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体育馆举办婚礼:"黎民"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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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炎帝被蚩尤所逐逃到涿鹿,求助于轩辕黄帝、并结成部落大联盟共同攻打蚩尤之时,虽并非人人有姓,而是一个部落只有几姓的不同氏族群团,但作为一个部落联盟,其姓也就比较可观了。古人好举成数,以百而言多,故称这种军事大联盟中的人群变为“百姓”。而将战败被俘的九黎人,则称作“黎民”,以与“百姓”相区别。下面具体说明

这,就得先从原始社会的婚姻制度和图腾崇拜说起了。因为,姓的最早起源,就是这两者相结合,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变化演变来的。至于“百姓”和“黎民”之称,那则是在已有“姓”的基础上,经黄帝战蚩尤的历史事件后才有的。这,已是中华民族进入文明历史时代的事了。

简言之,约在距今300万年左右的历史上,古猿类进化为最初的古人类。此时的人们除了能直立行走并腾出前肢进行简单的劳动外,与古猿并无多大区别,过着原始群居的生活,“无上下、长幼之道”(《吕氏春秋·恃君览》),“未有夫妇妃匹之合,兽处群居”(《管子·君臣》)。故,无所谓婚姻可言,自然也无姓氏之别。此后,这些直立行走的早期原始人类,以性关系结为社会集团组织,过着集团内部的血缘群婚生活,自也不会有姓氏的产生。直到这些原始人类首先排除了长幼辈间的性关系,继而又排除了族内同辈兄妹之间的性关系,进入到母系氏族公社的族外婚时期,姓氏的产生才有了它历史的条件。因为,只有到了氏族公社时期,才有产生图腾崇拜的可能,并演变为姓。

图腾崇拜,源于原始社会的人们受科学进步的历史条件局限而不能正确认识自然界各种变化、以及解释人类来源的本身而形成的。对自然界,他们认为万物有灵;对于自己这一氏族的来源,或认为是某种动物的变化所致,或以为某种动植物是本族的吉祥物。如我国东北的鄂温克族和鄂伦春族,过去就认为他们自己同熊有血缘关系,故称公熊为“合克”,即对父系辈的最高称呼,将雌熊呼做“额我”,即对母系最高辈的称谓(见秋浦等:《鄂温克人的原始形态》及《鄂伦春社会的发展》两文)。如此,原始社会的各个不同氏族,便会依据他们所居地域、物产以及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而对某种动物或植物产生一种崇敬之情,或者禁杀、禁食,或者定期礼拜,以祈求得到本氏族兴旺的目的。在漫长的历史中,这种不同的崇拜物就成了不同氏族的表记或名称。如黄帝出于有熊(谯周:《古史考》),有熊与有蟜、彤鱼两族通婚(《国语·晋语》),这有熊、有蟜、彤鱼便有可能是图腾名称。

图腾崇拜,大约产生于母系氏族公社的形成时期,盛行于母系氏族公社的全盛时期。它既是原始社会的一种宗教信仰,也是不同氏族的名称。同时,也是不同氏族间血缘关系的一种标志,即具有后来的所谓“姓”的性质,用以限制血缘关系相同的人通婚。因为,古人在长期的社会历史实践中,认识到这样一个客观规律:“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达室·鲁僖公二十三年》)。而在母系氏族社会中,“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白虎通》卷一),故是时不仅是一个氏族群团的人为一姓,而且这种“姓”也只能以“女生”而记,即以母姓为姓。古人造字“从女生”(《说文解字》)为姓,也是这个道理。图腾崇拜,由母系氏族公社过渡到父系氏族公社,便逐渐减弱而只保留一些残余形式,随着父系氏族公社的解体而终至消亡。但是,“从女生”为姓的风俗习惯,则仍然沿袭了一定的历史时期。因为姓之所得,即使到了一夫一妻制的文明时代之后,也只是为了区别血缘关系、避免同姓之间通婚而已,绝无什么记世系传种接代的丝毫意思。舅轩辕黄帝初随母居姓姬(《说文解字》),后受封为爵,即按爵称而姓公孙;“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已、滕、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国语·晋语》);尧“初从母居为姓”,舜随母而姓姚(《史记索隐》),后稷随母而姓骀(《吴越春秋》)……可见,那时儿子并不一定要姓父亲的姓。

在国家制度产生后,和“姓”相并列的,又出现了“氏”。氏来源于官职。如:轩辕黄帝以云而命官,有青云氏、缙云氏、白云氏、黑云氏、黄云氏(《春秋左传·昭公十七年》正义引服虔说)等;太皞以龙命官职,有飞龙氏、潜龙氏、居龙氏、降龙氏、土龙氏、水龙氏、青龙氏、赤龙氏、白龙氏、黑龙氏、黄龙氏(《竹书》及《竹书笺注》)等;少皞氏则以鸟名而命名官职,将司空、司徒、司马、司寇等官分别命名为鳲鸠氏、鴡鸠氏、祝鸠氏、丹鸟氏、青鸟氏、玄鸟氏、凤鸟氏、爽鸠氏、鹘鸠氏、五鸠氏(《左传·昭公十七年》)……故,氏和姓的来源不同,用处也不同:从母而得姓,从父而有氏,姓名区别血缘关系而为婚姻用,氏则主要表示社会地位,在社会生活中用以区别贵贱。《通志·氏族略序》对此说得很明白:“三代之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不可通。三代之后,姓氏合而为一,皆以别婚姻,而以地望明贵贱。”

