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抽假烟的危害:找劳动法了解者想办法拿提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4 23:19:53
本人在2005年6月至昨天(2006年7月31号)于上海一家建材材料公司,从事业务工作,工作了一年了,然而昨天我的上级领导突然告诉我说:老板的意思是让我自动辞职.(老板于上星期五旅游尚未归).可以现在的我业务提成没有拿,大概有7000多元钱.最后还是辞职了.
我只拿到7月的基本工资.我现在要请问我怎样才能拿到我的提成呢?
(需要说明几点的是:我到此公司工作一年时间,是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如果没有合同,还有什么可以证明我曾在此公司工作过呢?)
1、你不应该自动辞职,单位辞退是有补偿的。
2、拖欠的劳动报酬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追讨。
专家提供: 回答者: 史雪松 - 经济法 8-1 19:04

针对上述说法,需说明一下,我没有辞职,是我的上级领导让我走的呀,难道他让我走,我还能留在那里吗?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他们还欠你7000多元提成,那你应尽快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理由当然是因为他们拖欠你工资,所以你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同时要求公司向你支付违约金、经济补偿金。
既然公司不仁,就不能怪你不义了。

1、你不应该自动辞职,单位辞退是有补偿的。
2、拖欠的劳动报酬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追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以你的说法.你已经在公司工作一年.你和公司双方实质上已形成了法律上所说的事实劳动关系,该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因此.你还可以选择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赔偿相应损失
但是.你在采取保护措施前.需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用以证明自己和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如工作证,相关文件等

可以委托律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