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与国内法强制:请问有谁能帮我解答一下有关税额方面的问题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11 18:37:40
、东南日化用品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基本税率核计增值税,本月初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余额为10000元。本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外购机器设备一套,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8500元,货款已付并交付安装使用。

(2)外购专用原材料一批,货款已付并验收入库。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51000元。另支付运费10000元,运输公司已开具普通运输发票。

(3)将公司闲置的一套设备出租,取得租金收入10000元。

(4)销售本公司产品一批,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为795600元,并向购货方收取相关价外费用3978元。

(5)让售多余的原材料一批,含税销售收入计30000元。

其它相关资料: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扣除率为7%,营业税税率为5%.

该公司会计人员计算出本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39100元,营业税税额为2000元。

请分析该公司会计人员计算出的本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和营业税税额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若不正确,请你计算出正确的金额来(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
请问能帮我详细的计算出计算过程吗?
其中购入固定资产是不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啊。
还有其中,出租收入是不是要扣除销项税额。

1.外购机器设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8 500元,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2.外购原材料,进项税额=51 000+10 000*0.07=51 700元
3.出租设备,营业税=10 000*0.05=500元
4.销售产品,收取的价外费用计入销售额征税,
销项税额=(795 600+3 978)/(1+0.17)*0.17=116 178元
5.销售原材料,销项税额=30 000/(1+0.17)*0.17=4 359元

汇总:
1.应交增值税=(116 178+4 359)-51 700-10 000=58 837元
2.应交营业税=500元

注意:
1.除东北地区以外,购置的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出租设备取得的收入,属营业税应税收入,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