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舞姬和三季红的区别:我们可不可以享受那些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7:07:21
我爸爸在一次火灾中牺牲了,国家给了50万的赔偿金,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些人怎么那样分配那些赔偿金的,他们把赔偿金平均分成两份,我妈妈25万,我奶奶25万(我爷爷已不在),而我和我妹妹一分钱都没分到。分钱的时候民政局的领导说,我奶奶的钱也包括我们姐妹俩的在里面,叫她别乱用那是我们学习生活用的钱。可是存折上又只写我奶奶的名字。现在纠纷来了,我们姐妹俩要交学费啊,买些生活用品啊,叫我奶奶给点钱用,她居然说那些钱都是她的,不 关我们的事,我当时全晕啦!我们是爸爸的亲生女儿啊,难道连叫她给的生活费用很过分吗?现在我们姐妹俩都是在用我妈妈的钱,我们已多次叫过奶奶给,她就是不愿意给我们,我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我就是想问清楚我们真的没有权利使用那些钱吗?请各位好心的人帮帮忙,如果哪位好心人是律师的话,就请帮帮我们这对可怜的姐妹吧!我们会感激不尽!
可是他们这样分钱,我们可不可以直接告分钱的人呢?如果不可以,那我们怎么才可以拿回属于我们的钱?我先说明一下,我爸爸就三兄妹,爸爸是最大的,下面还有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就因为我爸爸没儿子,奶奶的重男轻女的观念又特别的强,以前爸爸在的时候她对我们都很好,现在爸爸不在了,她就倾向叔叔那边,(叔叔有两个儿子,且生活不是很好)现在我叔叔虎视耽耽的看着奶奶那些钱,从近来的一些事情我真的可以看出奶奶的意图了,她真的不想给我们用那些钱,现在她借了3万给叔叔,又借6万给小姑,而我们叫给点生活费都不给。我真的忍无可忍了,我想请教一下如果我奶奶万一有什么事了,那些钱能全部给我叔叔吗?又或者她就这样给了全部的钱我叔叔,这样合法吗?我叔叔有没有权利要这些钱?我们应该怎么办才好?
再说明一点,我们现在都已经成年了,我已经19岁,妹妹也18岁了

朋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的规定
配偶、子女、父母为死亡人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几者关系为完全平等的
因此你父亲的50W抚恤金应该平等分配给你母亲、你们兄妹及你奶奶,即每人12W5
因为考虑到你们未成年,所以钱可以由监护人来代管
你奶奶那里有12W5的抚恤金是应该属于你们兄妹支配的(由监护人为被监护人合法利益使用)
同理,你们母亲的钱里也有一半是属于应由你们支配的
如果你们起诉,无论存折上写的名字是谁的,只要你们可以证明奶奶那里有拿过25W你们父亲的抚恤金,就可以向法院主张生活的合理要求,一般情况不会不获得支持的
但是在实践中,判决和被起诉人最后实际支付你们生活费还不完全相同的。所以建议你们最好可以求助于身边的人(无利害关系人),把你奶奶私自分钱的事实予以证明,以避免你奶奶借口钱不存在赖帐,造成有判无罚的局面哦。

完全有权
不过
如果要打官司
劝你还是多了解一点法律的比较好

我觉得你们应该是有权利使用那些钱的,你不是说分钱的时候民政局的领导说,我奶奶的钱也包括我们姐妹俩的在里面,叫她别乱用那是我们学习生活用的钱。

这五十万元钱是你们四个人的
要平均分就是每人12.5万
因为你们同是继承人

首先,你们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其次,需要先了解我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国家赔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以及继承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
再次,根据法律规定你们姐妹俩是应当分到钱的,因为子女肯定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最后,你们不能起诉分钱的人
由于这里篇幅有限,更详细的解释可以给我发E-mail

当中很有问题,未成年人的赔偿金一般是给予照顾一方,多为父或母,奶奶是第二亲等的直系血亲,母亲才是一等,但未成年人未有完全行为能力,须由行使亲权或监护权人才有提起民事诉讼的主体地位,一定要能证明奶奶的钱是有你的份额才行?如能,胜诉机会很高,任何一位有良心律师都能办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