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域面积排名:有关劳动合同法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09:01:59
我是个刚从学校毕业的学生,3月到公司实习,六月15日开始为试用期,到现在10月24了,已经实习了四个月了,公司发了合同,但是由于工资没有确定大家都没有签,而且合同书上写的公司和我签定的合同日期为05年6月15日到08年6月15日,我想问下员工正式被录用的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吗?还有如果我们和公司不能工资和合同期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是否有责任!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在试用期间,双方的劳动关系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劳动法对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要约定试用期作了选择性的规定。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实践中,经常出现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现象 ,例如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半年,或者合同期限为6个月,而试用期为3个月等,通过规定在试用期中与转正后工资的差距,达到减少企业成本的目的。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原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规定:“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并且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资双方的利益。从用人单位来讲,用人单位可在试用期内考察职工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品行,看其是否与劳动职责相称。如发现其不称职或不符合招工条件,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者可利用试用期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状况,看其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是否如招工时所说的,再检查自己是否适合目前的工作,是否对工作有兴趣并愿意长期从事此项工作。如发现自己不适合此项工作或发现用人单位的情况与自己希望的不符,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合同。

  你要好好利用试用期啊,祝你好运.

劳动合同(固定期,无固定期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其他内容。
按你那样说,如果公司没写明工资和合同期,那么公司有责任写明,如果写明了那么公司就没责任了

1.劳动合同规定的合同期应该包括试用期。
2.公司提供合同应该写明期限和报酬。

一般来讲,试用期不能高于半年;短期合同,比如一年期限的,试用期不能多与1个月。
试用期包含于整个的合同期限内。
工资和合同期限属于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你有权要求知道工资,以及期限问题。

我们找工作,签合同,一般公司都是给一个固定的合同.
我们公司就只有两种合同,大专以上学历为无限期的.操作工只签订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