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轻轨维修工资待遇:甲家损失由谁承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11 01:18:31
甲乙两家相邻,中有2米院墙隔开。一天,甲家夫妇下田干活,将两周岁的儿子丙锁在自家的院子里玩。不巧,乙家的一只公鸡飞过院墙,将丙的左眼啄伤。甲家为此支出医药费近万元,对甲家所受的损失改由谁来承担?说一下理由
谁该负主要责任?

不应一分为二,而是乙方负主要责任。动物致人损害主人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即对自己的免责事由进行举证。家长由于没有预见到孩子独自在家可能出现危险情况所以应当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
补充:家长虽不能预见到鸡伤人这一特殊情况,但是应该预见到幼儿独自在家可能出现种种危险。这种应有的预见不是特定危险的应有预见,而是对此种情况下普遍可能情形的预见。白话说就是鸡不来伤人还可能着火还可能孩子从床上摔伤等等情况,这些情况都被家长轻信可能避免。

各负其责,双方都有责任,乙方负主要责任。动物致人损害主人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即对自己的免责事由进行举证。家长由于没有预见到孩子独自在家可能出现危险情况所以应当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

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对饲养的动物未能尽到妥善的管理义务,致使甲方孩子受到伤害,应负全部责任。由于甲方是将孩子关于自家院内,自家院子不是公共场所,不是随便就能进出,甲方无法预见会发生什么样的危险,因此甲方已经尽到了应尽的监护义务。因此,乙方应该承担全部的责任。

各负其责,双方都有责任,乙家没有看好公鸡,甲家也没有看好孩子,也就是说甲家没有很好对儿童的做到监护和保护的权利,况且孩子还小,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责任不能完全由乙家承担``应该一分为二,两家双方都买个教训,我不知道这样是不是最好的选择

查民法去~乙方管理不善,主要责任,甲方次要责任...谁叫他把小孩子一个人放家的..监护义务躲不过去的...

观点和楼上一样~来迟了~~甲把孩子关在自家院内并无过失~~有鸡飞近来根本是无法预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