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期羊水多少正常:每日正常情况下股票成交价格由什么确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9 02:42:28

供求关系直接决定价格.
并不是买方力量大于卖方力量才涨.当然也并不是买股票才能使股票上涨.
如果有庄家什么理论都是没有用的.最重要的是实战.真正自己做股票,不要留恋于这些理论问题,纠缠不清.
同一时间买入股票和卖出股票的投资者都认为自己比对方聪明.但是聪明的人只有一个.理论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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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价原则

证券交易所内的证券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竞价成交。

1.价格优先

价格优先原则表现为:价格较高的买进申报优先于价格较低的买进申报,价格较低的卖出申报优先于价格较高的卖出申报。

2.时间优先

时间优先原则表现为:同价位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

二、竞价方式

目前证券交易所一般采用两种竞价方式,即在每日开盘时采用集合竞价方式,在日常交易中采用连续竞价方式。

(一)集合竞价

所谓集合竞价,是指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25,交易所电脑主机对9:15至9:25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的过程。

集合竞价有效委托的确定:

1.有涨跌幅限制

根据该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目前股票、基金的涨跌幅度为10%,ST股票的涨跌幅度为5%。

最高限价=1.1×上一交易日收盘价

最低限价=0.9×上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无涨跌幅限制

新股在上市当日无涨跌幅限制,但深交所上市新股集合竞价时有效价格范围为1500档,1档为人民币1分。

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的原则:

(1)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有效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

(2)高于决定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决定价格的卖出申报须全部满足;

(3)与决定价格相同的一方(买方或卖方)须全部成交。

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可选取其中间价或离昨收盘价最近的价位。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二)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结束,交易时间开始时,随即进入连续竞价,直至收市。连续竞价阶段的特点是,每一笔买卖委托输入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后,当即判断并进行不同的处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则让剩余部分继续等待。

1.连续竞价时的申报方法为:无论买入或卖出,按现行规定,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ST股票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5%。但新股在上市当日无此限制。国债连续竞价的价位为在前一笔成交价的基础上涨跌幅度不超过10%。

2.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为:(1)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市场即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位;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市场即时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位。

三、竞价结果

竞价的结果有三种可能:全部成交、部分成交、不成交。

(一)全部成交

委托买卖全部成交,证券经营机构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并按规定的时间办理交割手续。

(二)部分成交

委托人的委托如果未能全部成交,证券经营机构在委托有效期内应继续执行,直到有效期结束。

(三)不成交

委托人的委托如果未能成交,证券经营机构在委托有效期内应继续执行,等待机会成交,直到有效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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