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提欢颜微博:使用权的房子可以出售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3:22:54
我在永寿路靠近金陵东路有一间12平方米左右的搁楼,是使用权房,想把它卖掉,不知是否可以出售?麻烦各位高手再预估一下价格.谢谢啦!

一、可以,同时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 使用权房必须是独用成套的公有住房
  2. 下家必须是本地户口,需一次性付款;
  须提交资料:
  1. 使用权转让合同(原件)((资金监管需五本合同,不需资金监管则需四本合同);
  2. 使用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盖章的征询表(原件);
  4. 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5. 委托他人办理,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卖方委托需公证(原件);
  6. 交易的使用权房内无户口的需提交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空户证明(原件);
  7. 卖方户口去向为使用权房的,需提交房屋内同住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原件)及此房的使用权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8. 卖方户口去向为产权房的,需提交此房的房产证、购房合同、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及此房内同住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原件).
  二、注意事项:
  1. 出售方除本人(或同住人)在前两年已购住房或特殊原因经所在地区房产交易中心批准外,应将其转让所得款项存入所在地区房产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实行资金监管,并由银行出具购房存款单。购房存款单只能用于买房,不得转让、质押,3年内不能兑换现金;购房存款单的使用只限于本人或直系亲属共同买房使用;在使用购房存款单买房后,应凭交易中心盖章的《已购住房证明》等材料向银行办理存款单内余额转移和支取手续;
  2. 征询表盖章须使用权人陪同,并携带使用权证、使用证人身份证,到其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盖章;

  三、税费:
  成交价的0.5%(此税是由卖方出的),交易手续费一般100元左右(不满100元按100收取),中介费上下家各1%。
  以上是使用权房交易的注意事项及整个交易流程和税费,使用权房交易比较麻烦,另外其到时还要花钱去买产权(这个钱一般不会很多),不过其可以省掉一个买房必交的契税(意外收获吧)。如果你是想用少的钱来买更大的面积,使用权房也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只要具备了上面说的必备条件,使用权房是可以交易的。具体的东西可以到当地的房产公司咨询。

不可以,要有所有权

房屋的使用权买卖在上海并没有完全放开。你按照房屋使用权出售的,那么购房者购买到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屋完全产权.

房屋如果要变为产权房卖的话,那么首先应该补交土地出让金。

另外,由于现在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权,双方存在的只是租赁关系,买方购买后想再上市交易的话,需先将该房屋按照成本价购买,然后与已购公房上市手续一样,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先买产权,再卖!
否则,就只能出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