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排放标准2017现值:法院在审判合同纠纷的案件时,一审时是不是围绕原告诉状上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20:10:27
法院在审判合同纠纷的案件时,一审时是不是围绕原告诉状上的问题而做出判决? 对被告提出问题不与解决? 被告的问题是否还得等到被告上诉之后才解决?

一审法院的审理范围肯定是在原告的诉讼请求范围内。
  民法的原则是“不告不理”,所谓的“不告不理”表现为法院审理民事纠纷的范围(诉讼内容与标的)由当事人确定,法院无权变更、撤销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案件在审理中,法院只能按照当事人提出的诉讼事实和主张进行审理,对超过当事人诉讼主张的部分不得主动审理。

在一审案件的审理中,法院就原告诉请及理由予以审理,此时被告方可提出一些问题,我们将之归之于两大类,一曰抗辩,二曰反诉,抗辨是针对原告的主张进行辨驳,反诉是是对原告提出自己的权利或其它利益主张,举例说明,买卖双方为买卖合同诉诸法庭,卖方主张买方给付货款,买方仅称其不给货款是由于商品质量不合格,此理由可称其为抗辨,买方如果就质量问题主张应当得到卖方赔偿,且赔偿数额大于原货物价款.那么大于货款的部分就应该通过反诉程序来解决.无论是抗辨还是反诉一审法院都应该认真审理,有据支持,无据驳回.上诉审是一审的重复,所有问题必须在一审中审理明白,如果一审遗漏重要抗辨理由导致事实不清,二审法院或改判或发回重审.若一审遗漏双方任何一方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将发回重审重新启动一审程序.

判决是依据原告的诉讼请求来判的
对方如果有异议可以反驳 有其他请求可以反诉或者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