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易输入法:要创办一个慈善机构 需要那些条件和手续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0:36:34
希望能详细点 。 谢谢 我设置了50分。回答得好。我再追加20分哦~

受理机构:当地民政局
办理程序:
1、申请筹备。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筹备申请书;
(2)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3)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
(4)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筹备的文件;
(5)办公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
(6)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一般不得低于3万元。
(7)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章程草案(参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体》);
(9)初步可以确定的会员名册,一般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人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以上文件均一式两份。
2、受理审查。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申请筹备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由工作人员提出受理意见,报科室领导审核,最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批准筹备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对不批准筹备的,要向发起人说明理由。超过60日受理时限,登记管理机关没有作出决定,或对登记管理机关作出不予批准筹备的决定有疑义,发起人可以申请复议。
3、申请成立登记。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可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1)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文件;
(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3)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纪要;
(4)章程和章程核准表;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6)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7)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8)秘书长以上负责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的个人简历表;
(9)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文件;
(10)登记管理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
4、登记审批。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社会团体申请成立登记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20日内,由工作人员提出审查意见,报科室领导审核,最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对符合登记条件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对不符合登记条件或因其他原因不予登记的,要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不予登记的决定不服,有权申请复议。
5、公告和备案事项。对已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开具公告证明,并将其印章样式和银行帐号备案。
6、将社会团体登记成立的有关文件整理、存档。

到民政部门的慈善总会和民政部门的社团登记处咨询。我想有一颗善良的心和做善事的行动足够了。也可以把钱捐赠给福利、慈善、希望小学等机构。做善事,形式很多。祝你一生康安。

条件中最主要的是:要有足够的资金,当然还要有真正的善心,真心想帮助有困难的人。
手续嘛,当然要向当地政府申请啦。其他的到时候会一一解决的,只要你有这个心去创办。OK?

你把你的银行帐户和密码给我~我帮你去花......

具体也不是很清楚
最好去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问一下
或者找个已有的慈善机构去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