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王子饭店:对于<<勾贱灭吴〉〉的疑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07:39:06
《勾贱灭吴》中提到“当室者死,三年释其政,支子死,三月释其政。” 后面又说“其十年不收于国” 既然十年时间都没收过国民的税,又何来的死子女的话释3年或者3个月的税呢?
请各位赐教。

死的太多了倍,可能就是为了体现当时死的人太多,所以使用的夸张的说法吧?
或者也可以分开理解为人头税和土地税。

有了前句的原因(当室者死;支子死),才是十年不收于国,,要好好理解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