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自助游:这样算不算违反劳动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3/28 16:36:23
本人是一名普通的打工者,对于劳动法律方面知之慎少,诚心向各位请教:
本人所在的公司由于事不是很多,经常会有不用上班的情况,不上班是要
扣相应底薪的。这还可以接爱,但是有时进行调班,例如:星期三,星期四,不上班,然后星期六,星期天上班,星期六,星期天不算加班,与星期三,星期四对调,算上正常班。劳动法规定星期六和星期天是双倍的薪水的。如果这样算的话,就根本没有星期六,星期天,它可以是任何一天。不知这是不是劳动法的漏洞?

你们公司的做法是合法的。
我们国家的劳动法规定了劳者者每天8小时、每周不超过40个小时工作时间制度,在这个范围内,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劳动时间进行调整,是合法的。
其次,劳动法并没有规定星期六和星期日是双倍薪水的,只是规定每周的休息日上班,而企业无法另行安排休息时间的,要支付双倍薪水。你可能把休息日固定理解成周六和周日了。

周六周日是法定的双薪工作日 节假日是法定的三倍工薪工作日

算事故

《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第41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果是偶然情况,那么只要安排补休,是不违法的.
但如果长期如此,那么等于企业采取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这是需要经当地劳动部门批准的,否则违法.

你们公司如果经申请,被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实行轮流工作,周六、日工作不算加班。否则是违法的。