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交部《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第二条 翻译专业职务的名称定为:译审、副译审、翻译、助理翻译。译审、副译审为高级职务,翻译为中级职务,助理翻译为初级职务。
译审意思是对译稿进行最终修改定稿,审查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