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班防台风安全教育:谁能够帮我离"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12 04:37:48
我和她是5年前的一个错误的结合。因为种种原因,当时没有办理手续。自结婚后不久,她的许多不好的习气就表现出来了,所以我还是一直拖着没有办理手续。现在女儿都已经4岁了。可是我一直觉得我不能和她生活在一起,但是又不知道怎么才能解除这种关系。有哪位朋友能够从法律的角度,给我一些帮助?我要怎样才能够离“婚”?
回答的时候请大家注意一个问题:我们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忘记再具体交代:他有了丁点大的事情就到我们单位闹,谁还敢这样的过分居生活啊?我曾经想过自己去法院告自己,不知道是不是行得通,大家有没有谁知道这样好不好,程序简单不?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象你这种没登记的事实婚姻很好办,只要你下决心跟她分居。让她去告你,你一定可以解决掉。

你这种人对事很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