图腾崇拜、以官为姓是姓氏的最初起源,但却并非唯一来源。中国人在漫长的历史中,不断有以官得姓、以国得姓、以所居之地得姓的,还不断有帝王赐姓、改姓的,也有以记事为姓的。如《魏书·帝纪序》载:“昌意少子,受封北土,国有大鲜卑山,因以为号”,这就是我国少数民族——鲜卑族的起源。因为昌意是轩辕黄帝的儿子,鲜卑族自然是黄帝的后代,而“黄帝以土德王,北俗谓土为托(同拓),谓后为跋,故以为氏”。这就是说,不但鲜卑族为轩辕黄帝的后代,而鲜卑族中的拓跋一支还是以记述史事为姓的,其含意就是“黄帝的后代”。有人曾写文章说《魏书》的记载是拓跋氏为表示“正统”、以维护自己的封建统治作这样的附会,其记述不一定可靠等等。但,这种记述却不仅与《山海经》等古史地、民族来源、居住地域相同,而且亦为现在的考古发现所证实。

姓氏起源既久且杂,但并非无迹可寻,无法考察。而是留有明显的痕迹。即使是现在亦如此,如以动物类为姓的有龙、凤、熊、貂、象、鹅、貉、兔、鹤、马、牛、羊、鱼、蛇等;以植物类为姓的有杨、柳、松、柏、花、草、林、木、梅、桂、柴、苗、桑、梧等;以山水类为姓的有山、水、江、池、石、沙、海、浦、泽、泊、河等;以颜色为姓的又有红、黄、蓝、白、黑、紫、青等;以自然现象为姓的则有云、雷、雨、闪、凉、温、热、冷、春、夏、秋、冬等;当然,以古部落和国名为姓的则更多,如唐、虞、商、周、秦、楚、卫、齐、晋、燕、鲁、宋、蔡、吴、越、魏、赵、郑、莒……以官职为姓的有司马、司空、司徒、司寇、司工、司士、司鸿、公孙、东宫、西宫、缙、车、爽、尉……还有以所居之地而得姓的,如东门、西门、东郭、东方、西方、东野……而拓跋、单于、慕容、宇文、律、穆、莫、窦等等姓氏,则是来源于少数民族了。

当着炎帝被蚩尤所逐逃到涿鹿,求助于轩辕黄帝、并结成部落大联盟共同攻打蚩尤之时,虽并非人人有姓,而是一个部落只有几姓的不同氏族群团,但作为一个部落联盟,其姓也就比较可观了。古人好举成数,以百而言多,故称这种军事大联盟中的人群变为“百姓”。而将战败被俘的九黎人,则称作“黎民”,以与“百姓”相区别。是时的“百姓”与后世百姓绝不相同,而是有一定社会性地位的贵族总称。如《国语·楚语》载:“民之彻官百。王公之子弟之质能言能听彻其官者,而物赐之姓,以监其官,是为百姓。”而“黎民”或简称为“民”则是奴隶。他们没有家室,也无姓氏,并被刺瞎一目作为特有的标记。他们甚至可以被奴隶主作用人牲,杀死以祭神或殉葬。古时,鬲为炊器,又为葬礼中用的陪葬器皿,故“黎民”也被称作“人鬲”。如《令簋》记:“姜商(赏)令贝十朋,臣十家,鬲百人。”《书·尧典》云:“黎民于变时雍。”蔡沈集传:“黎,黑也,民首皆黑,故曰黎民。”这里所说的“民首皆黑”,即是“墨面”、“黔首”之意。不过,这里应当指出:黎民可以被称作人鬲、“民首皆黑”的人,但人鬲和“民首皆黑”的人却并不等于黎民,因为,“百姓”也有犯法而沦为奴隶地位的,而奴隶中的黎民,或也会有因立功而改变地位为“百姓”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的演变,百姓和黎民的差别越来越小,都成为被统治的平民。于是,终至将“黎民”与“百姓”联在一起,统作普通人民的一种称谓了。

几千年前,在黄河流域集中著几个势力较大的部落,有黄帝族、炎帝族、夷族和九黎族等。他们之间经过多年的征战和融合,最后形成了以黄帝、炎帝族的部落联盟,共同战胜了九黎族。其中黄、炎、夷三个部落的联盟,是由大约100个氏族构成的,因此统称“百姓”,而在战争中抓到的九黎族俘虏就称作“黎民”。百姓与黎民,意味著奴隶主与奴隶的区别。

到了西周奴隶制时期,百姓成为贵族的通称。这时的黎民(也称庶民)包括自由民、农奴、奴隶,与百姓形成了互相对立的两大阶级。

到了春秋末期,随著宗族世袭制的破坏,土地私有制的出现,百姓的地位逐渐降低,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最后也降到黎民的行列中来。因此,后来就将黎民与百姓统一称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