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慈夜莺颂中英对照:装饰公司的工长携款逃跑,余下的事情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3:07:46
他携款逃跑了,他拖欠工人的工资怎么办?材料商的材料款怎么办?尚未完工的工地怎么办?
工人的工资应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材料商的呢?
怎么对他治裁呢?
难道任由他就这么跑了?谁有高招妙招小绝招,告诉我吧,我要合法的建议。拜托了。
不会受伤的影子:你的答案应该是对的,你能讲的详细点吗?
他已经把工人的工资拿走了,只不过是他没给工人,还有材料的钱他也拿走了,也没给材料商,都由公司负责,是不是不是全对的?有没有责任划分呢?公司应该是全责的吗?拜托了。

配合公安,一起调查!

告他,即使他不应诉,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
强制执行

法人应该为他的员工的行为承担责任,工长如无相反证明,就是法人既装饰公司的行为,应该由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