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清科技 中标:有关解约的问题,想问问大家
刚刚回答过类似问题:
大家帮帮忙@@谢谢!!!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06-1-18 12:36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签和一年的合同,是今年七月份到期,可是犹豫一些原因,我过完年就不想干了,如果辞职就要赔违约金,我想请教大家一下,什么方法可以不用赔违约金呢 ?提前一个月申请可以么?我对这方面不是太了解,希望大家告诉我@!
提问者: 失忆的奶酪 - 见习魔法师 三级
最佳答案
1,必须提前30日告知用人单位,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
2,建议让用人单位出具解约通知,而不是自己写辞职信。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解约通知的,你还可以向单位提出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我的意见是,你口头向单位请辞,然后骗取人事部门出具书面解约通知。我在法学院大二上劳动法的时候,劳动法老师说,如果她的学生写辞职信就不是她的学生。就是这个原因。我的劳动法老师是兼职律师,擅长劳动法官司。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回答者:法学院法老周捷 - 童生 一级 1-18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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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对于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回答的这么详细,我明白该怎么做了,学法律的果然知道的多,向你学习!!
那要看你们当初签合同有没有附加解约立即生效的条款,如果签订双方任意一方有违反这些附加解除条款,合同就立即无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