化国防的必由之路”。这一方针给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指引了方向,确立了民兵和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防后备力量体系。为保证国家在发生战争的情况下,能很快由平时状态转入战时状态,我国于1995年成立了战争动员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全国的后备力量建设和动员工作。此外,加强了全民国防教育,特别是恢复并加强了对大学、中学在校学生的军训工作,使国防教育逐步纳入到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六)   国防法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国防法规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的基本法律依据,是调整国防领域中各种关系,坚持依法治军,全面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也是做好战争准备,赢得战争胜利的根本保障。
  1. 几十年来,新中国的国防法规建设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显著成效,其范围十分广泛,内容十分丰富。从已经颁发的国防法规来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等级:一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发的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法律以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等;二是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的军事行政法规,如《国防交通条例》、《征兵工作条例》等;三是由中央军委制定的军事法规,如《中国人民解放军司令部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等;四是由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军区制定的军事规章,如海军颁发的《舰艇条例》、空军颁发的《飞行条例》等;五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如《关于加强人武部建设意见》、《国防教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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