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出重围堕落结局:报社是否有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6:05:00
我朋友开了一家眼镜点,国庆的时候在我们当地的晚报上登了一个广告“国庆幸运到XX,小心中奖500万”,后被工商局查处,说是违法广告,罚款50000元,想问一下,晚报是否也有责任,因为如果时违法广告就不应该登出来?我朋友是否告报社,让报社承担连带责任??
我的朋友可以向报社索赔吗?

可以。报社对于要出版文字应当对其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在行政处罚中不用承担连带责任,由行政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应该有责任,你交钱让他们给你设计,出版。但造成不良后果,责任应该在对方。但看你们合作前有没有什么正规的合同及协议,有没有明确这种责任划分的书面材料。有正可以追回损失。

是违法的.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定有奖销售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报纸出版单位发布广告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不得刊登有害的、虚假的等违法广告.
也就是说,报社应该对于广告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
但无法承担连带责任,只能由相当行政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报社有责任,他的责任占40%,你的责任占60%

违法
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